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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少年搶劫兩起殺三人 犯數罪成A級通緝犯(圖)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2日 14: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黔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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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中傑

聽説白中傑出事,奶奶倒地哭泣

  白中傑,這個還未滿18周歲的少年,卻成了警方發佈A級通緝令懸賞5萬元通緝的殺人兇手。在公安部網站上,自2006年1月26日以來公佈的25個A級通緝令通緝的犯罪嫌疑人中,白中傑是年齡最小的,是唯一的“90後”。根據檢察院的指控,白中傑參與搶劫2起,唯恐罪行暴露殺死3名受害者。而在整個團夥搶劫案件中,5名嫌疑人涉嫌搶劫7起,殺害了9名受害者。

  今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此起性質異常惡劣的搶劫殺人案。5名嫌疑人年紀最大的是第二被告曾祥友,42歲。而年紀最小的就是白中傑,才17歲。

  搜走20元和一部手機 勒死“黑車”司機

  根據檢察機關審理查明,在2010年7月9日,何俊經與白中傑預謀,通過暴力手段獲取他人錢財。

  何俊是本案中第一被告,今年31歲,織金縣人。7月11日,就是他到貴陽市西路購買倣真槍、刀具、繩索等作案工具。7月12日上午10時許,何俊、白中傑在貴陽八中附近一起乘坐被害人楊某駕駛的紅色轎車,要楊某送二人到花溪奶牛場,雙方約定車費為70元。

  當車行駛至奶牛場一偏僻處時,何俊拿出倣真槍強迫楊某停車,白中傑則使用尖刀威脅,要求其拿出身上的財物,並對楊某進行毆打、捆綁。二人從楊某身上搜走人民幣20元和一部黑色手機。

  二人隨後又繼續威脅楊某拿出財物,後怕罪行暴露,何俊遂安排白中傑用封口膠將楊某的嘴封上,兩人又割斷車內的安全帶,並套在楊某脖子上,將其勒死後裝進編織袋,後抬到汽車後備箱。

  何俊隨後將車開到奶牛場附近停放。後經鑒定,楊某係機械性窒息合併顱腦損傷死亡。

  冒充黑車 劫持兩名女子姦殺

  2010年7月12日下午5時許,何俊與白中傑駕駛楊某的紅色轎車扮作“黑的”在貴陽市內尋找作案對象。

  當晚8時許,鄒某在貴陽市神奇路攔停該車準備前往貴陽市噴水池。上車後,何俊駕駛該車往貴陽市花溪方向行駛,鄒某察覺後,何俊持倣真槍、白中傑持尖刀對鄒某威脅索要錢財無果,遂威逼鄒某打電話約其有錢的朋友見面準備劫取錢財。

  鄒某被逼無奈只有打電話邀約到朋友廖某,何俊與白中傑遂開車至貴陽市甘蔭塘接到了廖某。廖某上車後,何俊、白中傑遂挾持鄒某、廖某並駕駛轎車往平壩縣交界處行駛。

  7月13日淩晨1時許,何俊、白中傑挾持鄒某、廖某駕車行駛至平壩縣與織金縣交界的“天織公路”23公里斯拉河附近一小路邊停下。何俊、白中傑在車上分別將鄒某、廖某強姦。

  約淩晨4時許,何俊、白中傑所駕駛的汽車底盤被路基卡住,何俊與白中傑遂將楊某屍體從汽車後備箱抬出扔下路坎,並用事先準備的汽油將汽車燒燬。

  後何俊、白中傑押著鄒某與廖某沿斯拉河上遊步行,並在河邊逗留一天。7月13日晚,四人在斯拉河邊露宿,期間何俊、白中傑再次強姦兩名受害人。

  7月14日早上5時許,何俊、白中傑向鄒某、廖某再次勒索錢財無果後,怕罪行暴露,何俊與白中傑遂用尼龍繩將鄒某、廖某捆綁,並綁上石頭,將二人推進河裏,導致鄒某溺水死亡。廖某掙脫繩索後遊到河對岸,何俊發現後追上廖某將其挾持到附近樹林裏,何俊解下自己的皮帶套在廖某的脖子上,將其勒死,並將其屍體拋棄于該樹林中的偏僻處。

  經相關部門鑒定:死者鄒某係溺水死亡,廖某係被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又盯上黑車 勒死司機扔進深洞

  2010年7月15日上午9時許,何俊約曾祥友到貴陽市浣紗橋見面商量實施犯罪活動。商量好後,何俊在市西路附近購買了作案工具一把黑色倣真槍、兩把單刃尖刀、三個灰色的編織袋、四根尼龍繩、一個長方形包、兩付墨鏡、兩雙手套。

  購買工具後,何俊約曾祥友到紫林庵雲岩區醫院往大西門走10米左右的路邊打“黑的”。上午11時許,李某駕駛黑色吉利轎車途經該地時,二人將車攔下並要求李某送他們至花溪奶牛場,車費為人民幣40元。

  當車行駛至花溪區大寨村啞巴坡後,何俊、曾祥友將攜帶的尖刀和倣真槍拿出來對李某實施威脅。隨後,二人又拿出一跟尼龍繩將李某反捆,接著搜身,從其身上收出現金約200余元和手機一部。接著,何俊與曾祥友繼續向李某勒索錢財無果後,帶李某至路邊包谷林下的一山洞邊的樹旁,將他綁在樹上,用尼龍繩繞頸,合力將李某勒死。將李某的屍體丟在洞內。

  之後,何俊與曾祥友返回路邊將李某的車(價值人民幣44388元)開到小河三江的一個工廠圍墻外,將車牌、車上的所有物品扔掉,並將車開到三江路路口扔掉。

  經鑒定,李某應係被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一晚連殺三人 搶得890元和三部手機

  2010年7月20日上午10時許,何俊電話邀約曾祥友繼續作案。二人在浣紗橋加油站附近會合後,在貴陽八中路口打車。約11時許,何俊攔住趙某駕駛的灰色豐田威姿兩廂轎車,稱到上壩,車行至上壩一偏僻處,何俊讓趙某停車,曾祥友拔下車鑰匙,同時何俊持刀抵住趙某頸部,隨後曾祥友從攜帶的黑色肩包內拿出刀抵住趙某的胸口。

  兩人在包中拿一紅色尼龍繩捆住趙某雙手,後何俊開車前行,曾祥友在後排對趙某搜身,搜出一部黑色直板手機、人民幣現金200元、一張銀行卡及行車手續並將贓物放在黑色單肩包內。

  車行至貴陽市阿哈水庫附近一段路,何俊、曾祥友將趙某押至附近一座山的松林中,何俊先讓趙某脫下所穿的粉紅色短T恤,後用一紅色尼龍繩將趙某反捆在一棵松樹上。在勒索趙某錢財未果後,用一根紅色尼龍繩纏繞趙某的頸部併合力勒趙某,幾分鐘後,因趙某未死,曾祥友便持刀面殺向趙某,將其殘忍殺害。

  待趙某死後,何俊、曾祥友離開現場,在車上商議駕駛轎車假扮“黑的”繼續作案。17時許,在貴陽市大西門附近,代某上車欲到小河,何俊藉口加油開車經花果園上貴黃高速公路。在貴黃公路轉花溪二道路口時,代某警覺欲下車,何俊鎖住車門、窗,並從腰間拿出倣真手槍威脅代某,同時曾祥友在後排也從包中取出刀進行威脅。二人搶走現金90余元,粉紅色直板手機一部、銀行卡一張,並將贓物放入黑色單肩包內。

  何俊駕車沿花溪大道返回貴陽市區,期間何俊向代某索問贖金,並讓代某給朋友打電話要錢,同時為避免懷疑,何俊讓代某打電話推掉本已經約好的聚會。後何俊謊稱待下一名乘客上車就放代某走,並和要求代某與曾祥友假扮情侶欺騙打車的乘客。

  20時許,何俊駕車經宅吉小區至鹽務街口附近接到羅某,羅某稱到本市文昌南路,何俊謊稱先送後排乘客到頭橋,開車到黃金路口,因羅某警覺,何俊鎖住車門,持腰間的倣真手槍,同時曾祥友也持刀隊羅某進行威脅。22時許,車行至白雲區老路時,何俊停車對羅某進行搶劫,搶走現金600元及一部白色步步高I266滑蓋手機(價值人民幣772元)。

  後何俊與曾祥友向羅某索要錢財未果後,二人脅迫羅某打電話騙有錢的朋友出來,羅某被迫先後三次給三名朋友打電話,但對方均未答覆赴約。後何俊讓羅某坐到車右後排,隨後在曾祥友的提議和帶路下,何俊將車行至白雲區天鵝湖都溪林場附近停下休息。期間,何俊、曾祥友又殘忍的將羅某、代某殺害。

  今日開審 5名“殺手”被控四宗罪

  根據檢察機關查明,從2010年7月9日至7月25日,5名嫌疑人勾結在一起就犯下了7起搶劫案,殺害了9名受害者,而在1991年10月,曾祥友還夥同他人因瑣事殺害一名受害者。算下來,整個案件有10名受害者。

  據調查,何俊參與搶劫7起,搶得財物共計198531元,搶劫後為防止被害人報警殺死9人。曾祥友參與搶劫5次,劫得財物共計128283元,殺死受害者6人。白中傑參與搶劫2次,劫得財物70248元,殺死受害人3人。鄒澤參與搶劫1次,劫得財物1900元,殺害受害者1人。遊祥炎參與搶劫1次,劫得財物71133元,殺害受害者1人。

  檢察機關認為,應分別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今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此起性質異常惡劣的搶劫殺人案。5名嫌疑人年紀最大的是第二被告曾祥友,42歲。而年紀最小的就是白中傑,1993年9月26日出生,還未滿18歲。(貴州商報 安方)

責任編輯:王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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