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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畢業生提首例就業性別歧視訴訟 吁女性站出來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06: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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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人教育真是很奇怪,優秀的曹菊只能説拜拜。什麼樣的條件是你們期待,為啥只有男性能得到青睞……”。

  今天,在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南路30號院“巨人教育”樓前,剛剛本科畢業的中山大學女生鄭楚然跟其它9個女孩,一邊唱著改編後的《最炫民族風》,一邊跳著舞,以行為藝術的方式抗議巨人教育集團因性別原因拒絕將某些工作崗位面向女生開放。

  在她們旁邊,還有跟她們一起同來的人高舉著“巨人矮人皆能建豐功,男性女性均可成大業”、橫批為“平等就業”的對聯。

  據活動的發起人李橙介紹,10個女生,來自廣西、廣東、河南等地,因曹菊起訴巨人教育集團性別歧視聚集北京,這些女生最小的19歲,最大的27歲,她們中間的很多人自身或朋友親人,都遭遇過性別歧視。

  “我們要以自己的行動支援曹菊,同時喚醒社會對平等就業的關注。”李橙説。

  她們聲援的曹菊,在此前的7月11日,將巨人教育集團投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以“平等就業權被侵害”為由向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理由是這家單位的職位上註明只招“男性”。

  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的負責人劉小楠副教授表示,這可能是《就業促進法》2008年生效後大學生求職中全國性別就業歧視第一案。

  “上面標明男的,我們只招男的”

  “如果上面標明限男性,我們就只招男性。”近一個月來,個子不高、長著一張圓臉、笑起來兩眼便彎成漂亮月牙狀的曹菊一直在為這句話生氣。6月,曹菊向巨人教育集團的“行政助理”一職投遞了簡歷,卻被對方以“僅限男性”的職位要求拒絕錄用。

  “我當時沒有看到‘僅限男性',覺得自己各方面能力都挺合適的。如果看到‘僅限男性',我是不會投簡歷的。”曹菊説。

  6月20日,這個生於1991年的女孩從北京的一所院校畢業,獲得大專文憑。和大多數畢業生不同,她並沒有太多地沉浸在離校的感傷中,反而希望儘快踏出校門,找到工作,因為這樣就可以幫助在山西老家的親人了。

  曹菊的父親身體一直不好,母親也因為在外過度勞累病倒了。為了支撐起這個家庭,哥哥16歲就輟學打工。“那時工資特別低,我哥用每天賺來的6塊錢,供我上初中、高中。現在我哥快25歲了,在我們農村,男的25歲都不好找對象。”曹菊説,自己畢業後就想趕緊找工作,幫助哥哥。

  在等待巨人教育集團答覆的過程中,曹菊再次登錄智聯招聘網站。突然,她發現招聘要求上寫著“僅限男性”這一項。

  為了確認“僅限男性”是否為硬性要求,6月25日,曹菊撥打了巨人教育集團的諮詢電話,她想爭取一次面試的機會。對方告知,如果該職位“上面標明男的,我們就只招男的”,即使應聘人各項條件都符合,也不會予以考慮。

  曹菊覺得非常沮喪。大一伊始,家境貧困的她便在校內外兼職:學校的勤工助學崗位,麵包房的小工,超市的導購員……整個大專3年的生活費,全靠她自己賺取,沒向家裏要過一分錢,學費則是靠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儘管被各種兼職忙得團團轉,曹菊在學習上也未曾鬆懈。50多人的班裏,她的成績總是排在前10位。

  “只有你能力好一點,到這個社會上你才能有市場,尤其北京競爭壓力這麼大。以前我覺得自己這麼努力,能得到一個好的結果。”

  此次遭遇,讓曹菊對社會上的人才評判標準産生了懷疑。“我不知道這個社會衡量能否適應某項工作或者是否有能力的標準是什麼。讀大學時,我覺得想幹哪一行,就按哪一行的標準努力。比如打字工作,我不懂開機不行,不懂打字不行,但怎麼能把性別當做評判標準呢?”

  自認遭遇就業歧視,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與巨人教育集團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曹菊想到了大二時參加的一個夏令營。該夏令營由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舉辦,主要講授反歧視的法律維權。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曹菊聯絡上了該中心。

  中心的工作人員明確地告訴曹菊,用人單位因為性別原因拒錄自己的行為屬於性別歧視,違反了《就業促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有法律的保護,曹菊萌發了向法院起訴的念頭。

  其實,投遞簡歷之後,曹菊一直都在了解巨人教育集團的相關信息,期待著對方給自己打電話通知面試時,能表現得好一點。但她卻失望了。“我是女的,這是天生的。是女的,不是我的錯。”曹菊提高聲音説道。

  然而,起訴遠沒想象中的那麼容易。曹菊一來不知道司法程序是怎麼樣的;二來怕曝光,怕用人單位對自己産生看法;還有就是擔心負擔不起律師費。

  最後,由益仁平中心幫曹菊請了一名公益律師,免去她的律師費,而且,由公益律師來為她遞材料、跑法院、與外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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