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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電價全面試行 大部分地區第一檔電量高於聽證方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2日 05: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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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7月1日電 除新疆、西藏外,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將覆蓋中國大部分省份。截至1日下午,除安徽、貴州、湖南、陜西尚在籌備外,25個省份開始全面試行這一制度。

  記者1日下午從安徽省物價局商品價格處了解到,目前安徽省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文件已經制訂完成,將於7月2日按照既定程序正式公佈實施。貴州省物價局負責人表示,目前貴州省居民階梯電價方案尚未正式公佈,但是肯定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從今年7月起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湖南省物價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省人民政府和發改委的批復,“階梯電價”沒有進入正式階段。陜西物價局相關負責人稱,陜西階梯電價方案目前依然在籌備過程中。

  今年5月之後,各地都相繼召開了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從聽證會情況看,各地聽證會參加人總體贊成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改革,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認為第一檔電量基數偏低;二是建議考慮家庭人口差異及合表用戶情況;三是要考慮季節性因素,或以年為週期執行階梯電價。

  對於社會各界的合理意見,各地在最終實施方案中,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所體現。

  從目前各省公佈的情況看來:相比聽證方案,目前普遍上調了第一檔電量,第一檔電價基本保持現行電價不變,除了青海省在現有基礎上降5分錢,從0.4271元降到0.3771元。除四川以外,大部分省份第二檔與第三檔分別提價0.05元、0.3元。

  據了解,絕大部分地區最終確定的第一檔電量標準均比聽證方案有所提高,覆蓋率超過80%,有些地區甚至達到90%以上。比如吉林省規定月用電量170度以內的為第一檔,在之前規定較高的聽證方案基礎上再提高了20度,可以覆蓋全省90.15%(其中:城市85.5%、農村94.84%)的居民用戶。

  另外,由於各地之間發展不平衡,以及用電需求的差異,不同地區不同季節第一檔電量差距依然存在,差距甚至達到百度以上。比如,上海的第一檔電量就達到260度,而青海第一檔電量是150度。

  關於家庭人口差異問題,在操作上難以甄別,國家發改委授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妥善處理。山東省規定,經認定的戶籍人口5人及以上用戶,每月首檔電量可以增加100度。但是大部分省份表示,具體如何實施還需繼續研究。

  關於季節性用電需求問題,居民家庭用電季節性明顯的地區中,北京、黑龍江等地均採取以年為週期結算的方式解決。

  此外,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以及一些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各地都暫不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基本選擇在現行電價基礎上進行調整,比如內蒙古,對此類用戶每度電提高1.2分錢。不少地區都表示要加快“一戶一表”的改造步伐。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文件要求,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實施10—15度的免費電量。各省在試行方案中都對此有所規定。

  (綜合本報各分社記者報道)

  注1:

  海南規定4月至10月(共計7個月)實施夏季標準,11月至次年3月(共計5個月)實施冬季標準;廣西規定1月至2月、6月至9月為用電高峰期,10月至12月為非用電高峰;廣東5月至10月執行夏季標準,11月至次年4月執行非夏季標準;雲南規定每年5月至11月為豐水期,執行現行0.45元每度的現行電價,每年12月至次年4月為枯水期,按上圖所示執行階梯電價標準。

  注2:

  上海、福建、浙江、甘肅等省份在實行階梯電價的同時,推出峰、谷電價方案,供居民選擇。

熱詞:

  • 電價基礎
  • 階梯
  • 一戶一表
  • 用電需求
  • 居民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