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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誤6小時乘客拒絕登機 南航每人賠償2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2日 17: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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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 記者楊瀟鋒報道:21日,由瀋陽桃仙機場飛往廣州白雲國際機場的南航CZ6315航班,本應在下午6時10分起飛,卻因天氣問題足足延誤了將近6個小時。100多名乘客滯留在候機大廳。經過多次交涉,南航方面決定給予每位乘客100元現金補償。因對補償標準雙方存在較大分歧,乘客一度拒絕登機,要求南航給個説法。

  乘客:滯留機場無人理睬

  乘客張小姐告訴記者,當天下午,她和同事在瀋陽桃仙機場準備搭乘南航CZ6315航班趕回廣州,100多名乘客在候機大廳等了很久,一直不見機場工作人員通知登機。按捺不住的乘客要求南航方面給予一個合理解釋。直到晚上8時許,南航北方分公司地服部劉經理告訴乘客,因為天氣原因,CZ6315航班預計要到晚上11時30分才能抵達瀋陽。南航公司會根據相關補償條例給予每位乘客100元現金補償。

  不過,包括張女士在內的很多乘客對南航的應急措施並不滿意。張小姐説,在CZ6315航班抵達之前,南航取消了飛往北京的其他航班,並安排這些班次的乘客入住酒店,但是飛往廣州的乘客卻無人過問。“面對乘客的諮詢,工作人員表示很冷淡,竟有工作人員説‘我們要下班了,我們有下班的權利'之類的話,最後卻拿出一份內部文件説只賠償100元,你説我們能不氣憤麼?”張小姐説,飛機延誤了將近6個小時,乘客一直滯留在機場不能得到很好的安頓,南航方面態度漠然,這些損失不是100元就可以解決的。

  南航:天氣原因造成延誤

  記者就此事向南航北方分公司地服部劉經理求證。劉經理解釋説,南航CZ6315航班本來在當天下午6時許就已經在廣州起飛,但是中途飛機出現故障返航,換機後途經北京又不巧遇上了雷陣雨,飛機始終飛不過來,所以延誤了抵達時間,他對此表示深切歉意。“我們之所以沒有取消飛往廣州的班機,是因為這個航班一直在流控中,並不是對乘客的訴求不理不睬。如果要安排這批乘客入住酒店,起碼也要三個小時。但是乘客對賠償問題一直無法達成一致看法,我們也很無奈。”

  據劉經理介紹,根據南航2008年內部制定的一份文件規定,因為飛機延誤問題,在4—8小時以內的南航給予每位乘客100元補償金;8小時以上的給予每人200元補償金。由於乘客拒絕登機,南航還在做乘客的思想工作,希望讓雙方滿意。

  22日早晨5時許,記者收到張女士發來的信息,信息中稱:“終於回到廣州,在大家的努力爭取下,每人拿到了200元經濟補償。”

  航空公司賠償標準不一

  航班延誤6小時賠償100元是否合理?羊城晚報記者查閱到,2004年,國家民航總局公佈了一份《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意見中指出: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標準分為兩個,一個是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延誤超過8小時以上,對於這兩種情況,航空公司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補償方式可以通過現金、購票折扣和返還里程等方式予以兌現;在航班延誤的情況下,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誤,經濟補償一般不在機場現場進行,航空公司可以採用登記、信函等方式進行;機場應該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誤後,採取“罷乘”、“佔機”等方式影響航班的正常飛行。國家民航總局表示,具體補償標準和補償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

  楊瀟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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