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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金龍魚聲譽 魯花公關公司項目總監獲刑一年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6日 03: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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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用油‘誹謗門’”追蹤

  本報訊 (記者李靜)針對與魯花簽訂協議的公關公司項目總監郭成林涉嫌誹謗金龍魚被起訴一事,昨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宣佈郭成林損害商品聲譽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發帖攻擊“金龍魚”

  據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顯示,去年8月,郭成林所在的北京讚伯營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與山東魯花集團簽訂協議,魯花支付180萬元委託讚伯公司提供“魯花堅果調和油營銷整合服務”,讚伯公司指派郭成林負責此項目。接手項目後,郭成林帶領項目團隊根據魯花的介紹,“提煉”出其主要競爭對手金龍魚的很多“缺點”。

  去年9月,郭成林在互聯網發表文章,稱金龍魚産品影響生育能力、摧毀中國大豆産業鏈等問題。短短一個多月時間,該文章的瀏覽、跟帖、回復次數達80萬之多。經評估,這給金龍魚所屬公司南海油脂工業有限公司造成的商品聲譽損失達58萬元。去年10月11日,南海油脂工業公司負責人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報案,郭成林被鎖定嫌疑人後於11月30日被批捕。

  “金龍魚”表示尊重判決

  昨天,南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郭成林捏造並散佈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商品聲譽,情節嚴重,已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不過,對於公訴機關提到的58萬元損失,法院表示不予採信。對於此案的判決,昨日金龍魚相關負責人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

  此外,昨日記者多次就此聯絡魯花,其辦公室工作人員均稱,不太清楚此事,負責宣傳的徐主任不在辦公室,因此無法就此接受採訪。

  本報記者曾于6月9日採訪魯花集團宣傳部徐主任,他當時表示,魯花從來就沒有參與過此事,集團密切關注此事。

  ■ 專家説法

  對行業敲響警鐘

  此次金龍魚遭誹謗風波是食品行業再度上演的一齣競爭對手惡意攻擊事件。此前,國內兩大乳品巨頭伊利和蒙牛之間也曾發生類似事件。

  對此,昨日營銷專家李志起稱,這件事再次給公關營銷行業敲響了警鐘,這一行業的從業者一定要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尤其是要遠離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同行企業之間雇傭公關公司詆毀對方,看似神不知鬼不覺,實際上是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發展,最終導致消費者對這一行業都不會信任,如去年蒙牛伊利那樣的互相詆毀,就造成不少消費者厭惡整個國內乳製品行業,這完全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李志起説。(李靜)

責任編輯: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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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龍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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