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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實行階梯水價 一總表的城中村執行一級水價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0日 09: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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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階梯水價如何具體實施?廣州市物價局前日發佈了《廣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一些焦點問題作出初步界定,如規定用水人口超過4人,用水戶應到自來水公司辦理用水人口申報;超基本水價加收款項,專項用於水廠及供水管網改造、搶險;住宅小區用戶共用用水設施公共用水量、分攤水量不計入居民用戶階梯水價用水量等。對此,市民、物管公司各方均有不少質疑,亟盼進一步細化操作辦法。

  解讀

  用得越多水價越高

  根據《辦法》,階梯水價共分三級,級差分別為1:1.5:2。基本標準為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的,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以下的部分為第一級水量,按基本水價收取水費;用水量27立方米(含27立方米)至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的部分為第二級水量,按基本水價的1.5倍收取;用水量超過34立方米(不含34立方米)的部分為第三級水量,按基本水價的2倍收取。

  依據廣州市物價局5月17日發佈的《關於調整我市自來水價格相關問題的批復》,第一級水價為1.98元/立方米,第二級水價為2.97元/立方米,第三級水價為3.96元/立方米。

  此外,抄表週期居民生活用水量超過26立方米但未達到27立方米時,按26立方米計算;26立方米至27立方米之間的小數位水量將計入下一抄表週期。

  根據《辦法》,每月抄表天數以30.5天為基準,因抄表週期安排少於或多於30.5天的,按實際抄表天數調整水量級數後計算階梯水費;住宅小區用戶共用用水設施公共用水量、公共用水分攤水量不計入居民用戶階梯水價的用水量中。暫未實現“抄表到戶”條件的居民生活用水,執行第一級水價。

  超4人不申報會吃虧

  如果用水戶用水人口超過4人咋辦?《辦法》規定,每增加一人,第一級水量上限增加6立方米,第二級水量上限增加6立方米。例如某戶用水人口為5人,那麼第一級用水量則為32立方米(含32立方米),第二級用水量範圍則為33—40立方米(含40立方米)。

  為做好用水戶用水人口的核算,《辦法》明確要求用戶要自行申報用水人口。依據其規定,用水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不需要辦理用水人口申報。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用水戶應到廣州市自來水公司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後下一個抄表日期起以申報用水人口數計量階梯水費。

  而未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的,按用水戶用水人口為4人及4人以下的標準實施階梯式計量水價。這意味著,如用戶用水人口超過4人但未申報,將自行承擔高水價。

  以某戶用水人口為5人為例,因未如實申報,第一級用水量仍為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而不是32立方米(含32立方米),用27—34立方米之間的水價為2.97元/立方米,超過34立方米則為3.96元/立方米;如該戶如實申報,用32立方米(含32立方米)以下為1.98元/立方米,用33—40立方米之間為2.97元/立方米。

  焦點

  依據《關於調整我市自來水價格相關問題的批復》,第一級水價已于5月21日正式實施,第二、第三級階梯水價在新的水價收費標準執行6個月後再正式實施,其具體實施辦法由廣州市物價局與市水務局另行制定。《辦法》終於揭開面紗,但由於涉及面廣,業主、租戶、物管公司等利益相關方對其均有不少質疑。

  用戶多報用水人口咋辦?

  《辦法》明確規定,居民用戶應當如實申報用水人口。如申報不屬實,居民用戶應承擔相應責任;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應當對已辦理水量基數調整手續的居民用戶進行抽查,發現有居民用戶申報用水人口不屬實的,應當重新核定該用戶的水量基數。對此,《辦法》還列出了申報用水人口需提交的材料,如戶口簿、居住證明等。

  “這裡存在一個問題,如果一家人本來只有4個人,但是他可以報5個人,比如説有保姆、親戚居住,並提交派出所或街道或居委等蓋章證明。如果他申報成功的話,那他將增大每一級的用水量。如果他用到35噸,按4人標準應該收3.96元/立方米,但這個數處於5人的第二級用水量內,他只需付2.97元/立方米。”在一家物管企業供職的楊先生説。

  楊先生認為,雖然《辦法》規定自來水公司對已辦理水量基數調整手續的居民用戶進行抽查,以此發現申報人口是否屬實,但實際操作難度不小。“你究竟怎麼去認定這裡住了4個人還是5個人,你又不是公安機關,住戶不配合調查或者刻意隱瞞怎麼辦?”楊先生表示,《辦法》應對“申報不屬實”作出明確界定,並考慮明確處罰細則。

  城中村何時實現階梯水價?

  《辦法》規定,暫未實現“抄表到戶”條件的居民生活用水,執行第一級水價。這意味著,水價會繼續對只有一個總表的城中村實施優惠政策。

  昨日下午,南方日報記者隨機走訪了幾處城中村,記者以租房為名,先後打聽到小新塘沐陂村水費為5元/立方米,西約新村水費為5元/立方米,東平村水費為5.5元/立方米。“我們看了報紙,知道搞階梯水價最高才收3.96元/立方米,但房東説管網是村裏投資建的,收費由村裏説了算,我們根本享受不到優惠。”居住在東平村的小林説。

  長期關注城中村居民用水問題的省黨代表尹勉才告訴記者,據他調查,有的城中村最高都收到了10元。“城中村管網有一些破損,總表和分表總數之間客觀有一些差距,適當多收一點可以理解,但的確有房東趁機哄抬價格,賺取差價。”尹勉才認為,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自來水公司必須加大管網改造力度,儘快實施“一戶一表”。

  “《辦法》提出階梯式計量水費超過基本水價加收部分納入專戶管理,專項用於水廠及供水管網改造、搶險,我看這個進度、支出要公開,要有一個時間表,不能老拖。”尹勉才説。 (記者/黃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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