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兒子買農藥助母安樂死 孝順不能成為免責理由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2日 09: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嫌犯照顧癱瘓母親20年親友鄰居向檢察院求情

  70多歲老母中風癱瘓在床,苦求兒子買農藥結束自己生命。經母親多次請求之後,兒子無奈地“送走”了母親。日前,這起人間悲劇在廣州番禺區發生,番禺區檢察院表示已經介入調查,準備移交法院起訴。

  今年5月16日14時許,租住在番禺區石基鎮的外來工、41歲的鄧某向石基派出所報告,稱其母親李某某在出租屋內自然死亡。隨後,公安人員到場查驗,對李某某屍體初步檢驗為有機磷中毒死亡。

  經過調查,公安人員發現這是一起服毒悲劇。被害人李某某癱瘓在床已20多年,因不堪忍受疾病折磨,今年5月16日請求兒子鄧某去買農藥結束自己的生命。鄧某起初不答應,但在李某某的不斷要求下,只好同意。鄧某在農用品專賣店買了“高效氯氰菊脂”和“25%高滲吡蟲啉”兩種農藥回家,在李某某的強烈要求下,鄧某給李某某喂服農藥。幾分鐘後,李某某死亡。

  檢察 孝順不能成為免責理由

  案發後,辦案人員向鄧某的親朋好友和鄰居了解情況。他們普遍反映,鄧某平時對母親非常孝順,細心服侍患病母親多年。他們還向辦案人員苦苦求情,稱鄧某是在母親的不斷請求下才這樣做,這也是為了讓母親脫離疾病的折磨。

  檢察官表示,這並不能成為李某免責的理由。生命權是公民一項最基本的權利,任何人未經法律許可,均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鄧某給母親購買、喂服農藥,致其母親死亡的行為,符合刑法上規定的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番禺區檢察院已於今年5月31日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鄧某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判例 拔管殺妻判3年緩3年

  發生在2009年2月的“武漢女子胡菁被深圳丈夫拔掉呼吸管案”(本報曾連續報道),2010年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文裕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宣判後,文裕章表示服判,不上訴。

  當年2月9日20時許,胡菁在位於深圳龍崗區坂田街道萬科城家中昏倒,文裕章和胡菁母親肖桂蓮等人將胡菁送至深圳龍崗雪象醫院搶救。次日零時許,胡菁被轉至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療,治療期間,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壓,但只能靠呼吸機維持生命。

  2月16日下午3時許,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時,聽護士説胡菁病情沒什麼變化,文裕章就趴在胡菁床前哭了起來。過了一會,文裕章將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壓監測管等醫療設備拔掉,病房內的護士、醫生等人見狀上前制止,並表明要給胡菁重新插管實施搶救,但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説不想救了,病人太痛苦了。

  李燕 人也有死的自由

  她,28歲,從1歲起就得了一种醫學界稱之為“超級癌症”的“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症”,直到6歲才確診,現在的她全身的肌肉萎縮,一半以上的骨骼變形,喪失全部吃、喝、拉、撒、睡的自理能力。她叫李燕,一名身患重病27年、想通過全國兩會代表幫她提交《安樂死申請》議案的女孩。她把這個願望發到了央視《新聞調查》主持人柴靜的博客裏,引起了全國網民的關注。她説:“我愛生命,但我不願活”,“人也有死的自由”。

  評論 不能忽略“不得不死”

  關於安樂死,鄢烈山曾在一篇專欄文章指出,討論安樂死問題,除了普天下皆同的生命權和倫理原則,不能忽略當下中國的背景。我們要關注“不得不活”的問題,更應關注經濟困難和醫療條件缺乏而“不得不死”的問題。 (記者/趙楊 實習生/黃偉謙通訊員/崔傑鋒)

責任編輯:王曉

熱詞:

  • 農藥
  • 安樂死
  • 孝順
  • 不得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