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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皇宮”8年沉浮終被拆除 曾獲省領導批復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2日 04: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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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拆除前的“海上皇宮”。陳文才 攝

  4月20日,“海上皇宮”中庭平臺的房屋主體已被拆除完畢,這座海上建築8年前建造就沒有獲得海域使用權證。本報記者 周亦楣 攝

  “海上皇宮”8年沉浮記

  深圳房産商建造海上建築,從無證開工,到被罰71萬,獲垂釣證後,又被定違建最終拆除

  核心提示

  4月8日,“海上皇宮”開始被深圳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拆除。

  這座位於深圳海面的豪華“浮島”,從2003年建造起,就沒有海域使用證。8年後,它被拆除,但依舊留下一連串疑問。為什麼沒有海域使用證的“海上皇宮”得以生存8年?為什麼會有廣東省領導批字可“先試先行”?為什麼不符合整改規定的“海上皇宮”能獲得垂釣證和養殖證?為什麼養殖證又被收回?對於這一系列問題,深圳龍崗區農林漁業局均拒絕回答。

  “島主”郭奎章則表示,他們不是有意違法,而是一直在申請使用權。“海上皇宮”雖被拆了,但具有探索海洋産業、探討完善法律的價值。

  4月18日,“海上皇宮”中庭平臺上的房屋主體拆除完畢。這意味著“海上皇宮”真正倒下了。

  如果從2003年無證動工時算起,這座違章建築的倒下用了8年時間。期間,它經歷了“先試先行”、“被罰71萬元”、“獲得養殖證”、“要求被拆解”等一系列波折。

  “海上皇宮”是一座豪華海上“浮島”,漂浮在深圳龍崗區南澳東山灣的海域上,有不少商界名流、知名人士,甚至是政府官員都上過該島。於是外界有猜測認為,違章“浮島”的存在是因為權力和財富結合的結果。

  “島主”郭奎章在接受採訪時,否認了這個猜測。他説,他們不是有意違法,而是一直在申請使用權。郭奎章還認為,“海上皇宮”是屬於社會和公眾的財富,它具有探索海洋産業、探討完善法律的價值。

  海上宮殿突破政策邊界

  郭奎章在2003年申請建造海上浮島,但現行法規沒有對海上附著物作出相關規定

  龍崗區東山灣的海域上,聚集著上百個漁排,那裏是當地漁民和潮汕漁民的養殖區。2003年郭奎章有了一個設想,他想將養殖漁排建成酒店度假村。

  “這在全國是史無前例的。”郭奎章説。

  郭奎章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我的海我的夢吸引世界目光的超五星級夢幻島》規劃鳥瞰圖。

  按此規劃,整片東山灣海域將建成二十多個海上浮島,郭奎章將成為佔地十萬平方米的“夢幻島”島主。而“海上皇宮”只是其中的一個。

  郭奎章隨後向龍崗區海洋局打報告。他得到的回復是,國家還沒有關於海上附著物怎麼批的相關法規,也沒找到相關依據。

  郭奎章還是決定先建一座海上浮島作為試驗田。

  據郭奎章回憶,“海上皇宮”建設過程中,並沒有受到相關部門的阻撓。

  “根本不需要手續,建也沒人管。”郭奎章稱,每天幾百個工人大張旗鼓地建設,海洋部門不可能不知道。海洋局“只管別淹死人了,偶爾邊防來查一下身份證。”

  此後,2004年四五月份期間,郭奎章又將“海上皇宮”開建第二期,規模擴大了一倍左右,面積達到7000多平米,整體投資約1個億。

  據一位曾赴“海上皇宮”採訪的記者描述,整個“海上皇宮”充滿了東南亞風情。主體建築是一棟兩層的泰式樓房,屋內擺滿了皮質盔甲、油畫、與真馬大小接近的木雕馬、金黃色的工藝水壺、孔雀標本、古典計時鐘等各種裝飾品。此外,還有游泳池、賽馬場、音樂房,島上還養殖了藏獒、孔雀、德國進口的馬匹等。

  畢業于魯迅美術學院,從事房産的郭奎章,對“海上皇宮”頗為滿意。

  4月13日,郭奎章告訴記者,建設過程中,他一直向龍崗區海洋局、深圳市海洋局、廣東省海洋局遞交申請,要求發放海域使用證。他説給予的回應都是無法可依,不能發證,“等有了法律,再給辦證。”

  省領導批字“先試先行”

  坊間猜測郭奎章與時任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局長李珠江私交甚好;郭予以否認

  輝煌的“海上皇宮”建成後,郭奎章並未將其納入公司化管理。他説,當時他只是將這座浮島,作為朋友聚會的場所,不對外經營。

  2006年前後,“海上皇宮”以發展“休閒漁業”為名,向龍崗區海監部門提出海域使用權申請。但未獲通過。

  2007年6月11日,“海上皇宮”命運出現重要轉折。

  這一天,龍崗區農林漁業局以“深龍農字【2007】66號”下發了《關於申辦開發海上休閒漁業項目的批復》。該批復稱“原則同意你公司經營海上休閒漁業項目。”

  “相關部門給了指示,要我們成立公司,正規經營海上休閒漁業項目。”劉雅薇説。

  劉雅薇是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簡稱“海上精英”)的媒體接待負責人。她説,“海上精英”就是應政府要求,于2007年成立,用於管理“海上皇宮”。

  劉雅薇説,公司成立後,海洋部門建議,這塊海域歸東漁社區使用,是否可以與東漁社區合作。

  此後,“海上精英”以扶貧為名,與東漁社區簽訂了《合作協議書》,雙方約定以一年8萬元的價格,每三年遞增10%,獲得10萬平米海域的使用權。

  李土興是東漁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的法人代表。當時由他來簽署這份合約。他告訴記者,當地漁民也沒有海域使用權證,後來那份合約被定為無效協議,“他們也就沒必要付給我們錢了。”

  2009年2月25日,“海上皇宮”又迎來一縷“曙光”。

  當時有媒體報道,時任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局長李珠江給“海上精英”一份手寫批示。批示中稱,此事(指“海上皇宮”)可按“先行先試”的原則探索管理。

  坊間猜測郭奎章與該領導私交甚好。

  對此,郭予以否認。他告訴記者,“他從來沒見過李局長,李局長的確來‘海上皇宮’考察過,但我不在”,“要是有私交關係,我就把手續辦下來了”。

  郭奎章對李珠江的評價是,“很有遠見,很有前瞻的領導。”

  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龍崗大隊大隊長戴玉茹曾在接受新華社“新華視點”採訪時説,2009年3月,龍崗大隊曾阻止“海上皇宮”擴建維修,當場查扣並拖走“海上皇宮”的3個大木排,後來上面有領導發話説,要保持現場。所以就把木排還給“海上皇宮”。

  禍起71.1萬罰款?

  龍崗區海洋局以非法佔用海域罰處“海上皇宮”71.1萬元,郭奎章因未繳納而被訴至法院。

  2008年一次颱風,對“海上皇宮”造成嚴重打擊。水上建築被打掉一半。修整後,郭奎章將“海上皇宮”移動幾十米,安置到一個避風位置。

  “不移位可能就沒有後來被拆除的災難。”郭奎章指著一份罰款説。

  那是一份2008年龍崗區海洋局下發的行政處罰。

  2008年1月,龍崗區海洋局批准立案調查,查實“海上皇宮”非法佔用海域面積達1.58公頃。龍崗區海洋局對“海上精英”處以71.1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限期恢復海域原狀。

  郭奎章解釋,這次罰款是因為擅自移位而沒向相關部門通報。

  郭奎章沒有繳納這筆罰款。他説,那是因為手下人辦事拖拉,認為“不該被罰。”

  2009年11月5日,龍崗區海洋局向龍崗法院提出非訴執行申請,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書》。

  因為違法,海上皇宮已不是第一次被訴至法院了。

  深圳當地媒體曾報道,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龍崗大隊大隊長戴玉茹曾表示,早在2004年,該大隊就對“海上皇宮”進行立案調查,當時移交給了福田區法院,因過期無法執行無疾而終。

  2009年11月20日,龍崗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

  2010年1月27日,據深圳本地媒體報道,深圳代市長王榮在全市查處違法建築和違法用地工作會議上表示,“海上皇宮”要拆。王榮説:“像這一類事,首先就是拆,不要又來説情。”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次點名,給“海上皇宮”很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