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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新規:無償獻血年齡可延長至60歲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3日 05: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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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7月2日電 (記者白劍峰)由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自7月1日實施。新規定指出:國家提倡獻血年齡為18周歲—55周歲;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

  新規定要求,採集血液前應徵得獻血者的知情同意,並對其進行必要的健康徵詢、一般檢查和血液檢測。獻血前健康檢查結果只用於判斷獻血者是否適宜獻血,不適用於獻血者健康狀態或疾病的診斷。對經健康檢查不適宜獻血的獻血者,應給予適當解釋,並注意保護其個人信息。

  新規定指出,無償獻血是出於利他主義的動機,目的是幫助需要輸血的患者。國家提供艾滋病免費諮詢和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服務,如有需要,應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絡。具有高危行為的獻血者不應獻血,如靜脈藥癮史、男男性行為或具有經血傳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風險的。獻血者捐獻具有傳染性的血液會給受血者帶來危險,應承擔對受血者的道德責任。高危獻血者故意獻血,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規定要求:全血獻血間隔不少於6個月。單採血小板獻血間隔不少於2周,不大於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醫生批准,最短間隔時間不少於1周。單採血小板後與全血獻血間隔不少於4周。全血獻血後與單採血小板獻血間隔不少於3個月。

熱詞:

  • 單採血小板
  • 經血傳播疾病
  • 獻血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