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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職工下班後鬥毆一人身亡 法院判公司不擔責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1日 1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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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下班後被打死用人單位不擔責

  下班時間因為瑣事發生糾紛,兩名職工大打出手,一人死亡,死者家屬以公司管理不善為由,將公司和傷人者一同告上法院。

  24歲的小楊和20歲的小鄭是貴州老鄉,同在浦江一家公司打工。2011年9月的一天晚上,兩人下班後,在公司宿舍二樓喝酒打牌。不久,兩人發生爭吵,繼而在走廊窗戶邊發生扭打。

  扭打過程中,小鄭從窗戶上摔了出去,掉到外邊的工棚頂部,再將工棚頂部砸破後,重重地摔到了地面上。

  這一摔,小鄭的顱腦嚴重損傷,搶救一週後,沒有救回來。

  此後,公司向小鄭父母支付醫療費、火葬費及補助款共計1.1萬元。今年2月份,小楊因犯故意傷害罪被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3月份,飽受喪子之痛的小鄭父母向浦江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小楊和公司共同賠償誤工費、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等共計25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楊實施故意傷害致小鄭死亡的行為,在承擔刑事責任後,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小楊的行為不是在工作中發生的,與公司的生産經營管理活動無關,因此小鄭父母要求公司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訴請不予支持。(通訊員 盛婉麗 本報特約記者 呂藝真)

熱詞:

  • 法院審理
  • 民事賠償責任
  • 職工鬥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