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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首富發萬言書回應髮妻離婚案 涉百億財産糾葛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9日 10: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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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鋼集團傳真文件原件。

傳真件最後一頁日鋼集團公章。

  日照鋼鐵集團日前公開發佈山東首富杜雙華致媒體及公眾的一封公開信《親情、法律、金錢的交織負累——我與前妻宋雅紅繞不開的那些是非糾葛》。

  日照鋼鐵集團董事長杜雙華與其結髮妻子宋雅紅的離婚案受到廣泛關注。去年9月,宋雅紅將他告上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雙方共同財産。此案因涉及高達數百億的財産切分,成為國內財産標的最高的離婚案。

  而尤其令人關注的是,此案在審理中爆出,在宋雅紅不知情的情況下,夫妻兩人10年前就由河北衡水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因而成為轟動一時的“被離婚”奇案。

  如今,杜雙華的萬言公開信,將兩人的離婚大戰進一步推到公眾面前。

  以下是公開信全文:

  致所有關注我與宋雅紅“被再離婚”案件的媒體及公眾的一封公開信

  親情、法律、金錢的交織負累

  ---我與前妻宋雅紅繞不開的那些是非糾葛

  我是杜雙華,近期因我前妻宋雅紅女士及其利益關聯者在媒體上的炒作,我很被動的成為一起離奇的“豪門被離婚”事件中的男主角並廣受評議。不管是維護、詬病還是貶損、聲討,都是大家對我和這一事件的一種真誠態度,儘管這種聚焦于公眾目光下的感覺很疲憊、無奈和辛苦,但我仍要感謝大家對我的關注。

  對於這起“被離婚”事件,一直以來我抱著清者自清的態度保持著沉默。因為我認為,作為一個法制社會的公民,應該相信和尊重法律,一切是非曲直應悉由法院依法判理。而且,作為一個男人,把家庭隱私大白于天下,在媒體上與前妻鬥嘴爭強、讓他人評頭論足是大失尊嚴和有礙觀瞻的。更重要的是,出於對孩子成長的保護心理,我一方面不想把他們帶到這場鬧劇當中,另一方面也竭力想在孩子心目中為宋雅紅保留她作為母親的尊嚴和形象,畢竟她是孩子的生身母親,我不想讓孩子知道這起事件中那些複雜的陰暗面。我盼望我的孩子們能夠陽光的成長,不要在青春期的記憶中留下對母親的陰影。

  但是,我的沉默反而換來了宋等人變本加利的中傷。我是一個成年人,怎麼攻擊都可承受。但令我始料不及的是,通過宋等人的媒體造勢,這場風波已經波及到了我年過八十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孩子,宋公然將他們的照片資料公布於眾。導致老人不堪承受周圍的街談巷議,孩子則每天都要面對來自老師、同學、朋友的詢問關心,聽他們對這件事説三道四,對自己的父母評點指責。這些都嚴重干擾了我親人的精神和生活。宋雅紅的這種作法已讓我的顧忌失去意義,我的初衷已完全破滅。

  特別令我受觸動的是,通過宋等人在媒體上的片面不實之詞,事實真相已被完全掩蓋扭曲,社會公論一邊倒的認為是我勾聯做假、是我絕情棄義、是我對不住宋雅紅。前幾日就連我的次子都非常憤憤的衝我講:“爸你別跟她鬥了,她要什麼你就給她不行嗎?你現在是很寬容,可還應該再寬容一點。”言下之意也是其錯在我。

  這給我了強烈震動,我可以不在乎別人的評價,也可以不在意公眾的質疑,但我不能不珍惜我和孩子的感情。因為作為我現在的這一個破裂婚姻家庭來説,夫妻感情已經蕩然無存,孩子對我的孺慕依賴已經是我感情生活最重要的支撐,我無法容忍孩子對我産生誤解、失去信任。

  所以,當此之時,不管是從維護親情角度還是對輿論負責的角度,我都不能再繼續沉默,我應該站出來説明我與宋雅紅之間所發生的真相。這既是對法律事實一個説明,也是對我的家庭親人一份交待。無論是在法律還是道義層面,我都會為我下面將要説的話承擔一個公民、父親和公眾人物所應承擔的責任。

  13年失敗婚姻:事業家庭中的感情傷癍

  結婚與第一桶金

  我與宋雅紅的這些是非恩怨從頭梳理,得從1984年在首鋼説起。那時我在首鋼勞動服務公司跑業務,她高中畢業後在小車隊開汽車。1988年1月我們登記結婚。

  這裡面需要向公眾説明的一點,就是準備結婚的時候,我還沒有到法定年齡,因為結婚去作了更改,我實際出生時間是1966年11月26日,改後身份證登記為1965年11月26日。至於我為什麼改年齡急於結婚,個中情由宋雅紅是心知肚明的。她現在在媒體上口口質問離婚判決書中我的出生日期有誤,純係明知故鬧。

  1988年8月,我們生下了長子杜秋龍。1990年,我下海從北京到三河做起了鋼材加工業務,起步規模很小,就只有我和現在日鋼的一位常務副總兩個人,當時正好趕上改革開放初期,我們從手工到機械,從上門推銷到訂單銷售,一步一步開展業務,三年間經過重重磨難積累過千萬。這是我掘到的第一桶金。

  二次創業産生的分歧

  賺到了第一筆資金以後,我與宋雅紅的分歧也隨之産生。所以我現在看,跟宋雅紅走到這一步,一切都是錢鬧的,自打有錢我們就開始彆扭,從小鬧到大鬧到現在全國看笑話。

  有了一點小錢後,宋雅紅非常興奮和滿足,她的意見是有了這麼多錢,在北京好好享福就可以,不要再折騰了,萬一有風險賠了怎麼辦?但是我的事業心比較強烈,我覺得還可以做的更大一些。到了1993年,我不顧宋的反對,到老家河北衡水市京華焊管總廠擔任副廠長,算是啟動了二次創業。

  焊管廠建在衡水市的近郊,當時比較落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和工人都住在集體宿舍、一起吃大鍋飯。特別是交通也非常不便,從北京去衡水僅單程就需要十多個小時,所以我也勸説宋雅紅帶著孩子到衡水市和我一同生活。但從小在北京長大的宋雅紅去衡水看過以後,表示那裏條件太差根本沒法安家。我做了幾次工作都沒能説服她。最後她提出來:“你在衡水創你的業,我在北京看孩子。”無奈之下我也就答應了。

  其實那個時候焊管廠正是攻堅過坎的時候,我是打心底裏盼著她能與我在一起和孩子共同生活,也算是對我工作之餘的一種安慰。可最終她也沒有給我這份呼應和支持。

  由於她和孩子在北京,那個期間我只能北京衡水兩地跑,一邊顧著家庭,一邊顧著事業。也就是從這個時候起,兩人漸起摩擦,開始有明顯隔閡。

  1993年到1995年期間,管廠的效益一直不好,我把手中的積蓄除留出家用以外全部都借給廠裏,並且還辦理了大筆貸款。這更引起了宋的反對,多次説我去衡水的決定是錯誤的,要求我從衡水焊管廠撤出來,回北京安生過日子。當時廠里正是上升爬坡階段,我經營壓力非常大,而作為妻子她又不理解,我做丈夫的也是年輕氣盛不夠體諒,總認為她處處扯後腿。這樣天長日久,互相的怨氣與日俱增,夫妻感情漸趨淡薄。

  猜忌、爭吵與冷對

  1996年的一天,宋雅紅突然跑到廠裏,稱聽説我與廠裏的一位女副廠長過從甚密,在廠內大鬧一場,這令我顏面掃地。宋到廠鬧過之後,我們的感情就急轉直下,但這個時候她已再次懷孕,我們的婚姻就這樣不冷不熱的維繫著,這期間,她搬出我父母的家,住到了她自己購置的一處房子裏,我也極少回去,事實上已經分居了。

  隨後又發生的一件事直接將我們的感情降到了冰點。

  當時,因為廠裏經營非常困難,我下血本高薪從大廠縣聘請了我以前的經理協助我管理企業,為了突出他的待遇,我又花130萬買了一輛奔馳(車號冀T33333),我坐普桑,奔馳配給這位經理。宋知道這件事後,藉故到廠裏辦事,臨走時讓奔馳司機送她回家,結果途中她藉口讓司機下車買水,乘機將車開走,長時間沒有露面,自此之後,我也再沒有見過那臺車。為了把她和車找回來,我當時甚至都報了案。

  次子出生與“搶子風波”

  1996年7月,我和宋雅紅的次子出生了,在其懷孕期間,我早已經給取好了名字,如是男孩就叫“杜澤龍”,以與長子“杜秋龍”相對應。但是,宋把孩子生下以後沒多久就藏匿起來,後來更以“杜則剛”的名字辦理了戶籍登記。

  這個時候我的兩個兒子都在宋雅紅手裏,這是我的親生骨肉,我當然時時想念。長子雖然一直跟著她,但我很擔心她教養孩子的方式。有一次我母親看到長子臉頰受傷,大腿內側有掐青傷痕,孩子説是自己不小心碰的。那時我與長子已很少有機會見面,知道這些事以後也讓我非常牽掛。次子生下剛半年多又讓她給藏起來,在我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我通過跟長子的偶爾見面討好他,就像秋龍自己在電視上也説:“充當了一個小間諜的角色”,確實是從他那裏知道小兒子下落的。原來,宋把次子放在安定門蔣宅口一個婦女家裏,説是保姆,實際上是寄養,孩子打送過去以後,四個月裏再沒有接回過家裏,宋只是偶爾去看望。

  知道了次子下落我不可能無動於衷,於是就安排北京辦事處的人觀察過那家人對孩子的照顧情況,但是實情讓我非常心疼。孩子住的那間屋又悶又熱,連個風扇都沒有,喝的是涼水,尿布也不及時換洗,孩子身上都起了痱子。聽説這些我就坐不住了,直接趕到蔣宅口把孩子帶了回來。

  現在宋在媒體上口口聲討我“搶”了她的孩子,剝奪了一個母親的權利,這是“搶”嗎?我不是孩子的父親嗎?她憑什麼把孩子藏起來不讓我去看他們?她把兩個孩子掌握在自己手裏,用孩子的探視權來要挾我,難道不是在剝奪我做父親的權利嗎?

  我把次子帶走以後,宋雅紅就出現了。我説生活要回到正軌,長子我帶到衡水上學,衡水的教育質量也不錯。次子由她在北京跟我父母一起看護。但她不同意。談不下去了我提出來離婚,可宋仍然不表態,兩人又是不歡而散。

  現在她在媒體上把這事完全顛倒著説,稱當年她沒有離婚是我威脅她説“只要你敢提離婚,我就讓你一輩子見不著次子”。這種説話讓人難以置信,相信稍有法律常識的人略加判斷便知真偽,我憑什麼敢説出這種話?又憑什麼能把她給嚇住呢?難道她不知道離了婚以後更有對監護、探視權益的法律保護嗎?

  從那以後,但凡我只要打電話給她,一提離婚她就挂斷,再之後我電話就打不通了,她也再沒有露過面。後來在沒有通知我的情況下帶著大龍又搬了家,因為這期間我也不止一次到她原住地找過,但她蹤跡全無。就這樣,從97年8月以後我就與她失去了聯絡。

  她那之後的生活狀況,直到2008年以後我才聽説並得到確認,她那時把長子放在了寄宿學校,自己與一位有婦之夫張某洲若即若離生活在一起。但在當時,我確實沒有了她的下落。

  這麼大的北京,茫茫人海尋人殊為不易,何況她是故意躲起來呢?

責任編輯:王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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