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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人小蟲狀告10家網站 稱報道損毀個人名譽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8日 04: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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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劉傑)台灣音樂人小蟲將新浪、搜狐等10家網站告上法庭,稱對方刊登的報道損毀了自己的名譽。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10家網站均表示不應承擔責任。

  小蟲的中文名為陳煥昌,為台灣知名音樂人,其作曲的代表作有《心太軟》、《得意的笑》等。

  小蟲訴稱,今年1月26日,新浪、搜狐、騰訊等多家網站刊登了“音樂人小蟲被曝涉嫌詐騙 騙取自費歌手18萬元”的文章,其中多處描述嚴重失實,對其名譽造成極大傷害,文後跟帖無數,對其社會評價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昨天,小蟲未親自到庭。其代理律師指出,涉案報道中稱小楊打電話催促專輯進展時,小蟲突然翻臉,並稱“小齊、張惠妹都要等三年,你繼續等吧”,這不符合事實,且跟帖中都是謾罵,導致小蟲的名譽受到嚴重損害。而10家網站沒有嚴格審查新聞源,背離新聞精神,因此要求這10家網站在網站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同時連帶賠償5萬元。

  對此,新浪等網站代理人表示其轉載是合法的,對文章並沒有進行刪改。而報道中所説的情況屬實,“小楊”已提起對小蟲的訴訟,目前已經立案。原告小蟲作為公眾人物,他的行為和表現應該被社會所關注,也應當接受和容忍公眾對其的關注和評價,滿足公眾的知情權。

  昨天,法院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