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海上皇宮告官案今開庭 “宮主”未向法院提索賠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1日 15: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海上皇宮告官”追蹤

  強拆“海上皇宮”違法?

  兩起行政訴訟案接連開庭,“宮主”未向法院提索賠

  記者陳驍鵬報道:備受關注的“海上皇宮”狀告政府的兩起行政訴訟案,本月20日、21日先後在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開庭。因龍崗區農林漁業局、龍崗區海洋局均被撤銷,其職能併入龍崗區經濟促進局,後者作為被告出庭答辯。羊城晚報記者注意到,原告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在兩起訴訟請求中均未提出任何索賠要求。而在此前,“海上皇宮”主人郭奎章曾向記者表示,行政訴訟將涉及天價賠償金。

  “海上皇宮”的第一起訴訟,是要求被告撤銷深圳市農林漁業局于2001年3月1日作出的《撤銷<關於申請海上養殖、垂釣等證明的批復>》的通知。

  原告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在行政訴訟狀中稱,他們是通過合法程序向深圳市農林漁業局遞交申請資料,深圳市農林漁業局通過合法審批程序核準向原告出具《關於申請海上養殖、垂釣等證明的批復》、《養殖登記證》文件,因此原告獲得的《關於申請海上養殖、垂釣等證明的批復》、《養殖登記證》有效,而龍崗區農林漁業局3月1日的撤銷行為,使原告無法在“海上皇宮”上進行休閒漁業項目的經營,直接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被告在行政答辯狀中稱,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有權在發現“海上皇宮”實質上不符合《關於申請海上養殖、垂釣等證明的批復》中的要求,也與發放的初衷相違背,並且存在無法律依據失效等問題時,依照《廣東省行政審判管理監督辦法》、《深圳市非法行政許可審判和登記若干規定》等法律規定,自行糾錯,直接將“批復”予以撤消。

  第二起訴訟中,原告要求判定被告對原告海上構築物的拆除違法。

  原告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在該行政訴訟狀上提出,2010年7月15日,原深圳市龍崗區海洋局向原告出具《關於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申請對拆解後的海上構築物進行改造的批復》,該批復為行政決定,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經合法程序,不得撤銷,且該批復至今未撤銷,仍具法律效力。原告在未撤銷上述批復的情形下,于2011年4月8日強拆,拆前未給原告任何申辯、聽證、復議的權利,違法了法定程序,直接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屬違法拆除。

  “沒有任何法律強制規定,類似于本次拆除的行政強制行為必須聽證。”龍崗區經濟促進局在該訴訟的行政答辯狀中稱,該公司非法佔用海域興建“海上皇宮”,依法應當予以“恢復海域原狀”,原海洋局有權在其職責範圍內履行拆除職責,在程序上沒有違法任何法律規定。

責任編輯:王玉西

熱詞:

  • 皇宮
  • 原告
  • 宮主
  • 批復
  • 法院
  • 漁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