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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之父訴張顯名譽侵權案開審 將擇日宣判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9日 18: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部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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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開始前,被告張顯身著紅色上衣走進法庭,並對法院外的媒體記者和圍觀群眾表示感謝。

  西部網訊 今天(12月29日)下午,藥家鑫之父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在西安雁塔法院開庭審理。原告藥慶衛委託代理律師出庭,被告張顯到庭。

  原告在法庭上提出,要求被告張顯刪除微博中有關不實言論,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並在新浪、網易等門戶網站、南方都市報等各地報紙,刊登致歉聲明30天。

  對此,張顯的代理律師當庭表示,張顯已在微博中向藥慶衛致歉,因此不能接受原告提出的在媒體致歉的要求,至於原告提出的1元錢的經濟賠償,張顯的代理律師表示,不必經法庭判決,張顯會主動支付。

  張妙的丈夫王輝、父親張平選作為證人出庭就有關問題作證。

  下午4時30分左右,庭審結束,原告拒絕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

  滾動播報: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29日下午2時,藥家鑫之父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在西安雁塔法院開庭審理。原告提出,要求被告張顯刪除微博謠言,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並在各門戶網站和各地報紙,刊登致歉聲明30天。目前,庭審已經結束,原告拒絕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法庭建議,原被告雙方就此案進行調解,原告不予接受,該案將擇日宣判。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庭審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張顯在發言中説:難道我們每一個人,説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麼?那是神,不是人!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張顯在法庭上解釋説,5次致電藥慶衛請求撤訴,是因為確定自己不可能敗訴,怕藥慶衛傷不起。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被告張顯承認,在此案開庭前,曾5次致電藥慶衛,請求藥慶衛主動撤訴。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死者張妙的父親張平選作為第二個證人出庭。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原告代理律師提出,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相關筆錄可以作為證據,證明證人王輝部分證言不實。被告張顯對原告提出的筆錄也予以認可。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關於“王輝是否可以作為證人出庭?”的問題。西部網記者諮詢陜西恒大律師事務所范欽律師後,了解到,法律規定:凡了解案件情況的個人都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但法庭會根據證人與當事人的利害關係,酌情採信證人證言。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原告藥慶衛的代理律師蘭和向王輝提問。在今年4月之前,王輝是否了解藥家的真實情況?證人王輝回答:並不了解。原告代理律師表示,有西安中院有關筆錄作為證據,認為證人王輝撒謊!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被告張顯的代理律師向證人王輝提問。案發後,藥慶衛是否曾向王輝提出賠償30萬元和一部小汽車的調解方案?證人王輝予以否認!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在法庭調查環節,審判長認為,張顯提供的部分微博信息不能作為證據,法庭不予認可。被告要求證人出庭,張妙的丈夫王輝出庭。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針對原告方面的起訴狀,張顯的代理律師當庭表示,張顯已在微博中向藥慶衛致歉,因此不能接受原告要求在媒體致歉的要求,至於原告提出的1元錢的經濟賠償,張顯的代理律師表示,不必經法庭判決,張顯會主動支付。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藥慶衛代理律師宣讀起訴狀。其中提出,要求張顯刪除微博中有關不實言論,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並在新聞、網易等門戶網站、南方都市報等各地報紙,刊登致歉聲明30天。

  【直播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29日下午2時,藥家鑫的父親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在西安雁塔法院開庭審理。目前,庭審已經開始,原告藥慶衛委託代理律師出庭,被告張顯到庭。

  新聞背景:

  今年5月31日淩晨1時許,藥家鑫之父藥慶衛在其新浪認證微博中寫道:“張顯在微博上編造了許多子虛烏有的事實,把藥家鑫説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讓廣大不知情的網民對藥家鑫父母産生仇恨。”“為了讓廣大網民了解事情的真相,現逐一予以澄清。1.我現住單位無産權證房,面積108平方米,並非張顯所説的200平方米以上,也不是他所説我有四套房;2.我于2003年退役,原在某企業軍代室任工程師,從事技術管理工作,不是張顯所説的負責軍品採購,更不是身居要職。對於張顯在網上所捏造的言論對我們造成的污衊,我們將通過法律解決。”

  同一天,張顯在微博中回應:“藥家鑫父母要求我因微博中對他們的不實説法,向他們在此微博中道歉。我不會道歉的,我們是法治社會,可以去法院告我的。我認為:藥家鑫父母因沒有教育好自己孩子,殘忍地殺害了張妙,應向我方道歉的;藥家鑫撞人又殺人的行為……藥家鑫父母也應該向全國有良知的人道歉的。”

  8月4日,藥慶衛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張顯名譽侵權。9月5日下午,藥慶衛又向法院增加了兩項訴訟請求:判令張顯連續30天在知名網站、報刊等新聞媒體上刊登不少於3000字的致歉聲明,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藥慶衛:藥家鑫的父親

  張顯:死者張妙的親屬、藥家鑫案原告民事代理人

  王輝:死者張妙的丈夫

  張平選:死者張妙的父親

熱詞:

  • 名譽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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