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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突向藥家討要20萬元贈款 雙方發生肢體衝突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9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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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發現場,張妙丈夫王輝(右)與藥慶衛代理律師馬延明(左)不時互有推搡。《三秦都市報》供圖

  張顯稱“我是來看熱鬧的”,引發現場圍觀群眾不滿,隨後張顯被帶往附近派出所。 《三秦都市報》供圖

  “藥家鑫案”再起波瀾

  要錢場面一度失控,涉事方發生肢體衝突;藥家明確表示,“不給錢是天經地義”

  張家代理人張顯透露,張妙家人總共接受有92萬元捐贈,其中獲得了26萬元現金

  記者 孟冉

  核心提示

  昨天上午,“藥家鑫案”受害者張妙的父親張平選等人前往藥慶衛(藥家鑫之父)的住處,討要20萬元“贈與款”,遭拒。相關涉事方為此發生肢體衝突。

  “藥家鑫案”已于去年6月塵埃落定。時隔8個月之後,張家為何突然向藥家要錢?對公眾“張家應公佈受贈社會捐款使用情況”的呼籲,張家作何答覆?藥家“拒付”是否合乎法理?

  藥家住處 張家要錢引發涉事方肢體衝突

  昨天上午11時許,西安市十二街坊,藥慶衛居住地。張平選等人甫一齣現,立即成為等候在此的眾多網民和媒體關注的焦點。

  11時30分左右,張家代理人張顯也來到藥慶衛居住地,他在指點藥家所在的樓房時,引發衝突。

  現場,當馬延明(係藥家其中一名代理人)快步追向張顯時,王輝(張妙的丈夫)突然跑上去,揮起拳頭砸向馬延明的腦袋。整個場面瞬間混亂,王輝與馬延明扭打在一起,多人拉架。張顯則被憤怒的居民包圍,大家謾罵著,喊叫著要“打死”張顯。甚至,有媒體的記者也遭到推搡和謾罵。

  馬延明和王輝在被拉開後,王輝被自己的親屬及群眾拉住,馬延明則追向張顯,拉著他大聲質問。很快,人群中有人撥打110報警電話,從一輛寫有“長樂中路派出所”字樣的電瓶車上下來4位民警,將張顯及王輝帶離現場,去派出所接受調查。隨後,馬延明也主動前往派出所。

  對此,張顯通過微博予以證實。

  昨晚,記者致電長樂中路派出所詢問此事,一名自稱“值班人員”的女民警稱“不清楚,不知道”,隨即挂斷電話。

  “看到有人追趕我,王輝為保護我,跟馬延明發生摩擦。”昨天下午,張顯接受本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説,張平選是和王輝、張妙的妹妹以及王輝的叔叔等4人,一起去找藥慶衛的,“我到場時,張平選已經在那裏了,我不是陪著張家去要錢,而是作為一個圍觀者去看取錢情況。”他強調,自己和張家的行為沒有關係。

  前天,張平選及其妻子劉小欠等人通過張顯的博客發佈公告稱,“願意接受藥慶衛無條件贈與的20萬元,並定於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藥慶衛處接受該款”。

  該公告透露,去年6月5日,藥慶衛發佈微博説“曾經將20萬元送到張平選家裏”,但“……現在這20萬也被你(指張妙)父母不知出於何故退回來了,我們也會把這20萬用專門的賬戶存著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將來確實需要的時候再來拿,因為這是藥家鑫最後的願望,做父母的一定會去完成……”

  藥慶衛的上述微博,至今仍保留著。張家據此認為“藥慶衛的態度是誠懇的,也是堅決的”,他們決定接受藥家的“20萬元贈與款”。

  公告除具名張平選及其妻子劉小欠,其孫子王思宇也在聲明人之列,並註明由王輝代理。

  採訪中,張平選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無法撥通;撥打馬延明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藥慶衛則通過其全權代理人蘭和律師表示“不希望被打擾,不接受任何形式採訪”。

  據悉,昨天,張平選等人未見到藥慶衛。

  張顯透露 張妙家人獲得26萬元捐款現金

  “在‘藥家鑫案’中,法院對民事賠償部分的判決至今沒有執行。”昨天上午,蘭和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張家拒絕領取4.5萬元民事賠償,想法當然很明確,就是想要藥家鑫以命抵命。”

  自去年4月開始,一場通過網絡對張妙家人展開的社會捐助活動,迅速在全國各地蔓延。據記者掌握的情況,其中兩筆較大數額的捐款出自傅蔚岡“轉一條微博捐一元”和周斌發起的“張妙孩子成長基金”,分別是54.5萬元和22萬多元。

  去年7月14日,王輝和其代理人張顯趕赴上海,接受傅蔚岡的捐贈。而周斌給張家籌集的善款,則通過深圳市慈善會實施。

  昨天,張顯告訴本報記者,傅蔚岡拿出10萬元給了張平選,4.5萬元捐給王輝(王輝放棄了此捐贈,委託傅蔚岡捐給刑事案件受害人留下的遺孤),其餘40萬元改以保險的形式給付張妙的兒子,可以按月從保險公司領取到生活費,從上學開始到30歲還可以逐年領取教育金。

  由於聯絡不到傅蔚岡,記者對張顯的説法,無法核實。

  昨天下午近5時,深圳市慈善會給本報記者發來電子郵件,稱社會人士周斌在網絡上發起為張妙的孩子募捐活動,得到社會各界大力支持。截至2011年8月8日,共收到善款225858.48元。依據捐款人要求,由深圳市慈善會與捐贈人代表簽署協議,由本會在銀行設立專戶,每月定期向受助人支付1000元生活費,直至全部捐款本息支付完畢。如受助人年滿22周歲善款仍有餘額,依據本會與銀行協議一次性全部支付。

  “我知道,王輝收到的社會各界捐款有16萬元,加上傅蔚岡和周斌的捐款,總共是92萬元。也就是説,張平選和王輝得到了26萬元現金。”張顯透露,這些錢是社會人士給王輝的匯款,“王輝是文盲嘛,每次去郵局取錢、存錢,他都叫上我,我都累壞了。”張顯説,張家獲得的捐款他分文未得,“我不圖名利”。

  前天,張平選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向藥家討要20萬元“贈與款”,是因為拿到的10萬元捐款已花光,“給妻子看病沒錢”,還稱“自己不知道社會上具體捐了多少”。對此,不少網友表示質疑,呼籲張家應公佈社會捐款使用情況。對此,張顯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憑什麼要人家公佈?錢是很私密的東西,怎麼用是張家的事情,大家不應該對這個事説三道四。我很反感説社會捐款怎樣怎樣。”

  律師説法 藥家給張家“贈與款”于法無據

  張顯認為,既然藥慶衛“贈與20萬元”的微博至今沒有刪除,藥家就應“信守承諾”。

  “他這是在偷換概念。”蘭和駁斥張顯的説法,他説,這就如同有人發微博稱“在去機場的路上”,難道過去若干天之後,此人仍在路上嗎?“藥家曾給過張家20萬元,但張家不要,硬退了回來,這是雙方都認可的事實。藥慶衛發微博,只是表明他曾做了此事。”蘭和説,事實上,雙方並沒有對此贈與行為簽署書面合同,“我認為,藥家給張家‘贈與款’于法無據。首先,不該給,所謂的贈與合同因受贈方拒絕而不成立;其次,不必給,藥、張無合同關係,無給付義務;第三,不能給,給是道義,不給也是天經地義。”他説,他懷疑張平選在此時索要20萬元可能受人指使,“或許與即將宣判的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有關”。

  “給還是不給,藥慶衛説了算。”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北京市長安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呂恩相表明觀點。他認為,藥慶衛稱“20萬元專門的賬戶存著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將來確實需要的時候再來拿”,這説明在張家退贈之後,藥家對再次贈與是附有條件的“確實需要”。張家欲接受該贈與,需要證明“確實需要”。藥慶衛微博所載內容,只是其發微博時的“意思表示”,改變意見不一定非得需要刪除。張家説贈與是“有條件的”,現在藥家鑫沒有從輕判,説明這個條件沒成就,張家怎麼還好意思索要藥慶衛的贈與?

  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張顯稱他“不了解張平選家的狀況,不清楚他妻子的病情”。對此,蘭和表示,他跟張平選溝通過,如果其妻子的確病情嚴重,他和藥家都可以考慮對張家進行力所能及的幫助,“我可以在北京幫他們找醫院和醫生,但我們現在並不知道張家的實情,怎麼幫?”他説。蘭和希望張平選及其家人採取理性的溝通乃至法律手段來主張他們的權利,而不是採取上門討要、肢體衝突、張貼告示之類的方式解決問題。

  對此事,張顯昨天下午連續發佈微博表態:“張妙的親人去藥慶衛家接受藥慶衛履行承諾之事,促使其實現藥家鑫的遺願,成人之美因眾所週知的意外沒有執行,希望藥慶衛給予張妙親人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説法……張顯的代理義務也已完成,現在張妙親人與藥慶衛新的事情與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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