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視頻 >

[海峽午報]吳淑珍涉“南港案”被依圖利罪判9年有期徒刑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7日 13: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2 f2bfd239c18c4e1eaae4c805a570fb1c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資料圖:2009年2月10日,台北地方法院再次傳喚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到庭應訊,繼續審理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家所涉弊案。吳淑珍在連續17次拒不出庭後,當日終於現身。下午2時10分許,吳淑珍在兒子陳致中(左三)陪同下抵達台北地方法院。

    央視網消息:據台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涉機要費、南港、洗錢等案,台灣“最高法院”今天宣判,吳淑珍涉南港案部分,被依圖利罪判9年有期徒刑。陳水扁、吳淑珍涉及洗錢部分,上訴駁回。其餘案情發回更審。

    全案在“高院”更一審時,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在機要費案貪污部分無罪,但合議庭分別依偽造文書罪判陳水扁、吳淑珍1年8月徒刑,減刑為10月徒刑;洗錢案部分,陳水扁、吳淑珍分別被判2年徒刑。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案被依圖利罪判9年徒刑。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更一審被判處1年2月徒刑,並科罰金新台幣450萬元新台幣;陳水扁媳婦黃睿靚被判1年徒刑,並科罰金400萬元新台幣,緩刑4年。

    另外,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更一審判1年4月徒刑,減為8月徒刑,緩刑3年;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判6月徒刑;前“總統府”會計專員陳鎮慧則判7月徒刑、緩刑2年。(文字來源:中新網)

熱詞:

  • 吳淑珍
  • 南港案
  • 9年
  • 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