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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2011年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計下周公開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1日 23: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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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7月11日電(記者韓潔、徐蕊)中國財政部11日向社會公開了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2011年中央決算,並同時公佈了2011年地方決算和全國決算。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11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按照有關規定,預計從7月19日起有關中央部門將向社會公開2011年部門決算,並同時公開“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等有關數據。據了解,公佈時間會盡可能集中。

    根據2011年中央決算報告,去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899.7億元,比上年增長1.42%。

    那麼究竟哪些支出屬於“三公經費”,哪些支出屬於行政經費?

    這位負責人指出,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財政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給相關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用於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和公務接待等方面的支出。行政單位“三公經費”支出主要由財政撥款安排;事業單位“三公經費”支出除通過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列支外,財政撥款也安排一部分。

    行政經費,則是指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費用。行政單位主要包括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

    這位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財政部會同中央部門在加強“三公經費”管理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明確要求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不得超過預算規定;同時研究完善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使用和公務接待等經費管理制度,制定相關經費開支標準。隨著《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的實施,“三公經費”管理的制度建設將得到進一步加強。

    按照國務院要求,2009年中央部門因公出國(境)費預算在前三年平均數基礎上壓縮了2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在前三年平均數基礎上壓縮了15%,公務接待費預算在上年基礎上壓縮了10%。2010年至2012年部門預算編制中,均按照零增長原則對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進行了嚴格審核和控制。其中,2011年按照國務院要求,又按2%的比例進一步壓縮了相關部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

    2011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支出93.64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9.77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9.15億元,公務接待費14.72億元。

    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84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21.45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3.48億元,公務接待費14.91億元。與2011年決算相比,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預算減少13.8億元,主要是從2012年起,中央本級“三公經費”總額中,不包括武警部隊。

熱詞:

  • 三公經費
  • 中央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