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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畢業生提起首例就業性別歧視訴訟 法院尚未立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05: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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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人教育真是很奇怪,優秀的曹菊只能説拜拜。什麼樣的條件是你們期待,為啥只有男性能得到青睞……”。

  今天,在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南路30號院“巨人教育”樓前,剛剛本科畢業的中山大學女生鄭楚然跟其它9個女孩,一邊唱著改編後的《最炫民族風》,一邊跳著舞,以行為藝術的方式抗議巨人教育集團因性別原因拒絕將某些工作崗位面向女生開放。

  在她們旁邊,還有跟她們一起同來的人高舉著“巨人矮人皆能建豐功,男性女性均可成大業”、橫批為“平等就業”的對聯。

  據活動的發起人李橙介紹,10個女生,來自廣西、廣東、河南等地,因曹菊起訴巨人教育集團性別歧視聚集北京,這些女生最小的19歲,最大的27歲,她們中間的很多人自身或朋友親人,都遭遇過性別歧視。

  “我們要以自己的行動支援曹菊,同時喚醒社會對平等就業的關注。”李橙説。

  她們聲援的曹菊,在此前的7月11日,將巨人教育集團投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以“平等就業權被侵害”為由向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理由是這家單位的職位上註明只招“男性”。

  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的負責人劉小楠副教授表示,這可能是《就業促進法》2008年生效後大學生求職中全國性別就業歧視第一案。

  “上面標明男的,我們只招男的”

  “如果上面標明限男性,我們就只招男性。”近一個月來,個子不高、長著一張圓臉、笑起來兩眼便彎成漂亮月牙狀的曹菊一直在為這句話生氣。6月,曹菊向巨人教育集團的“行政助理”一職投遞了簡歷,卻被對方以“僅限男性”的職位要求拒絕錄用。

  “我當時沒有看到‘僅限男性',覺得自己各方面能力都挺合適的。如果看到‘僅限男性',我是不會投簡歷的。”曹菊説。

  6月20日,這個生於1991年的女孩從北京的一所院校畢業,獲得大專文憑。和大多數畢業生不同,她並沒有太多地沉浸在離校的感傷中,反而希望儘快踏出校門,找到工作,因為這樣就可以幫助在山西老家的親人了。

  曹菊的父親身體一直不好,母親也因為在外過度勞累病倒了。為了支撐起這個家庭,哥哥16歲就輟學打工。“那時工資特別低,我哥用每天賺來的6塊錢,供我上初中、高中。現在我哥快25歲了,在我們農村,男的25歲都不好找對象。”曹菊説,自己畢業後就想趕緊找工作,幫助哥哥。

  在等待巨人教育集團答覆的過程中,曹菊再次登錄智聯招聘網站。突然,她發現招聘要求上寫著“僅限男性”這一項。

  為了確認“僅限男性”是否為硬性要求,6月25日,曹菊撥打了巨人教育集團的諮詢電話,她想爭取一次面試的機會。對方告知,如果該職位“上面標明男的,我們就只招男的”,即使應聘人各項條件都符合,也不會予以考慮。

  曹菊覺得非常沮喪。大一伊始,家境貧困的她便在校內外兼職:學校的勤工助學崗位,麵包房的小工,超市的導購員……整個大專3年的生活費,全靠她自己賺取,沒向家裏要過一分錢,學費則是靠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儘管被各種兼職忙得團團轉,曹菊在學習上也未曾鬆懈。50多人的班裏,她的成績總是排在前10位。

  “只有你能力好一點,到這個社會上你才能有市場,尤其北京競爭壓力這麼大。以前我覺得自己這麼努力,能得到一個好的結果。”

  此次遭遇,讓曹菊對社會上的人才評判標準産生了懷疑。“我不知道這個社會衡量能否適應某項工作或者是否有能力的標準是什麼。讀大學時,我覺得想幹哪一行,就按哪一行的標準努力。比如打字工作,我不懂開機不行,不懂打字不行,但怎麼能把性別當做評判標準呢?”

  自認遭遇就業歧視,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與巨人教育集團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曹菊想到了大二時參加的一個夏令營。該夏令營由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舉辦,主要講授反歧視的法律維權。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曹菊聯絡上了該中心。

  中心的工作人員明確地告訴曹菊,用人單位因為性別原因拒錄自己的行為屬於性別歧視,違反了《就業促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有法律的保護,曹菊萌發了向法院起訴的念頭。

  其實,投遞簡歷之後,曹菊一直都在了解巨人教育集團的相關信息,期待著對方給自己打電話通知面試時,能表現得好一點。但她卻失望了。“我是女的,這是天生的。是女的,不是我的錯。”曹菊提高聲音説道。

  然而,起訴遠沒想象中的那麼容易。曹菊一來不知道司法程序是怎麼樣的;二來怕曝光,怕用人單位對自己産生看法;還有就是擔心負擔不起律師費。

  最後,由益仁平中心幫曹菊請了一名公益律師,免去她的律師費,而且,由公益律師來為她遞材料、跑法院、與外界溝通。

  受理此案的公益律師是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的黃溢智女士。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我覺得這個案件有公益性,很有意義,所以我願意幫她。”

  出於顧慮,曹菊還特意找了大學裏跟她關係很好的一位老師商量要不要起訴。老師告訴她,既然有法律保護你,打官司也不需要花費什麼錢,就起訴好了,起碼要讓巨人教育集團道歉。

  7月11日,在收集完證據後,曹菊將巨人教育集團投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也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法院判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就曹菊的起訴,記者聯絡了巨人教育集團的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的很多部門在招人,對具體是哪個部門這個崗位招人、誰負責這件事、誰知道這件事一概不知。

  女大學生遭遇就業性別歧視問題嚴重

  曹菊求職遇阻僅暴露了性別歧視現象的冰山一角,這個問題由來已久。2003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曾對62個定點城市勞動力市場職業供求狀況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有67%的用人單位提出了性別限制。

  劉小楠所在的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曾在2010年8月發佈《當前大學生就業歧視狀況的調查報告》,報告顯示,68.98%的用人單位對大學生求職者的性別有明確要求。該百分比超過了非殘疾、戶籍地域、身高長相、政治面貌、無病原攜帶等,位居大學畢業生就業面臨的歧視類型第一位。調查報告還顯示,43.27%的大學生遇到用人單位明確要求性別是男性。

  劉小楠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些數據充分反映了我國大學生就業中性別歧視的普遍性。

  全國婦聯婦女發展部、權益部等機構在調查基礎上形成的藍皮書《2009~2010年:中國女性生活狀況報告》顯示,被訪女大學生平均投出9份簡歷才可能得到一次面試或筆試的機會,56.7%的被訪女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感到“女生機會更少”;91.9%的被訪女大學生感到用人單位存在性別偏見;四成被訪女大學生認為女生找工作比男生困難,女大學生就業難成為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

  記者在智聯招聘網站搜索欄中就北京地區的職位輸入“男性”等關鍵詞,搜索結果顯示,有1.1萬多個職位都作出了招聘“男性”的要求。在其它招聘網站進行類似搜索,職位上寫著“僅限男性”的也是成千上萬條。

  劉小楠説,在我國,顯性的就業歧視比較普遍,而這些在法律健全的國家是不可能出現的,如在美國,如不能證明確為崗位所需,根據性別給職業分類就是典型的性別歧視,毫無疑問將招致訴訟,法律對僱主的懲罰也很嚴重。

  她説,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招聘廣告如果刊登在男性讀者或女性讀者佔絕對優勢的刊物上,比如足球雜誌、服裝雜誌等,即使沒有在招聘條件中提出性別要求,也可能遭遇訴訟並被法院判定為性別歧視。

  希望有更多女性站出來

  為抗議就業中對女性的性別歧視,今年3月,北京益仁平中心向人社部等部門寄送建議信,籲請取消或修改公務員考試體檢中與履職沒有直接關係的婦科檢查項目。

  4月,武漢、杭州、西安等城市數十名女大學生聯合設計了一場名為“跨越女性求職障礙”的行為藝術。武漢光谷步行街上,6個女生趴倒在地上,像疊羅漢一樣,一個壓著一個,旁邊是一扇寫滿招聘條件的“房門”:禁止戀愛、不夠高、不夠漂亮。

  同一時期,鄭楚然向中國500強企業的首席執行官各寄出一封信,呼籲企業發表平等用工聲明,關注並解決招聘大學畢業生時對女性不公正的要求和限制。

  6月29日,深圳市出臺了國內首部性別平等的地方性法規——《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該條例在反性別歧視、反性騷擾、反家庭暴力、性別統計制度、性別預算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創新性的條款。

  然而,並非每個遭遇就業歧視的人都會站出來。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上述調查顯示,在遭遇就業歧視後,67.03%的大學生被訪者選擇無奈接受,12.59%的大學生被訪者根本不知如何是好。

  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務理事陸軍説:“在反性別歧視領域,公眾的反歧視意識相當低。只有公眾意識提高了,才會有更多的反歧視諮詢和起訴。”他舉例道,今年2月有女大學生策劃了佔領男廁所活動。3月,在全國兩會上就有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了相關議案,截至目前已有多個省市明文規定要提高女廁所的比例。

  對於曹菊的起訴,以行為藝術予以支持的鄭楚然表示,這是法律層面上的進步,是打開女性就業歧視的跨時代進步,她熱切期待這個案子有所進展。

  劉小楠説,《就業促進法》第62條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雖然有法律規定,法院卻可能不會立案。“原因也很多,比如案由裏面就沒有就業歧視這一條,法院往往要求按照侵犯人格權來起訴”。

  即使立案了,官司打起來也有難度,陸軍説:“在反歧視訴訟當中,我們國家的法律還存在缺陷。在其他一些國家,用人單位要舉證自己沒有歧視勞動者;但在中國,勞動者要承擔舉證責任,證明用人單位確實是存在歧視的。”

  但他認為,權益是靠爭取得到的。他認為,大學生在就業中遭遇性別歧視,還應該鼓勵通過“公益訴訟”的方法來解決。

  曹菊的代理律師黃溢智女士則希望更多的女性站出來,“如果只有曹菊一個人站出來,可能有人會説企業也有自己的利益呀,你這樣做企業不好發展。他們會指責曹菊,覺得她一個出來製造了這個事情。其實,很多女性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目前,曹菊暫時住在一個同學家裏,並找了份實習的工作。海淀區法院還沒有對她的起訴是否立案給予答覆。

  近日,她再次登錄智聯招聘網站,發現巨人教育集團新發佈的招聘信息中,行政助理一職已沒有“僅限男性”的要求。

  (應要求曹菊、李橙為化名)

  本報北京7月2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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