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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問旁聽群眾藥家鑫該不該判死刑 遭律師怒批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5日 04: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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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份調查問卷,多少人説要殺,多少人希望刀下留人?法官會否按調查問卷的結果來量刑?西安市中級法院就藥家鑫一案,向旁聽群眾發放調查問卷一事備受爭議。法律界人士認為,現行刑事法律對於定罪量刑的規定中,沒有可以參考“民意”來定罪的規定。

  法官表示將參考問卷結果

  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駕車撞人後,因擔心被受害者記住車牌號,竟持刀連刺受害者8刀,致使本來只被撞成輕傷的受害者死亡。這一事件被國內媒體廣泛報道。

  而在西安中院開庭審理藥家鑫一案時,現場500名旁聽人員,每人都收到一份《旁聽人員旁聽案件反饋意見表》,問卷上除了庭審的合議庭成員名單,還有兩個問題: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您對旁聽案件庭審情況的具體做法和建議?

  據該院一名法官介紹,向旁聽公民徵求量刑意見,該院以前就這樣做過,只不過這次是該院發放調查問卷數量最多的一次。鋻於藥家鑫案影響重大,受到輿論積極關注,西安中院希望通過這種形式聽取不同意見,可以使合議庭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的基礎上,參考調查問卷結果,確保最終的判決更加公平公正。

  受害者代理人堅決反對

  然而,法院向旁聽人員發放調查問卷,徵求量刑意見的事,受害者家屬事先並不知曉。在通過媒體報道知道此事後,受害者代理人張顯向西安中院提出,堅決反對在此案中“問卷調查作為量刑參考”。

  張顯表示,有500人參加旁聽,但其中400人都是大學生這一特定的群體,而受害者是農民,農民群體參加旁聽的人很少,村民和受害人親屬才區區的25人。此外,在400名大學生中,參與問卷調查的有藥家鑫所在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該校學生的人數比其他學校的學生還多,這難道不會使調查結果嚴重偏護故意殺人犯藥家鑫嗎?

  “其實有很多村民要來旁聽,但法院對村民參加旁聽的人數做了嚴格的規定,卻對學生群體給予如此多的旁聽名額,這種做法嚴重缺乏公平性。”

  張顯認為,民意調查必須具備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而且還需要對參加人員有必要的法律程序,人員組成上也要有合理的結構(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等社會各界所佔的人員比例),“而法院對此案的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負責任的。”

  參考“民意”沒有法律依據

  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趙三平律師説,在現行刑事法律對於定罪量刑的規定中,沒有可以參考“民意”來定罪的條款。西安中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趙三平律師認為,西安中院的做法顯然是荒謬的,發放調查問卷沒有法律依據,沒有任何措施以保證參加調查的人員沒有傾向性,並且把量刑這樣的專業問題也作為主要調查問題,讓那些音樂學院及其他專業的年輕學生對“量刑”這樣嚴肅的、專業的問題提出可以影響判決的意見,太荒誕了。這是一種瀆職行為,最起碼很不嚴肅,褻瀆法律。

  一路看天:故意殺人,死刑,兩千多年了都是這樣,為什麼這次非要把簡單的事情搞複雜?大學生就是免死牌嗎?

  吳公正:從法院開庭給在場人員發調查問卷時起,該法官就已經存在輕視法律的情形,若再輕判,此法官,那就是瀆職與濫權,當追責!

  專業高級伴讀書童:在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下這樣做就是違背法制原則。法律的執行不應該由未經法律明確許可的人員來影響。

  法院回應:

  按上級要求遵章行事

  “向旁聽者徵求量刑意見,是按照陜西省高院的要求做的。我們從2008年就開始執行徵詢意見的政策了。”昨日,西安中院向媒體作出回應。

  西安中院工作人員介紹,“藥家鑫案‘徵詢意見’,法庭只是遵章行事。而且陜西全省法院近年來一直在做。”該人士還表示,向旁聽者徵詢的意見會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徵詢旁聽庭審公民對案件裁判意見和建議的若干規定》進行處理。

  據了解,陜西省法院“庭審徵詢旁聽群眾意見”曾在2010年被評為“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據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