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青島“聶磊涉黑案”一審宣判 主犯聶磊被判死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1日 05: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青島3月20日電 (記者宋學春)備受公眾關注的“聶磊涉黑案”主案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聶磊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5年起,被告人聶磊以獄友、鄰居、親戚等關係,先後糾集被告人姜元、盧建強、史殿霖、王群力等人成立青島群力置業有限公司等開發房地産,在青島市開辦紅星遊樂城等遊戲、賭博場所,聚斂大量財富。1998年後,被告人聶磊等為擴張勢力範圍,吸納、招募部分社會閒散人員、勞改勞教人員進入開辦的實體,逐步形成了人數較多、成員基本固定、內部層級分明、組織結構較為嚴密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對外統稱“聶磊公司”。

  被告人聶磊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為取得經濟支撐,先後開發、購置如意大廈等多處房地産,組織婦女異性陪侍、賣淫,開設地下賭場,非法獲取鉅額利益;成立暴力團夥,大肆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10多年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傷,非法買賣槍支1支,非法持有槍支13支。

  經查明,被告人聶磊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以給組織成員購買高檔車輛、發放公司報酬、裝備通信工具、購置槍支彈藥、給予經濟補償等手段,籠絡人心,強化控制;通過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所涉國家工作人員將另案處理),打壓競爭對手,包庇、縱容違法犯罪的組織成員逃避法律制裁,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危害性大。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聶磊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首要分子,依法應對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負責,且係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雖然其認罪態度較好,但綜合全案罪行嚴重,決定不對其從輕處罰。法院最終依法判決:聶磊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其還犯有其他罪行,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該案的其餘分案將於3月底前分別在市南、四方、李滄、嶗山、城陽等五個基層法院依法公開宣判。

熱詞:

  • 聶磊
  • 被告人
  • 涉黑
  • 一審宣判
  • 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