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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公佈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7日 15: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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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6月27日訊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審計署對工業和信息化部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部本級和所屬軟體與集成電路促進中心、中國電子信息産業發展研究院(以下分別簡稱軟促中心、電子信息研究院)等10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工業和信息化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67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審計結果表明,工業和信息化部本級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1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會計制度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不斷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1年,部本級在未編報預算的情況下,動用以前年度結余資金433.93萬元發放津貼補貼。

  2.2011年,部本級未按規定報經批准,支出節能惠民工程工作經費286萬元。

  3.2011年,部本級未經批准將公用經費76.66萬元調整用於彌補人員經費缺口。

  4.2011年,部本級審核把關不嚴造成項目單位重復申報並分別獲得兩個項目專項資金166萬元和120萬元。

  5.2010年,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未經批准將“中小企業人才公共服務平臺”專項委託其控股公司建設運營,並將項目資金150萬元轉入該公司,其中61.97萬元用於房租等非項目支出。

  6.2011年,所屬軟促中心通過簽訂虛假設備租賃合同,將科技重大專項資金416.2萬元轉移至兩家民營企業,在扣除37.27萬元手續費後將餘額以服務費名義轉回部屬其他單位。

  7.2010年至2011年,所屬4家公司在承擔科技重大專項課題中違規擴大支出範圍,將178.6萬元課題經費用於其他項目支出等。

  8.2008年至2010年,所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以下簡稱北航)在“985工程”二期財政專項資金中無預算列支研究生教學實驗條件建設等支出1945.25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1年,部本級未將國際組織返還的墊付費用163.98萬元衝減相關支出,導致多計支出。

  2.2011年,部本級和所屬電子信息研究院部分服務和設備採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不規範,分別支出會議費和印刷費71.33萬元、設備採購費287.14萬元;所屬電子信息研究院設備採購等實際支出565.01萬元,未按規定編制政府採購預算。

  3.2011年,所屬中國軟體評測中心(以下簡稱軟評中心)以“服務費”名義向其控股的賽迪信息産業(集團)有限公司付款9500萬元,實際用於償還借款利息;未經批准將部分房産出租給該公司等,取得房租收入368.39萬元。

  4.2011年,所屬軟評中心調撥1億元資金給工業和信息化部所屬電子信息研究院,用於增加該院事業基金。

  5.2009年至2011年,所屬北航部分基建項目支出未按規定在基建賬中核算,導致基建賬少反映資産7676.22萬元。

  6.2009年至2011年,所屬北京理工大學(以下簡稱北理工)部分科研項目的報銷憑證中,有不規範發票404.26萬元,其中2011年發生130.84萬元。

  7.2009年至2011年,所屬北理工通過邀請招標方式採購設備和圖書時未發佈資格預審公告,涉及金額1946.77萬元,其中2011年發生1201.08萬元;兩項設備採購對投標單位資格審查不嚴,有效投標人的數量也不符合規定。

  8.至2011年底,所屬北理工有15 647.32萬元基本支出撥款未在規定的會計科目中核算;對下屬公司投資的1500萬元未在賬面反映;良鄉校區建設中存在少計建設成本、違反招投標規定等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工業和信息化部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動用以前年度資金未編報預算問題,要求進一步規範預算編報;對未經批准動用項目經費問題,要求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對將公用經費用於彌補人員經費缺口問題,要求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對審核把關不嚴使項目單位重復申報專項資金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項目的審批管理;對所屬人才交流中心將項目委託控股公司建設運營問題,要求責成其收回非項目支出並上繳;對所屬軟促中心違規轉移財政資金問題,要求責成其追回資金並上繳;對課題承擔單位違規擴大支出範圍問題,要求責成其調整會計賬目;對所屬北航無預算列支問題,要求責成其嚴格執行預算制度;對多計項目支出問題,要求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不規範或未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相關規定,規範政府採購預算編報;對所屬軟評中心虛假支付控股公司服務費、未經批准出租房産等問題,要求責成其將資金收回並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補辦房産出租相關手續,加強對下屬單位監管;對所屬北航賬面少反映資産問題,要求責成其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對所屬北理工存在的問題,要求責成其加強財務管理,嚴格發票和投標單位審查,切實遵守政府採購規定,並調整會計賬目;對所屬北理工良鄉校區建設中的問題,已轉送相關部門處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工業和信息化部應進一步加強預算和財務管理,強化預算執行約束力,嚴格按照預算支出範圍使用資金;嚴格項目審批,健全項目資金使用監管機制;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促進有關單位嚴格遵守財經法規。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積極進行整改。對所屬軟促中心違規轉移財政資金問題,已追回資金並上繳。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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