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記者被毆打被通緝 維權究竟難在哪?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8日 14: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新聞意味著責任

  無論是行使權利,還是承擔責任

  但意味深長的是———

  每年11月8日是中國記者節。記者節與護士節、教師節一樣,是我國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之一。

  記者曾被稱作“無冕之王”,但近年來,“記者維權”這個詞彙卻被人們越來越多地提及:有記者採訪時被扣留了、採訪設備被搶被砸了,採訪後被打擊報復了、被網上通緝了……

  11月4日,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李東東表示,新聞記者正面臨複雜的職業生態環境。中國記協黨組書記翟惠生也坦言,記者維權仍有一定難度。

  第11個記者節就要到了,羊城晚報記者採訪了幾位曾經“落難”的同行,目的並非替人或為己“訴苦”———

  他們的遭遇並非普遍的業態現象,但,多少也反映出部分一線新聞工作者的所面臨的工作障礙和艱辛。

  這些看起來不那麼和諧的風波,值得深思、值得警惕。

  ■侵權案例

  怪異的博弈

  莫名的罪名

  有些採訪,特別是一些重大突發事件的採訪中,或者被禮貌擋駕、或者被敷衍搪塞、或者被“調虎離山”,甚至乾脆被扣留,比如在伊春。採訪變成了一種貓鼠遊戲,而對待事實真相的態度,在某些部門、某些人心中也越來越模糊。

  2010年9月24日伊春空難發生後,各地記者陸續抵達伊春。然而,記者們發現,與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災害等重大災難報道不同,在伊春採訪“很不容易”,甚至會被扣留。

  《華商晨報》記者王瞬天第一個被當地警方扣留。9月28日上午10時,他在當地殯儀館附近尋找採訪對象,約30分鐘後,警方在殯儀館周邊拉起警戒線,他見狀退出線外。就在此時,兩三名警察涌上來,將他“反扣雙臂,按著脖子,塞進警車”。“他們問我是不是記者,我説是。”王瞬天在警車上詢問被扣留原因,對方稱:“抓的就是記者。”除了王瞬天,被扣留的還有《法制晚報》、《第一財經週刊》的另外3名記者。

  羊城晚報記者聯絡上王瞬天,對於當時的情況,他不願意多提,只是表示後來警方向被扣的記者集體道了歉。

  這個道歉來得不容易。《南方日報》特派伊春記者楊大正回憶了事件的始末。

  “伊春墜機事件的新聞發佈渠道有兩個,民航總局和伊春市政府。我們去採訪,這兩個機構就‘踢皮球’。”楊大正回憶,當地警察不讓記者接近事故現場、醫院、殯儀館和家屬所住的賓館。空難事故發生後,當地宣傳部門曾開過一次新聞通氣會。然而,這個會不僅草草收場,而且發佈的內容都是已被媒體報道過的信息。

  9月28日上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成立後召開第一次會議,與此同時,伊春市政府允許遇難者家屬到殯儀館辨認遇難人員遺體,還安排遇難者家屬到墜機現場祭奠。記者們兵分三路,分別到會場、機場和殯儀館採訪。正趕往機場的楊大正忽然被告知“有4個記者被抓了”,“我當時就納悶了,宣傳部剛讓媒體採訪,怎麼又抓人了?”記者們當即決定:“中斷採訪,先‘撈’人”。楊大正來到當地宣傳部門的駐地惠群賓館時,很多記者已經在交涉,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協商,4名記者才回到惠群賓館。傍晚6時30分許,伊春市有關領導就此事道歉。針對記者被扣留一事,伊春市市委宣傳部部長華景偉説是一場誤會。隨後,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區分局副局長崔華向在場十余家媒體記者道歉:“我以我個人的名義,向在這次事件中受委屈的記者表示歉意。我是刑警出身,是個粗人,希望文化素質較高的記者們能夠理解。”

  莫名的罪名

  常常看到這樣的新聞:一些守法公民的身份證遺失後被犯罪分子用於作案,而被通緝的卻是丟了身份證的人。這樣的誤會,情有可原,錯也不全在公安機關。但記者仇子明顯然不屬於這類倒楣蛋,他被無端通緝的原因,要複雜得多。

  今年7月27日,《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發現自己在網上被通緝了,通緝他的是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罪名為“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他成了“刑拘的在逃人員”。向領導求援後,他對妻子和父母匆忙交代和安排後,關掉手機,隻身隱沒于茫茫的城市夜幕中,“潛伏”起來……

  仇子明“獲罪”源於他對上市公司凱恩集團的報道。經過數次直接採訪,他發表了《凱恩股份偷天換日謎團》、《凱恩股份再調查:被隱瞞的關聯交易》兩篇文章。

  凱恩集團實際控制人王白浪多次打電話給仇子明,要求針對這些文章進行溝通,之後又通過中間人暗示可否通過私下交易,不再後續報道。但經濟觀察報社拒絕了這個建議。

  7月27日晚,新浪微博上,一位叫冒安林的網友率先發佈了一條消息:記者仇子明因報道被定罪,遭全國通緝!這條消息瞬間激起千層浪,在網上被大量轉載、評論,輿論一片譁然。全國各大報紙、網絡、電視臺等媒體對此都高度關注。7月28日下午,經濟觀察網刊發的《經濟觀察報嚴正聲明》證明了消息的準確性。

  7月29日早晨,更多報道和評論見諸媒體。上午10點30分,麗水市公安局電話告知經濟觀察報,對仇子明的網上通緝已經撤銷。下午4時,該報社收到麗水市公安局傳真的正式新聞通稿。稿中稱:“經調查核實,遂昌縣公安局日前對記者仇子明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採取刑事拘留的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責令遂昌縣公安局立即撤銷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並向其本人賠禮道歉。”

  接到領導的電子郵件之後,仇子明這才結束了“潛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