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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自治區原團委書記貪污受賄一審獲刑十六年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0日 08: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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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銀川6月1日電(記者薛正儉)5月31日,由銀川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原團委書記曹剛貪污受賄案一審有果:銀川市中級法院以曹剛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6萬元;以曹剛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5萬元,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1萬元,其違法所得一切財物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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