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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女孩4年5次判刑 稱再犯罪為進看守所找母愛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9日 11: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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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歲的姑娘,4年間“四進宮”,分別涉及盜竊、詐騙、搶劫犯罪。當她第4次進監獄服刑後,又被挖出盜竊余罪。1個月前,南岸區法院以盜竊罪對她判刑1年,加上此前被判的12年刑期,法院決定合併執行12年零9個月。


  南岸區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官審查該判決時,覺得她的行為不可思議,於是請重慶天愛心理諮詢中心督導諮詢師曹林去給她會診。昨天,曹林診斷後得出結論:她因為從小缺少父母的教育和關愛,從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 羅彬 實習生 于希


  問題少女4年時間5次判刑


  南岸區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室負責人魯榮稱,他們其中一項職責是要對每個犯罪人員的判決書進行審查。上月底,當他審查到楊丹(化名)的判決書時,發現她有些不簡單。


  判決書中,僅介紹楊丹個人基本情況一欄,就有10行描述。除了戶籍資料中的女性和年齡(21歲)外,更“吸引眼球”的是楊丹的前科經歷。從2007年10月23日起,她4次被判刑。第一次刑期為拘役5個月,之後分別為2年、10個月、12年,罪名包括詐騙罪、盜竊罪、搶劫罪。


  魯榮稱,這次判決,是楊丹第4次被判刑12年、正在監獄服刑期間挖出的余罪。那是2010年8月28日,楊丹在南岸區回龍灣一個牢友家裏,趁牢友洗澡之機,偷走了對方的筆記本電腦、手機及現金,共計價值2750元。法院為此對楊丹判刑1年,合併此前的12年刑期,決定執行12年零9個月。

責任編輯: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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