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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狀告哈藥總廠污染致病 立案兩年才開審(圖)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4日 06: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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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珉在自家門前指著哈藥總廠的煙囪。時值傍晚,煙囪開始排煙。

  近日,全國知名企業哈爾濱制藥總廠廢氣廢水污染被曝光,引起全國震動。但鮮為人知的是,有一家兄弟父子三人,已經被這家全國知名醫藥企業“臭了十年”。至今,他們狀告了哈藥總廠3年多,卻得不到任何結果。

  哈藥總廠的惡臭“最前線”

  哈爾濱市民劉珉、劉璋兄弟的房屋,距離哈藥總廠的污水處理池只有約40米的距離。

  從院子的矮墻望出去,眼前就是巨大的污水處理池。“去年10月左右才加上了蓋,原本都是無蓋的,敞開蒸發。”

  在這樣的距離,哈藥總廠的廢氣臭到什麼程度?劉珉舉了一個例子,他曾把新洗的化纖褲子曬在院子裏,回頭穿上。“在公交車上,老有人捂著鼻子躲我,我很奇怪,後來才知道,是褲子吸附了臭味啊!”

  説這話的時候,51歲的劉珉已是滿頭白髮。

  10年到今,他已經能“聞出3種不同的臭味”:“這是青黴素的味兒,臭雞蛋味兒是污水處理廠的硫化氫,粉塵又是另一種臭味。”

  他也嘗試在院子裏種黃瓜,但是黃瓜一開花就開始枯萎。

  中國青年報記者走近他家,此時哈藥總廠的一大一小兩個煙囪並未排煙,但是仍不時順風飄來一股令人作嘔的惡臭,仿佛誰打碎了千百個臭雞蛋。

  “現在是夏天,刮南風,煙囪沒吐煙,還算是好的,假如刮北風,10分鐘就會讓剛來的人受不了,得嘔吐不可。我待長了能忍了,如果離家幾天回來,我也受不了。”劉珉搖著手説。

  劉珉家的房子是建於1984年的老平房,旁邊原本是一家“永豐磚廠”。1999年,哈藥總廠將磚廠收購,建起污水處理廠、蛋白飼料廠。對劉家人來説,這是噩夢的開始。

  他們開始經常感到鼻子堵、嗓子幹癢,暈頭漲腦,到了晚上就開始失眠,每隔十天八天必須吃安眠藥,或者把自己灌醉。“從此,我們的健康、精神及財産受到巨大侵害,到今天,已經超過10年了。”劉珉説。

  他自己起草了對哈藥總廠的起訴書:“由於污水處理廠的主要污染氣體是硫化氫,具有強刺激氣味,有毒性;主要危害人的神經系統,而蛋白飼料廠排放的污染物為粉塵,藍、白、黃亂舞,猶如3條毒龍。”

  劉家人也對惡臭的“進攻”搭建過“防禦工事”。他們和周圍其他居民一樣,夏季不敢開窗,到了污染嚴重的冬天,更是將朝向北邊藥廠的窗戶全部用厚厚的軍用棉被堵死,屋裏整天都開燈。

  “白天不敢在家過正常的生活,晚間只有咬牙忍受污染侵害之苦,儘管冬夏將門窗封嚴,但還是不能抵擋被告所排出有毒氣體的折磨與侵害。”劉珉的起訴書上這樣寫道,“造成原告人呼吸困難,咽喉幹癢,咳喘、嗅覺喪失、記憶力急速下降,反應遲鈍,嚴重失眠導致輕生念頭出現。”

  有一天,劉珉發現自己“暈乎”嚴重的時候,“打雞蛋,把雞蛋扔進簸箕,雞蛋殼放進碗裏”。作為駕駛員的他,再也不敢開車了。20多歲的侄子劉柏峰也神經衰弱,“受不了,搬走了”。

  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在劉家三人的病歷上,能辨認出“嗅覺喪失”、“慢性鼻炎”、“急性咽炎”等醫生診斷。劉珉2010年11月8日在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所做的CT診斷報告確診,他已患有輕度左肺下葉炎症。

  劉珉在起訴書中寫道:“原告多次投訴至哈爾濱市環保局,但被告自恃為盈利大戶,無視國家法律及他人生命安危,不但不停止侵害,反而為利益驅動,侵害升級,使原告身體健康狀況急速下降,精神幾乎崩潰,財産受到巨大損失。特此訴至法院。”

  他列出了4項請求:一、停止侵害;二、賠償原告健康、精神撫慰金6萬元;三、賠償因被告違法排污給原告所造成的房産及其他損失共計人民幣12萬元;四、承擔原告因訴訟産生的其他費用。

  “10多年了,這是真受不了。俗話説,民不和官鬥,要不是這樣,我能告嗎?”劉珉説。

  立案兩年才開審,至今一審未宣判

  2007年10月,劉珉的起訴書遞交到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直到7個月後的2008年4月8日才立案,而開庭更是在遙遠的兩年後。

  當時幾個月沒立案,週三下午是南崗區人民法院的信訪接待日,劉珉就每週三都到法院催,得到的回答總是“你等著吧,我們再研究研究”。“曾有一位接待我的法官對我説,老劉啊,要是給你立案,將來哈藥總廠不得賠死啊?”

  “於是,我等了一整個冬天。”劉珉説。2008年3月9日,他到北京上訪,坐火車到瀋陽時,接到法院電話説“立案了,你回來吧”。

  劉珉回到哈爾濱後,先到了南崗區人民法院負責此案的哈西法庭,法庭庭長、一名法官、一名法警由他帶路,來到劉珉家實地考察。“庭長下車聞了一下這味兒,扭頭就走了。這之後才立的案。”

  劉珉去問開庭時間,經常被告知:“你等著吧,過兩天給你審。”這一等,竟然是兩年。“沒有法律上的延期等任何手續和理由,連個電話也沒有。”

  2010年9月,劉珉去找負責此案的何淑欣法官,問為何遲遲不開審。“她對我解釋説,這兩年你也沒來呀。我當時就説了:這是不開庭的理由嗎?法庭難道是我家的嗎?”

  “雪藏”兩年後,居民訴哈藥總廠污染傷害案終於在2010年11月10日上午9時迎來第一次開庭。

  哈藥總廠方面,到場的有哈藥總廠法律顧問處付姓處長。劉珉提交了劉家三人的病歷、粉末微粒實物、2007年至2010年多次在劉家實地拍攝的哈藥總廠煙囪排放大量粉塵、黑煙的光盤,這些證物均被法庭認可。

  哈藥總廠代表提供了一份“哈藥總廠2.5萬噸抗生素廢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顯示污水處理廠建成時已經哈爾濱市環保局驗收合格。哈藥總廠代表認為,據此報告,污水處理廠是合格的,“不存在污染超標問題,並沒有妨礙原告方的住房使用和傷害原告健康,因此主張法院駁回原告起訴”。

  哈藥總廠的訴訟代表還認為:“第二,我們認為在環保爭議處理當中,應當首先由行政機關作出處理結論。因此,我們認為原告方起訴不當。第三,沒有看到污染物對劉家三人造成的身體傷害。”

  當天中午12時許,庭審結束。主審法官何淑欣落槌後問劉珉:“你願不願意和解?”劉珉説:“願意考慮。”

  何法官就問:“劉珉,你有沒有工作?有沒有養老保險?你哥和你侄子有沒有?”

  劉珉回答:“我們沒有。”

  何法官當著哈藥總廠人的面,直接説:“那藥廠把他們3個人都收進去不就完事了嗎?”

  原告席上的劉柏峰當時就拒絕了這一提議:“説句實話,不進藥廠還可能多活幾年,去了天天被熏,倒可能死得更快。”

  劉珉曾對説“你要的賠償過多”的哈藥總廠代表説:“我受了10年的罪,你們説我要的賠償多?我請你來我家,天天給你供上酒席,讓你待10天,看你跑不跑?”對方沒有回答。

責任編輯:呂鵬

熱詞:

  • 立案
  • 狀告
  • 嗅覺喪失
  • 慢性鼻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