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iPad商標糾紛和解 新iPad進入國內市場已無障礙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3日 01: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iPad商標歸蘋果還是唯冠?這場備受國內外關注的商標權屬糾紛案終於塵埃落定。昨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披露:“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充分陳明利弊得失的情況下,雙方終達調解協議。日前,蘋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

  業內人士稱,雙方和解,不僅將了結各地工商部門前期立案查處的iPad商標案,更是為蘋果公司新iPad進入國內市場掃清了障礙。

  賣完商標 唯冠不夠還債

  多位業內人士聽到6000萬美元的和解金額時,第一反應都是“不高啊!”

  的確,債務纏身的深圳唯冠公司一直在試圖與蘋果公司和解,只是在轉讓iPad商標的金額方面分歧太大。而由於唯冠債務方的代理機構和君創業方面,曾拋出100億元人民幣的索賠金額,外界一直認為,雙方達成和解至少需要上億美元。

  昨天,唯冠公司創始人、董事長楊榮山告訴記者,“我們自身問題較多,對方又太強,6000萬美元的和解金額已盡了最大努力。”楊榮山表示,對這一轉讓金額雖然不是很滿意,但也可以接受。iPad商標將會在幾天之內,就由深圳唯冠方面轉讓給蘋果公司。

  據介紹,在轉讓商標後,唯冠還將清理一部分固定資産,再加上6000萬美元轉讓商標所得,仍不足以償還總金額2億多美元的債務。楊榮山表示,深圳唯冠有可能結束經營,但深圳唯冠只是集團下的一個子公司,此事告一段落後,公司會試圖與債權人方面爭取和解。

  對年銷售超過1000億美元、市值高於165個國家GDP總和的蘋果公司來説,似乎付出兩三億美元來開啟中國市場,這一代價並不高。因此,6000萬美元的和解結果,出乎多數業內人士的意料之外。但換一個角度來説,“這已是近年來國內商標侵權案中和解金額最高的案件了。”北京百世福達時代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浩説。

  “峰迴路轉,一句話説不完”

  在雙方的商標官司之前,唯冠科技公司申請的iPad商標在2001年6月21日就已核準註冊,核定使用商品包括計算機,也就是説,官司未了之前,商標在法律意義上屬於深圳唯冠公司;而蘋果公司的iPad1和iPad2已在國內大量銷售,從實際意義上講,是蘋果公司讓iPad商標升值無限,並成為雙方爭搶的鉅額無形資産。

  廣東省高院表示,“承辦案件的合議庭經過認真嚴謹的分析,認為為使糾紛雙方利益最大化,調解是最佳選擇。”據了解,深圳唯冠公司目前已負債纍纍,其債權人達到數百人,其最大的財産估值主要集中在iPad商標的價值上。訴訟前,涉案的iPad商標已被數個銀行申請輪候查封。一旦該商標價值發生貶損的話,將會導致債權人更大損失。

  “期間的跌宕起伏、峰迴路轉,難以用一句話説完。”廣東省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法院創造條件讓雙方充分交換意見,最大限度地滿足雙方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因均有調解意願,雙方確認以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有關iPad商標權屬糾紛,並簽署了調解協議。“該案的成功調解實現了iPad商標的價值最大化,極大地保護了債權人的權益,開創了涉外商標權權屬糾紛解決的新路徑,在知識産權審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業內人士表示,這一結果對雙方來説,應該算是“雙贏”。蘋果公司以較小金額全面化解了侵權危機,是大贏家;而唯冠公司也得以從眾多連環官司泥沼中逐步脫身,儘快化解破産風險。

  以“i”開頭 蘋果自取麻煩

  昨天,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謝湘輝告訴記者,由於和解協議是“一攬子協議”,此前各地工商部門曾立案查處iPad2,如果蘋果公司方面要求,唯冠將會向工商部門要求“撤案”。此案帶給國內企業最大的啟示,就是要非常重視自己的商標權及專利權,一旦知識産權受到侵害,也要勇於維護自身權益。

  “無論是外國企業進入中國,還是國內企業跨出國界發展,都必須重視並制定全面的商標發展策略,否則遲早會因此付出高額代價。”王浩分析,像蘋果公司這樣以技術為核心競爭力的公司,往往重視專利而輕視商標;另一方面,一些市場推廣類企業卻往往重視商標、輕視專利,這都不可取。

  2009年,蘋果公司曾花費365萬美元,從漢王科技手中買下“i-phone”商標。而熟悉蘋果的人都知道,蘋果公司的産品在歐洲、亞洲等各地拓展市場前,屢屢須從當地企業手中購買商標。“字母i為英文互聯網internet的首字母,是許多電子或互聯網技術産品的首選。”商標專家告訴記者,也是由於這一點,以“i”打頭的各類商標被廣泛註冊。如果企業在選擇註冊自己的商標前更具有獨特性,這方面的煩惱可能會相對減少。

  新聞背景

  iPad商標案回顧

  2000年,唯冠國際旗下唯冠台北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區註冊了iPad商標,2001年,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國內地註冊了iPad商標。

  2006年,蘋果公司開始策劃推出iPad時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公司所有。

  2009年,蘋果通過旗下IP公司以3.5萬英鎊的價格購得台北唯冠iPad全球商標。但因大陸iPad商標的所有權並不在台北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隨著蘋果iPad進軍大陸市場,雙方糾紛産生。

  2009年底,以8大銀行為代表組成的債權人會議決定對唯冠進行債務重組,和君創業公司擔任了唯冠科技的債務重組顧問。

  2010年,和君創業推動唯冠的8家債權銀行聯合起來向蘋果公司索償100億元人民幣。

  2010年4月,蘋果公司起訴深圳唯冠,索要iPad內地商標權,深圳中院受理該案,並於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

  2011年12月5日,該案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全部訴訟請求。

  2012年1月5日,蘋果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2年2月14日,蘋果發佈公告稱香港法律對其支持。唯冠方面隨後公開否認蘋果公告,並在海外發起針對蘋果的相關訴訟。

  2012年2月23日,上海法院駁回唯冠要求禁售蘋果iPad的要求,中止審判。

  2012年2月29日,廣東省高院二審iPad商標權權屬糾紛案。

  2012年6月25日,蘋果與唯冠達成和解,和解金額6000萬美元。

  2012年6月28日,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並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

  2012年7月2日,深圳中院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熱詞:

  • iPad
  • 唯冠
  • 蘋果公司
  • 商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