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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越南主張西沙南沙主權違背歷史事實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4日 08: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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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國家海洋局網站日前刊文指出,2012年6月21日,越南國會審議通過了《越南海洋法》。該法將中國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納入所謂越南“主權”和“管轄”範圍,妄圖以此製造其侵佔我西沙、南沙群島的“法律依據”。然而,回顧歷史,不難發現越南方面的説辭漏洞百齣,前後矛盾,出爾反爾。《越南海洋法》的通過改變不了我國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的事實。

  一、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是中國最早發現並命名、最早開發經營和最早管轄的。這不僅有古今中外的大量史料、文件、地圖和文物可作證明,而且也為世界上許多國家所廣泛承認。在近代史上,這兩個群島雖曾一度被外國非法侵佔,但並不能改變它們屬於中國的歷史事實。

  自漢代開始,我國人民就發現並命名了西沙和南沙群島。東漢楊孚的《異物志》中有“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的記載,“漲海”即指南海,“崎頭”即是對南海諸島島礁的稱呼。此後,歷朝歷代的書籍史料中均有對西沙和南沙群島的記載和描述,將兩群島稱為“九乳螺洲”、“石塘”、“長沙”、“千里石塘”、“萬里長沙”等。

  我國人民至遲在明初就在西沙、南沙群島從事生産活動。這不僅記載于若干古籍中,而且在西沙、南沙群島考古中,發現了大量我國唐、宋、明、清時期的遺物,如古錢幣、瓷器、古沉船、居住遺址、古廟、水井、墳墓等。此外,流傳至今的《更路簿》是明清以來我國海南漁民前往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航行指南。所有這些充分證明了中國是最早開發和經營西沙、南沙群島的國家。

  自宋代開始,歷代中國政府都對包括西沙和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行使了管轄權。在宋代,已將“千里長沙”和“萬里石塘”(今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劃歸中國版圖;在明代,水師就已在“七州洋”(今西沙群島)巡衛海防;在近現代,中國政府在兩群島豎立主權碑,派駐軍隊,設立燈塔、氣象臺,批准生産開採,設立行政機構等。這些都是有史可考、有案可查、有物可證的鐵的事實。

  不僅如此,中國對西沙、南沙群島的主權長期以來得到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國際輿論的廣泛承認。法國、英國、日本、菲律賓、蘇聯、朝鮮、美國以及眾多東歐國家的官員表態、政府文件、聲明公報、媒體輿論等均直接或間接地承認西沙、南沙群島的主權屬於中國。

  二、越南所謂的“黃沙”和“長沙”不是中國的西沙和南沙群島

  《越南海洋法》中所指的“黃沙群島”和“長沙群島”的歷史依據,來源於17世紀一個名叫杜伯的越南人編制的“越南地圖中的廣義地區圖”和18世紀黎貴敦撰寫的《撫邊雜錄》以及前南越西貢當局于1975年公佈的一張來歷不明的《大南一統全圖》。越南聲稱這幾份歷史圖籍中的“黃沙”即我國西沙群島,“長沙”即我國南沙群島,並以此證明這兩個群島“很久以來就是越南的領土”。

  事實上,越南歷史圖籍中所説的黃沙、長沙只是越南近海中的一些島嶼和沙灘,同我國西沙、南沙群島毫無關係。我國已故著名邊疆史地專家韓振華先生在其所著《我國南海諸島史料彙編》中對此事有過詳細嚴謹的論證。他分析了杜伯、黎貴敦等人對“黃沙”和“長沙”地形地貌、地理位置、航程的記述,指出這些記述與實際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幾乎完全沒有相似之處,根本不是我國的西沙和南沙群島。真正的“黃沙”是指今越南沿岸的理山島群島和佔婆島群島,而“長沙”位於越南中部海岸不遠處。“長沙”和“黃沙”緊緊相鄰,而非如西沙群島與南沙群島相隔五百多公里。越南的所謂歷史證據恰恰證明:越南人所説的“黃沙”和“長沙”根本不是我國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而是越南近海的一些島嶼和沙洲。

  三、越南在西沙和南沙群島主權問題上出爾反爾違反國際法原則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越南政府無論在其官方聲明、照會或是領導人的談話中,還是在官方出版的報刊、教科書和地圖中,都一再承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例如,1947年2月河內中央社電:“……法國之向中國爭取西沙群島,實屬無理要求。……”。1956年,越南外交部副部長雍文謙接見中國駐越南大使館臨時代辦李志民時表示:“根據越南方面的資料,從歷史上看,西沙群島與南沙群島應當屬於中國領土。”1958年9月,我國政府發表關於領海的聲明,明確指出西沙群島、東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南海諸島屬於中國的領土。越南政府總理範文同隨後致函周恩來總理:“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尊重這項決定,並將指示負有職責的國家機關,凡在海面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關係時,要嚴格尊重中國領海寬度為十二海裏的規定”。同月,越南《人民報》發表評論説:“誰侵犯中國的領海,誰就是侵略者。……越南人民完全贊成中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並且積極支持中國人民的正義鬥爭。……”此外,還有眾多的越南官方出版的書籍和地圖均清楚指明西沙和南沙群島屬於中國。

  然而,1974年之後,越南覬覦南海蘊藏的豐富資源,罔顧歷史事實和法理依據,出爾反爾,將西沙、南沙群島劃歸其“管轄”範圍,這一行為違反了國際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則。簡單地説,“禁止反言”就是禁止一方當事人通過違背其先前所作言行而造成對另一方當事人權益的損害,即當事人必須言行一致。越南官方對西沙、南沙群島主權屬於中國的聲明對越南政府具有拘束力,其將西沙、南沙群島劃歸其“主權”和“管轄”範圍的行為違背了先前的言行,違背國際法基本原則,是非法和無效的。

  綜上所述,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主權屬於中國的鐵證如山,不容改變。越南妄圖通過立法使其侵佔我南海主權的行為合法化的企圖不可能實現。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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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沙群島
  • 越南海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