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歡迎收看《經濟與法》。2011年3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名譽侵權案,在開庭之前,被告方看到有很多媒體到場,向法庭提出了不公開審理的要求,什麼原因本案吸引了這麼多媒體,被告又為什麼對此如此敏感呢?
2010年4月,在北京市公安局打擊賣淫嫖娼專項行動中,北京市朝陽警方對轄區內400多家歌廳、洗浴和無照髮廊、足療按摩場所展開了大規模的清理整治。
此次打擊專項行動之後,名門夜宴、凱富國際、花都、天上人間等4家豪華夜總會,因為存在有償陪侍、消防隱患等問題,按照相關規定,被處以停業整頓的處罰。
在被勒令停業整頓的幾家豪華娛樂場所中,這家號稱北京“頂級”夜總會的“天上人間”最為引人注目,並以“擁有眾多年輕漂亮、高學歷陪侍小姐,以及奢華陳設”著稱。
就在 “天上人間”被勒令停業後不久,某網站上率先出現了一篇名為《揭秘北京“天上人間”真正陪侍小姐照片》的文章。
文章中附著一個年輕女孩兒的照片,據文章仲介紹,這名叫瑤瑤的女孩兒19歲,身高1.73米,湖北恩施人,是“天上人間”夜總會的頭牌陪侍小姐。
文章立刻被多次轉載,在論壇、網站吸引了大量網友,但伴隨點擊量的攀升,現實中一個人為此焦灼萬分。
她,名叫戰一,在一些電視劇裏出演過角色,是一名演員。2010年5月16日,戰一在無意間發現,自己在攝影棚裏拍攝的一張照片竟然被放到了網上,並被冠上了“頭牌陪侍小姐”的名頭。
隨著各大網站對“天上人間”夜總會停業整頓的持續報道,《“天上人間”陪侍小姐》的文章也被更大範圍的轉載。
2011年2月,倍受困擾的戰一先後將北京阿裏巴巴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創融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酷我網、天象網絡等告上了法庭。
被告基於自身的經濟需要,為追求經濟效益,追求點擊率未經原告同意就刊登原告的照片,且是在《揭秘北京“天上人間“真正陪侍小姐》照片報道中使用了原告的照片,與照片相對應的文字信息也為被告直接捏造,被告的這一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肖像權
戰一的代理人説,戰一家庭背景良好,她本人在國外某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後,回國從事演藝工作,現在事業剛有些起色,這樣的不實信息給戰一造成了不利影響和巨大的精神壓力。
飽受網絡中不實信息困擾的不僅僅是戰一,同在北京,一位在老年服務場所工作的郭女士也為此苦惱不已。
2010年5月6號,在敬老院工作的郭女士忽然接到朋友電話,説新浪網的社會萬象中出現了一篇題為“網上現中國最大富豪包養網,女富豪人氣最高”的新聞,其中刊登的女富豪近照,正是郭女士本人的照片。
他們能上網的朋友都告訴我,好幾位,就説你怎麼去包養別人,還是包養你呀,就調侃我,我就很奇怪,我説我不知道啊。
一頭霧水的郭女士在網上一搜,發現多家網站都刊登著一篇類似的文章。其中網易在2010年5月7日發佈了題為“國內現包養網,女星模特空姐校花,應有盡有”的新聞,其中提到的一個女富豪,用的也是郭女士的照片。
照片是我本人的,照片就是我在我工作的環境當中同事拍照的一種工作的留念,就很正常的一個拍照。就是我穿的是工作的服裝這樣的。
文章中,郭女士是包養網上人氣最高的富婆,不僅年輕貌美,還是某玉器出口公司的董事長,年入千萬,資産上億,並在北京上海,深圳,擁有多套豪宅。
把我描述得是特別有錢,頂級富豪那種感覺似的,年收入千百萬,然後什麼浙江的女富豪,名下什麼豪車豪宅亂七八糟的就是這些富豪的標準全部都有了。
郭女士發現,這些報道文章的起因,是一個號稱能提供包養服務的仲介網站——包養網。打開包養網的首頁,滿眼都是美女帥哥的靚照和身價千萬,甚至上億的富豪資料,是真是假,難以辨別。
富豪,明星,模特,空姐,應有盡有,介紹費八千多少,就是成功給介紹搭橋以後就是介紹費。
就可能所謂的那種色情仲介,它肯定有噱頭,大款養二奶呀或者是女富豪去招那個小男孩,就是這樣子的一個媒介吧。
郭女士的照片也出現在這裡,被描述成了一位尋找小白臉的富婆。看到這些荒唐的描述,郭女士起初覺得好笑,但很快她就發覺了這件事的可怕。
我本人的情況就是特別普通的一個職業女性,有一份平凡而穩定的工作,然後就是跟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一樣的。但是因為這個事情就打亂了這個生活。
郭女士的照片和這篇文章一起,幾乎被各大知名網站刊登、轉載,而這樣的傳聞,又像風一樣吹進了她所工作的敬老院,同事們開始在背後議論紛紛,一些老人甚至開始拒絕郭女士為他們提供服務。
陰陽怪氣的説話這樣的,會讓你受不了,説你們這兒工作人員都這樣子,在外面什麼什麼情況,身家千萬了還跑到這兒來做這個事情,能給我們服務好嗎。説你們這樣的我們不太相信,總是這樣的語言。
網絡上的傳聞不僅在小小的敬老院裏鬧得沸沸颺颺,郭女士説,這件事甚至影響到了她與男友的感情。她向一些網站反映,但沒起到任何效果,眼見事情越來越複雜,為了澄清事實還自己清白,郭女士只好將新浪、網易、北方網等國內十幾家轉載這篇文章和自己照片的網站告上了法庭,要求各網站刪除侵權文章並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共計50萬元。
演員變成了陪侍小姐、敬老院的員工竟成了包養他人的千萬富婆,而這樣的事還有更過分的,羅亞平,中國公安大學一名優秀的教師,在2009年,她的照片被人稀裏糊塗的張冠李戴,標注上了別人的身份,由此帶來的影響和後果,更為嚴重。
2009年8月的一天,羅亞平的丈夫接到妻子曾經的一個學生從外地打來的電話,詢問羅老師什麼時候離開北京去了遼寧撫順工作,因為他在某網站上看到了一篇關於羅老師的新聞。
語氣都很緊張,然後我上網一打開,這個消息一看新聞配的圖片剛好配的是我的圖片。
羅亞平看到一篇名為《撫順女局長被指貪污1.45億元》的新聞報道,描述了遼寧撫順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涉嫌貪污鉅額資金、包養年輕男子等犯罪事實,可新聞中配發的女貪官圖片竟然是自己身著警服的一張照片。
把這個女貪官都稱為是三最女貪官,就是級別最低,貪污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就稱為三最女貪官,然後因為這個文字還有它事件整個描述,描述的事件都是非常差的一些事件,所以剛好配著我的照片,所以當時一下子就覺得頭就懵了
仔細一看,羅老師明白了,因為這名女貪官跟自己同名同姓,也叫羅亞平,所以肯定是網站在報道時張冠李戴,不知道從哪找到一張自己的照片,就配發在了這篇報道上。羅亞平趕緊找到律師。
我馬上就上網打開一看,網上就開始氾濫,當時我們看到的有十幾家,羅老師的意思是説採取什麼更有效的辦法能夠制止,不讓互聯網上這麼快速的蔓延
互聯網有著驚人的傳播速度,這篇報道已經被各大小網站、論壇轉載。羅亞平和律師首先想到的,就是趕緊聯絡、通知這些可能已經涉嫌侵權的網站。
他説我們這是轉載,轉載也不是我們編寫的
由於轉載的網站數量龐大,羅亞平和代理人根本沒有辦法搞清到底是哪家網站第一個使用了羅老師的照片。就在羅亞平和代理人向各網站發函,要求停止侵權,撤下照片的同時,傳播的範圍仍在擴大,更多的網站甚至其他媒體也相繼加入進來。
除了網站,還有報紙之外,還有電視臺的節目好幾家電視臺的節目都是很黃金的時間在報道這個事件,所以也是我的朋友,同事看到給我打電話説你趕快去看什麼頻道,電視正在播你
為了制止轉載,儘量減少事情的影響,2010年10月,羅亞平向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包括網易,新民網,激動網,浙江在線,北京晨報和幾家電視臺在內的十多家侵權網站和媒體立即刪除帶有自己肖像的視頻、畫面,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對我的影響特別大,腦子沒法靜下來,沒有辦法去進入到自己的正常工作,經常可能一有時間就想上網看看這個信息多不多
有的網站還不願意道歉,我們現在碰到這個情況,我們通過這個法院訴訟過程當中也是,他們不願意道歉,他們説我沒錯,賠償就更不用談了
在不斷的交涉和起訴過程中,涉案的一些網站儘管已經刪除了羅老師的照片,可是侵害的後果仍在繼續。2010年12月,撫順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女局長羅亞平因罪被判處死刑,引起網絡媒體對此事又一輪的報道、轉載。
還是她的照片,雖然我們一直從(2009年)8月份忙到(2010年)12月份,但是這些網站還有很多網站都不知情,他們還繼續轉載報道。據我們統計應該是有200多家的網站都在轉載報道。
不管是戰一、郭女士,還是羅亞平,她們確實都因為網站的張冠李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最後也都選擇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由於信息傳播的範圍太大,要想找出訊息和報道最初的出處已不太可能。在法庭上,各家被告網站也有自己的觀點。
2011年3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戰一訴酷狗、搜狐、天下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一案。戰一的代理人提出,三被告在其網站上將戰一的照片注以“天上人間頭牌陪侍小姐”,已經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戰一一方要求三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自己因名譽、肖像權被侵害受到的精神損害金4萬元。
對於普通的網民來講,所謂的陪侍小姐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講就意味著是一個醜化他人的人格而這個文字和圖片信息也不是戰一本人的真實情況,我們認為這個純屬是捏造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之間圍繞著網站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原告不是知名的演員,被告無法在海量的信息中辨別出來這一點,從這一點來看,被告對於信息的上傳也是沒有責任的。
酷我刊登的信息界面是在整個酷我網站最下層的頁面,是最下層的頁面,並且酷我貼吧是由網友上傳的貼圖,並且在整個網頁上面評論只有一條,也就是説酷我刊登的這條信息並沒有給原告帶來很大甚至影響我們認為都涉及不到
三被告是主動刊登涉案的這個侵權照片和文字,對於廣大的網民來講,網民並不去關注這些涉案的侵權照片的原始出處,而且任何人也無從核實它的出處。
幾家被告網站一致認為,他們的行為不構成侵權,更不應該承擔任何的賠償責任。
原告的圖片為新聞資訊配圖,未經過原告的照片獲取任何的收益,因此原告訴求肖像權直接的精神損失精神損害賠償是沒有依據的。
被告是盈利的網站,為了追求自己的經濟效益未經他人同意就刊登了這樣的圖片和文字,揭秘北京天上人間真正陪侍小姐這樣的抬頭,給戰一的名譽權肖像權直接構成了侵犯。
即便是被告行為構成了侵權,原告所主張的這個侵權損失以及精神損失也沒有證據來證明。
目前,法院還沒有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就在戰一狀告多家網站侵權案件的過程中,郭女士與新浪,網易等多家網站的官司也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被郭女士列為被告的多家網站中,並沒有始作俑者“包養網”。郭女士説,因為包養網的首頁上,僅僅留下了一個QQ號碼作為聯絡方式,她根本無法聯絡到這家網站的負責人。
郭女士説,之前她曾經也試圖與轉載自己照片的各家網站協商,但讓她憤怒的是,一半以上的網站都採取了置之不理的態度。
很瘋狂,非常的囂張,就是説我們向它發了律師函,或者説在去維護我們的權益當中,它還是這樣子,完全對你置之不理,不屑一顧。
雖然郭女士一共狀告了九家網站,但法院開庭當天,僅有新浪和網易兩家網站的代理人出庭應訴。
因為現在新聞媒體是有權利轉載公開發行的刊物或者是其他網站上的新聞,這個我們就是轉載湖南在線在三湘都市報上的新聞,這張照片其實也是他們放上去的。如果説涉嫌這個侵犯肖像權,應該是這個湖南在線、三湘都市報他們來承擔這個責任,並不是由我們來承擔。
它們對這些轉播的時候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首先那個包養網因為它第一低級趣味。第二個影響範圍比較小,但是這些門戶網站轉載以後,就是大家都千方百計的想去搜這個包養網。
2011年5月,郭女士訴新浪,網易,北方網等九家網站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法官的努力下,最終達成調解,全部以和解或者撤訴的方式結案。
這9家媒體在接到原告的訴狀之後,立即都採取了斷開鏈結、刪除、屏蔽等方式,停止了侵權行為。原告對此也很滿意。
周法官告訴記者,郭女士考慮到相關網站及時撤下了有關不實信息,沒有繼續堅持讓網站賠禮道歉,而網站也主動給予了郭女士一定程度的經濟補償。
咱們都知道網絡世界是一個海量信息的世界。它可能這種審核是很難的。有一個避風港的原則,但避風港原則它也有前提,就是現在的這個《侵權責任法》規定的非常清楚,網絡用戶發佈的這種侵害他人的這種行為,咱們説實施的侵權行為吧,通過網絡,如果受害人通知了你這個網絡的提供者,那麼你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那麼就損失擴大的部分你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解説:專家認為,避風港原則通常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但避風港原則並不能成為網站逃避應盡義務和責任的理由。這個界線也很清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結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結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更正免責這樣的一個處理方式或者説通知取下這樣的一個制度從本質上來講它是平衡雙方的利益。對於網絡來講,它的影響極其巨大,而傳播速度和範圍又是極其的廣泛,所以在這個裏面從侵權後果上來講,被害人來講肯定是起訴網絡經營者,網絡的提供者更容易一些,但是並不是説那個信息的提供者就沒有侵權責任,所以在能夠證明他們兩個人有共同的過錯情況之下,那可以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責任。
2011年3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羅亞平訴包括網易,新民網,激動網,浙江在線、北京晨報等以及幾家電視臺的案子也做出了判決。法院認為,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因為本案被告審查不嚴,在文章中錯誤地配用了原告羅亞平的照片,該行為為社會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曉,使原告的社會評價度降低,給原告的名譽帶來一定程度的貶損,各被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院判決,各被告在其主頁上刊登道歉聲明,並分別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三萬元。
我覺得如果説一個信息涉及到一個人的名譽,聲譽或者是各個方面的問題的時候,我真覺得作為媒體來講真的是應該做到認真審核,審查的,保證這個信息的客觀真實,這是最重要的,否則的話,假新聞越來越多的話可能我們對網站,或者是我們的報紙可能採取的態度就是極為不信任的態度。
中國互聯網協會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雖然網站特別是一些大型的網站在做海量信息鑒別的時候的確存在一定難度,但法律賦予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義務和責任是不可逃避的。
網站傳播的內容可能去傷害網民或者用戶利益的,應該去採取及時的措施,比如説停止侵害,賠禮道歉等等,甚至包括一些轉載的情況,無論你是原創的、第一個是發佈的,還是轉載的,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即使是轉載的話,經有關部門確認或者説經過司法確認,確實是謠言誹謗的,就是轉載的話,也應該承擔連帶責任的。
那麼,如果遭遇類似的事情,權利人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盡可能地有效阻止不實信息的傳播,降低影響呢?
一些大的網站,比較規範運作的網站都有這樣的部門,叫投訴申報部門。
我們中國互聯網協會特別有一個12312舉報中心,可以向我們舉報,我們把舉報的情況可以轉交給有關部門,或者是想辦法跟網站聯絡。
石現升先生特意強調,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不足夠重視這個問題,不實信息的傳播,不僅會給被侵權人造成傷害,網站自身也必將會付出代價。
如果一味的以這種虛假的新聞或者是謠言來去一時間想去獲得網民的眼球或者是吸引人們瀏覽,但是這個只是短時期的投機行為,因為網民都有自己的智慧,有自己的判斷能力,長期以後他不會得到網民的支持的,只是一時的投機行為,對於企業來説它不會有很好的發展前景。
由於互聯網傳播的特性,不實信息、錯誤信息,尤其是經一些大網站、知名論壇傳播後,給當事人帶來的影響是巨大和持久的。以羅亞平為例,自2009年8月,發現自己的照片被張冠李戴後,她通過多種渠道、多起訴訟去更正這個錯誤、想平息帶來的影響,但2011年4月,某雜誌在一篇涉及那名女貪官的報道中,使用的仍然是她的照片。羅亞平説,將近兩年時間裏,她的心情由最初的憤怒,已經變成現在的無奈,她説不管侵權網站如何道歉、賠償,這件事情帶給她的影響,或許已很難消除了。她之所以這次接受採訪,再提這件事,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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