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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曲靖環保局公示方案 鉻渣污染元兇有望復産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1日 13: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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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郄建榮 雖然雲南曲靖鉻渣污染環境公益訴訟案尚未有結論,但是,鉻渣污染案的元兇——雲南省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鉻鹽生産線卻有望復産。近日,雲南省曲靖市環保局公示了《雲南省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鉻鹽生産線復産環保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復産方案),9日環保組織自然之友等就此提出質疑,認為核心內容並未公佈,同時表示不同意鉻鹽生産線復産。

  以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為被告的雲南曲靖鉻渣污染環境公益訴訟案5月25日結束了為期三天的庭前證據交換。何時開庭目前還沒有確切時間。“作為該案原告之一的曲靖市環保局在‘六五'世界環境日當天公示了復産方案,但並未告知同是該案原告的自然之友和重慶綠聯會。”自然之友有關負責人説。

  曲靖市環保局稱,公示復産方案是為了徵求各界意見確保陸良化工鉻鹽生産線有序復産。

  自然之友公益律師、北京市京倫律師事務所楊洋透露,自然之友是從雲南網和媒體報道了解到復産方案的,看到後第一時間聯絡曲靖市環保局希望拿到詳細的技術材料,但截至9號下午遞交意見函時,曲靖環保局仍然沒有反饋。

  自然之友、重慶綠聯會及同濟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副教授楊長明就復産方案9日向曲靖市環保局發出意見函,認為復産方案涉及核心內容的技術材料並未公佈,致使公眾及專家無法提出實質性的專業意見。意見函認為,陸良化工因違反多項環境保護法律造成重大環境污染。在此情況下,陸良化工鉻鹽生産線恢復生産應當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且該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應當報雲南省環境保護廳審批。

  針對復産方案,意見函提出八方面建議,其中包括,復産方案應當對陸良化工歷史鉻渣堆場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完成整體風險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政府和陸良化工應當建立對當地居民健康的長期跟蹤、檢查機制等。意見函説,如果這8個問題未徹底解決,他們不同意鉻鹽生産線復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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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保局
  • 公示方案
  • 鉻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