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廣東省擬立法:見義勇為犧牲者可獲45萬政府撫恤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07: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見義勇為犧牲者可獲45萬元政府撫恤

  近年來,見死不救或見義勇為反被誣賴的事件在各地被頻頻曝光。為了不再讓英雄們“流血又流淚”,廣東省擬立法保障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

  《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24日提請廣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草案明確了見義勇為的確認範圍,完善了確認程序以及獎勵和保障的工作機制,強化了見義勇為的獎勵和保障力度。

  明確確認範圍

  四種情形被納入見義勇為

  “制定現行《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規定》時,主要基於當時的社會治安情況,表彰獎勵的範圍界定在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行為。”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對《法制日報》記者説,草案明確了見義勇為的確認範圍,規定: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産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為。

  草案指出,以下四種情形應當被確認為見義勇為:同正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同正在侵害國家、集體財産或者他人人身、財産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搶險、救災、救人,保護國家、集體的財産或者他人人身、財産安全的;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的治安聯防隊員、交通協管員、戶口協管員,在工作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暴力抗拒的情況下,不顧個人安危,與犯罪嫌疑人英勇搏鬥,或者在工作中遇有治安災害事故、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受到嚴重威脅時,不顧個人安危,搶險、救災、救人的。

  強化政府主導

  由多部門組成評審委員會

  “草案強化了政府在見義勇為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梁少芬對記者説。

  草案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實行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原則。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工作,日常工作由公安機關組織實施;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草案鼓勵社會力量向見義勇為基金會捐贈或直接向見義勇為人員及家屬捐贈。

  “草案還進一步完善了見義勇為的確認程序。”梁少芬告訴記者,依據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成立見義勇為評審委員會,負責見義勇為的確認。評審委員會由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教育、衛生、司法等部門人員和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以保障確認見義勇為的公正和權威。

  見義勇為損傷

  專項機構先行墊付救治費

  “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醫療、撫恤等待遇,是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最基本、最迫切、最現實的要求。鋻於現行規定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部分內容已不符合當前實際,草案通過增加國家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途徑加強了對見義勇為人員的保障。”鄭東説。

  草案進一步加強了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力度。因見義勇為而遭受人身損害的,在救治期間的醫療費、護理費等為治療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公安機關通知見義勇為專項經費管理機構先行墊付。造成殘疾的,還應當墊付殘疾生活輔助具費。造成死亡的,還應當墊付喪葬費;因見義勇為而遭受人身損害並有侵權人的,侵權人或者侵權人的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依照前款規定先行墊付相關費用的,應當向侵權人或者侵權人的監護人追償;因見義勇為而遭受人身損害並有受益人的,有關費用可以由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的監護人適當承擔。

  同時,草案還明確提出,因見義勇為而犧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將獲得政府支付的撫恤金。犧牲人員將獲得廣東省人民政府一次性頒發三十萬元、行為發生地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一次性頒發十五萬元以上的撫恤金。符合烈士評定條件評定為烈士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享受烈士褒揚和烈士遺屬的撫恤待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一次性頒發二十萬元、行為發生地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一次性頒發十萬元以上的撫恤金;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一次性頒發十萬元、行為發生地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一次性頒發五萬元以上撫恤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一次性頒發五萬元、行為發生地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一次性頒發二萬元以上撫恤金。

  為了體現對見義勇為者的人文關懷,草案規定,因見義勇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所在單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已參加工傷保險並被認定為工傷的,依法享受有關工傷保險待遇;因見義勇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的,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因見義勇為造成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産損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蔡少芬對記者説:“上述規定對進一步鼓勵公民見義勇為並保障其合法權益,形成積極向上的社會導向,弘揚社會正氣,將起到重要的作用。”(章寧旦)

熱詞:

  • 見義勇為人員
  • 廣東省公安廳
  • 搶險
  • 法制日報
  • 政府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