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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高速受損車賠償方案:車主獲2000元補償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5日 03: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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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在大瓦窯通達停車場內,停放著170多輛從京港澳高速路救出來的車輛(資料圖片)。本報記者胡雪柏攝

  721特大自然災害中,百餘輛途經京港澳高速南崗洼路段的車輛被淹。事發已過二十多天,受損車輛如何賠付?昨天,首發集團給出具體賠償方案,部分車主已經簽署協議並拿到賠償金,但高檔新車車主因對賠付金額不滿意,未能簽署。

  賠償方案

  每位車主獲2000元出行補償

  據了解,經首發集團、北京保監局以及交通部門等多方共同協商,最終制訂出一份首發集團和受損車主簽署的協議。

  協議中提到,在“721”特大自然災害中,暴雨引發的洪水導致京港澳高速公路南崗洼路段兩側護堤決口,洪水在短時間內涌入高速公路造成乙方車輛被淹受損。鋻於乙方車輛進入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甲、乙雙方形成通行服務合同關係,甲方作為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依法按照公平原則,同意與乙方共同承擔災害造成的損失。

  賠償方案對“有商業車險”與“無商業車險”的車輛採取不同的賠付方式。對於投保商業車險的車主,由保險公司在車險責任範圍內進行賠付,在此基礎上,首發集團支付給車主全年的商業車險保費,以及2000元的出行補償。對於未給車輛投商業車險的車主,除補償全年的商業保險費和2000元外,首發會委託保險公司按照商業車險定損,之後再承擔賠償金額。

  協議中還提出,首發集團願意分擔乙方車輛自身損失以外的其他損失,比如説,車內的財産損失。

  有商業車險

  由保險公司在車險責任範圍內進行賠付。此外,首發集團支付給車主全年的商業車險保費,以及2000元的出行補償。◇無商業車險

  首發公司將補償車主全年商業保險費和2000元的出行補償。首發還會委託保險公司按照商業車險定損,之後再承擔賠償金額。

  車主反應

  >>普通車輛

  >>方案

  四次協商“差不多就算了”

  昨天,吉利車主史先生第五次來到首發公司,簽署協議後,首發集團給予他4000多元的賠償費,包括2000多元的全年商業車險和2000元的出行補償。史先生介紹,他的吉利車購買不到兩個月,購車時他為愛車上了商業車險,保險公司定損後,為其賠付7萬多元。“所有賠償拿到手後,我還虧幾千塊錢。”史先生説,由於車輛是按照裸車定損,車輛購置稅、車飾等部分不在賠償範圍內,所以這部分是虧的。

  據史先生講述,車輛被淹後,他在京港澳高速待了3天,之後四次到首發集團協商。“這件事情上已經花了太多時間,差不多就算了。”

  >>高檔新車

  賠償離實際損失仍有差距

  據了解,受損的百餘輛車中包括奧迪、路虎等高檔車,且使用年限均在兩年內。不少車主表示,對於使用年限長,且價格不高的車輛來説,賠償方案基本能接受。但使用年限短的高檔車主卻表示,車輛購置稅、車飾以及其他額外花費很高,但得不到賠償。

  寶馬車主尹女士不願接受賠償方案。她介紹,她的愛車剛買一個半月,購車花費102萬元,車輛購置稅10萬元,由於車型緊俏,她還多給4S店五六萬,加上車內裝修4萬多元,她實際損失達120萬之多。扣除折舊費,保險公司定損只有90萬元,首發集團補給商業車險接近3萬元。

  按照現有方案,尹女士只能獲得93萬左右的賠償,離實際損失仍有差距。“再購新車時我還要支出車輛購置稅,上一趟高速,裏外我要多花三四十萬元。”

  尹女士説,她只希望對方把車價補齊,但目前雙方還未協商一致。

  律師説法

  運營方存過錯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據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茂林介紹,車輛進入高速後,雙方建立合同關係。高速運營方除允許車輛行駛之外,還應該保障行車安全。車輛在行駛中受損,運營方屬於侵權方,理應給予賠償。在高速運營方無過錯的情況下,採用車險定損的方式賠償是合理的,如果高速運營方在其中存在明顯過錯,則應該按照車主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按照車險定損,車輛購置稅以及車飾不包括在賠償範圍內;若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如果車主提供發票,侵權方應該賠償。但是,購買車輛時花的“緊俏費”,則都不在賠償範圍內。

  朱律師表示,運營方應對高速路運營制訂應急預案,並且及時執行。如果存在應急預案不到位,比如説在發現前方積水後,收費站工作人員依舊放行,導致車輛擁堵被淹。或者車輛遇險後,遲遲未得到救援。這都屬於侵權方的明顯過錯,如果車主不滿意協議內容,在收集相關證據後,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新聞鏈結

  配件短缺致維修緩慢

  暴雨已經過去二十多天,不少車主發現,涉水受損的車輛仍未維修完。為此,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各級運輸管理部門深入維修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目前涉水受損車輛修理的主要障礙是配件短缺,許多維修企業正從全國範圍內調集採購配件支援北京的涉水車輛維修。

  暴雨後,北京受損車輛數量巨大。據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統計,截至7月24日24時,全市機動車保險接報案已達31698起,估計損失金額約2.6億元。相關負責人表示,涉水汽車與普通汽車維修不同,它的維修週期長,工藝複雜,有的甚至一兩個月才能發現問題。

  由於北京涉水車輛較多,在維修中出現配件短缺的問題,特別是汽車電器件,有45%的車輛是電器件損壞,很多車型主機廠出現供不應求的狀況。所以,很多車輛短時間無法修復。目前,相關部門已經組織在全國進行採購,號召外省企業對北京進行支援。同時,交通部門要求汽車維修企業及時與車主進行溝通解釋,取得車主的理解。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黃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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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港澳高速
  • 受損車
  •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