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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污染嚴重 政府不關毒企卻向遊客要治污資金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6日 19: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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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滇池附近漁村的女子打撈隊在清理滇池垃圾 新華社發

  羊城晚報記者尹安學 實習生錢楊

  在內陸城市雲南昆明,滇池不是湖,是海。

  滇池旁長大的詩人于堅,不止一次的重拾小時候浪花朵朵的最美回憶。可今,他卻無奈地寫下了《哀滇池》,“怎麼只過了十年提到你,我就必須啟用一部新的字典。”

  上周,風光不再的滇池,再次引發全國關注,因為一度傳出,任何人到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範圍內住宿,每晚都要徵收10元的“生態資源補償費”。

  滇池管理方稱,生態資源補償費的徵收是為了解決滇池治理所需的資金缺口問題。而更多的人卻用“逆天”來形容此舉,“本地人污染卻要外地遊客埋單,水質已經是劣五類的滇池更應該賠償遊客的損失。”

  夏天臭難忍

  冬天水發黑

  談起滇池,雲南人幾乎無人不曉,它是雲南的代名詞。

  禹寧睿桁今年24歲,外公家就在滇池旁的體育訓練基地附近,走10分鐘就能看到一望無際的滇池。“我一直以為滇池就是海,周圍好多人都是這麼認為的。”禹寧睿桁説,小時候,他常常到滇池游泳,“那時候的水非常清澈,週末很多人去附近釣魚、划船。冬天的時候,很多情侶來滇池大壩看海鷗,非常浪漫。”

  在禹寧睿桁記憶裏,1997年前後,滇池的水開始惡化,“有一層綠色油漆一樣的東西浮在水面。”後來他才知道,那是藍藻水華爆發,説明滇池裏氮、磷增加迅速。藍藻水華爆發直接導致滇池魚類死亡,水體發臭。

  “味道非常難聞,像植物腐爛的味道。到了夏天,外公家窗子都不敢開。”禹寧睿桁説,“那些年,離滇池一兩公里都能聞到臭味。”

  “海鷗下水之前羽毛雪白,上來的時候翅膀就變成綠色的了。”禹寧睿桁説,自己當時嚇了一跳,滇池惡化的程度和速度都讓他有點“心驚”。

  73歲的夏菊大娘住在滇池旁邊的小山村。“以前孫子帶朋友來家裏玩,會帶到滇池玩,現在都不敢去了。”夏菊大娘説,滇池污染太厲害了,冬天水都是黑的,夏天臭死了,“寧願到山裏去玩,也不去滇池玩。”

  治污缺資金,擬向遊客要

  據《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編制大綱》顯示,滇池治理“九五”期間完成投資25.3億元,“十五”期間投資31.7億元,“十一五”期間計劃投資183.3億元,2011年至今年5月已投入89.29億元。

  年年投鉅資整治,可是滇池仍屬5類重污染湖泊,還被國務院列為重點治理的“三湖三河”之一。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滇池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楊曙文説,滇池綜合治理需要大量資金,但是資金籌措困難,缺口80%。當地決策者最終設想,通過立法加大對滇池的保護。

  對滇池的立法保護,目前主要使用1988年的《滇池保護條例》。今年7月27日召開的雲南省人大常委會上,提交審議的《雲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將滇池立法上升到省級層面。最引人注目的是,條例草案規定,要設立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

  隨後,昆明市政府部門在接受昆明一家晚報採訪時表示,滇池保護範圍以滇池水體為主的整個滇池流域,涉及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晉寧、嵩明等縣(區)的2920平方公里的區域,在這區域內“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開徵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

  每人每天10元的徵費方案早在去年雲南省政府召開的“十二五”滇池治污工作會議上就曾提出,有網民根據昆明市旅遊局網站數據算了筆賬:2011年,昆明接待海內外遊客超4000萬人次,按每人次在昆明停留三天計算,4000萬10元3天=12億元!

  一晚加10元,被指在趕客

  在向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做條例修改説明時,省政府法制辦主任祁希元解釋,“在滇池流域的每一個人,既是滇池的污染者,又是滇池污染的受害者,更是滇池治理的責任者和受益者。通過立法開徵此費,有利於增強全民保護滇池意識;有利於引導企業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有利於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參與滇池治理保護的新格局。”

  但更多的人依然難以理解政府的新規。

  昆明峰青年旅社王小姐説,“本身我們旅店都是面向學生、揹包客的,他們對價格比較敏感,滇池污染這麼厲害,再增加10元錢,有些旅客可能就不到滇池來了。”

  “我們是商務酒店,不是觀光客,在滇池邊住,也要交滇池補償費?”昆明新紀元大酒店袁經理一臉迷惑:這種規定難道不會“趕走”客人嗎?

  雲南民族村景點附近的一家旅社老闆説,如果真要開徵滇池“生態補償費”,那他們只能轉嫁到遊客身上。“畢竟我這也不是什麼大酒店,本來就沒多少利潤,如果真要10元一人一天,也只能算到房費裏了。”

  正在昆明旅遊的遊客肖女士到滇池周邊轉了轉,聽説昆明可能對遊客徵收“生態補償費”,覺得不可思議,“不能本地人污染了讓我們外地遊客來埋單,如果那樣我不會再來了。”

  逆天要補償,政府應致歉

  羊城晚報記者調查發現,雲南已經有多個地方開始徵收生態資源保護費,徵收對象主要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直接影響的組織和個人。

  雲南麗江古城從2001年起就開始向遊客徵收古城維護費,用來“以城養城”,徵費從2006年4月起,逐步從星級賓館向客棧鋪開,對入住客人代收此費。此外,雲南玉溪撫仙湖、大理古城、香格里拉獨克宗也先後開徵了類似費用。在撫仙湖旅遊度假示範區範圍內,對生産企業、酒店、餐館經營戶徵收資源保護費;對景點接待遊客,按每人每次5元徵收。

  不過,滇池借鑒麗江古城、撫仙湖的做法,卻引起很大的爭議。昆明理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侯明明認為,撫仙湖水是二類水質,滇池水卻是劣五類,遊客對這樣的污水支付生態補償費,似乎于情于理不通。

  有11年“驢友”經歷的李潔説,去過雲南好多地方,山水都很好,但滇池是去了一次,就想匆匆離開,“滇池現在污染這麼厲害,水都變黑了,還要遊客補償滇池,這是逆天啊,我看要滇池補償遊客還差不多。”

  李潔説:遊客到當地旅遊,的確要吃喝拉撒睡,但主要還是去觀賞風景、購物消費,遊客對當地的污染,有當地居民多嗎?當地居民購物消費的力度,有遊客大嗎?!”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認為,向遊客徵收“滇池生態補償費”顯然不合理,“滇池的污染並非一早一夕造成的,與今天來旅遊的遊客有多大關係?!遊客不是導致污染的罪魁禍首,滇池的污染應該問責政府機關督查不力,昆明政府部門應該為滇池的污染向遊客致歉。”

  毒企不關停,遊客白埋單

  “凡是入住就收費,但入住者除了遊客,還有因公出差的、商務旅行者,向他們收取生態資源補償費顯然不公平。”昆明理工大學侯明明教授説。

  早在2009年11月,在雲南省政府舉行的《雲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聽證會上,有聽證代表就提出,不能用平均攤派的辦法,也不能人人都徵收,或者是每個單位都徵收,應根據對滇池污染的大小不同進行徵收。

  聽證代表、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曾粵興教授建議,對在校學生、軍人、未成年人和旅遊者,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免徵該項費用;對排污已經整治達標的企業免徵或者減免該項費用;單位已經交納的,對單位從業人員免徵該項費用;對城鄉居民應執行統一標準。

  網民“肖建民”評論説:“不關停環繞滇池的高污染企業,反而向旅客徵收,難道旅客用犀利的眼神污染滇池嗎?”還有網友認為,我國很多江河湖泊都面臨污染治理資金短缺,當地政府如果以生態保護的名義向旅客收費,這其實是地方政府把環保責任轉嫁給遊客的藉口。

  中國人民大學毛壽龍教授認為,向遊客徵收,本來就涉嫌歧視外地人,“遊客已經為門票、住宿埋了單,專門針對遊客再收‘補償費',實在是找理由掏遊客的口袋。”

  “污染了的滇池,反而成了搖錢樹。越污染,越收費,沒有這個道理。”毛壽龍説。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認為,此舉有重復收費的嫌疑,“旅遊城市還要不要外地人來旅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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