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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訴陳曉索賠千萬封口費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6日 10: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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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美執行董事鄒曉春親自出庭 陳曉“淡定”不作回應

  “千萬要快樂,千萬要健康,千萬要幸福……”元旦假日期間,陳曉心情大好,在給本報記者發來的賀年短信中,陳曉用詼諧的段子調侃。就在外界已逐漸淡忘“黃陳大戰”時,一則“國美訴陳曉開庭”的消息再次激起了人們濃厚的“圍觀欲”。

  昨日,備受關注的國美告陳曉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國美執行董事鄒曉春親自出庭,並首次披露國美曾在陳曉離職前給付1千萬元“封口費”,簽訂高管離職相關的保密協議。陳曉則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全權委託律師在做”,並未出庭,對案件也以“敏感時期”為由不作回應。

  文/記者劉新宇

  在昨日的法庭上,鄒曉春披露去年3月9日陳曉在離職的時候,與國美電器簽署了一份協議,明確寫明被告向原告作出各項承諾。同時《協議》還約定,原告向被告支付稅後人民幣1000萬元,作為被告履行《協議》裏各項承諾的全部對價。

  擇日進行法庭辯論

  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正義網昨日署名的文章對庭審現場描述指出,原告稱,《協議》簽訂後,其依約分兩次向被告支付了人民幣1000萬元,但被告卻向某媒體記者發表對原告有重大負面影響的不實信息證實是誹謗言論。

  為此,原告依據《協議》的約定,被告違反相關承諾,應退還原告已支付的協議對價(稅後)1000萬元人民幣。

  陳曉一方答辯認為,原告在訴訟中稱,被告具有誹謗言論,但其提供的3份證據均為新聞報道,並不能用於證明被告曾接受過記者的採訪,也不能證明被告曾説過報道中的內容。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方的全部請求。

  庭審進行至中午12時許,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進行法庭辯論。

  案件源於去年5月10日某財經媒體一篇《國美事件再露面 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報道,在這篇報道中,陳曉認為國美財務黑洞驚人,並抨擊了行業現存不健康的零供關係,指出國美從總部到櫃臺的每個環節都向供應商收費,並存在大量灰色收費,最終供應商承擔的這些成本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隨後國美發佈的官方聲明中強烈回應,陳曉的言論嚴重違反早前與國美簽訂的協議,對公司的聲譽、經營活動等造成了經濟損失。

  雖然陳曉旋即表態“那是(媒體記者)從一場無議題的私人閒聊中片面抽取內容所發表的文章。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觀點和言論。”但一個月後還是遭到了國美的正式起訴,理由是陳曉離職違反了高管離職協議中的保密條款。

  律師觀點:鄒曉春方面取證難度大

  湖南海天律師事務所肖紅波律師認為,如果雙方之間有協議,陳曉本應遵守。

  不過,他認為,是否有意傳播將成為案件定性的關鍵,鄒曉春方面取證面臨較大困難。

  在昨日與本報記者的溝通過程中,與案件剛剛浮出水面時不知所措的“茫然”相比,陳曉“淡定”了許多。“今年我的精力仍將主要放在投資,拉動內需將會導致國內的消費領域具有不小的投資空間,是我關注的重點”,陳曉説,而對於剛剛開庭的案件,“全權委託律師在做,敏感時期就不發表評論了吧。”

  本報此前曾披露,從國美離職後,陳曉就變身財務投資人。繼投資家居用品連鎖店之後,陳曉將投資目光轉向了二手汽車市場,在上海市嘉定區江橋鎮的一家二手車超市的股東中,陳曉是控股股東、車王控股的第二大股東。這家二手車超市的投入資金達1.5億元。

  陳曉認為,二手車擁有龐大的市場空間,隨著國內汽車保有量的增加,二手車市場也將迎來整合的良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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