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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我國參與傳銷者超1200萬分佈20余省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0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瞭望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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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原本不難識別的騙局,一種人所皆知的犯罪行為,何以屢禁不止、萬千民眾趨之若鶩?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 劉旸輝 朱峰 涂超華 王橙澄 向志強

  傳銷之禍由來已久,刑法專門增設“組織領導傳銷罪”亦三年有餘,儘管各方對此一直保持高壓態勢,但時至今日,它仍在大半個中國肆虐。

  根據一些打傳幹部和民間的反傳銷組織繪製的“傳銷分佈圖”,目前全國仍有大小傳銷組織3000余個,參與傳銷者超過1200萬人次,主要分佈在廣西、河北、陜西、河南等20多個省級區域。

  一個原本不難識別的騙局,一種人所皆知的犯罪行為,何以屢禁不止、一些民眾趨之若鶩?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日前通過廣泛走訪在十多個省區市的專項調查發現,面對高壓打擊,傳銷活動已今非昔比,其行騙手法與表現形式不斷翻新,加大了發現和打擊的難度。通過各個層次的制度建設,現有防控打擊體系成效初顯,但“毒瘤”在變異,治理亟待升級。

  “新式”和“傳統”

  傳銷的世界五花八門,大體可分新式傳銷、傳統傳銷及其融合。新式傳銷以“資本運作”、“商務商會”等為旗號,在近年才新出現。傳統的傳銷尚有某種産品和某個公司為幌子,新式傳銷已打破這一常規,直接收取“入門費”,多為6.98萬元甚至數十萬元,有的傳銷組織號稱“三年即可賺回1040萬元”。

  這一模式吸引了大量較富人群的參與,目前在廣西、貴州、雲南、四川和廣東的西部地區分佈較廣,在靠近北京的燕郊地區,也有不少北京人被騙加入。

  相形之下,傳統傳銷顯得較為低端,憑藉人際網絡,大肆開展異地邀約,吃大鍋飯、睡地鋪,以“三商法”、“五級三晉制”等為手段,“入門費”主要有2900元和3900元兩種,上當受騙的人年齡較小、層次較低。傳統傳銷主要分佈在河北、廣東東部、山東、山西、江蘇、陜西、河南、遼寧和吉林等地。

  在中西部的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寧夏等地,新式與傳統傳銷近年開始交匯融合,出現很多新變種,投資由過去最常見的一份3800元到21份的69800元,演變出48930元、49160元、50800元的“資本孵化”、“資金遊戲”、“富人俱樂部”等。

  據介紹,近年傳銷活動的傳播地域,由原來相對集中的廣西來賓等“重災區”,逐漸向廣大的中西部地區蔓延,現已擴展到多個“重災區”。在寧夏採訪期間,本刊記者遇到兩位傳銷人員公然在賓館大廳“授課”。

  傳銷涉案人群近年也由單一到複雜。除農民和城市無業者外,公務員、教師、大學畢業生、復轉軍人、實業家參與其中屢屢可見。在一些案件中,涉案人員更是呈現高智化、低齡化傾向。2009年北海“307”傳銷專案的95名被告人中,有2名博士、2名碩士和26名本科畢業生。江西東鄉縣2011年7月破獲一起傳銷大案中,主犯呂某生於1990年。

  民間的“中國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和江西、安徽、寧夏的一些打傳幹部表示,隨著打擊力度加大,傳銷活動的組織形式正發生變化:一是傳銷組織因利益驅動裂變分散,由原來的大體系大聚集到“單立門戶、山頭林立”。二是多种經濟手段和現代技術錯綜交織,很多傳銷融合了非法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形式,並以“電子商務”、“網賺”等網絡營銷新面目行騙,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如廣西永乾、湖南FKC和北京億霖等案,涉案金額動輒十幾個億。

  更“人性”更“專業”

  在江西省饒州監獄,一位大學畢業、來自河南農村的傳銷案服刑人員對本刊記者解釋其犯罪動機:“當時覺著幹這行兒掙得多、來錢快,可以一夜暴富。”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和廣東省工商局打傳辦專職副主任朱國漢等受訪者認為,當前部分地區群眾生活壓力仍然很大,人們思變追求財富,無形中為傳銷活動擴散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機。

  陜西省工商局直銷監督管理局局長葉夏春和民間的“中國反傳銷志願者聯盟”會長淩雲等受訪者還分析,一些新生代農民工、剛畢業的大學生以及復轉軍人,思維活躍、富於幻想、敢於冒險,求富心切,從而成為傳銷組織誘騙、“洗腦”,並通過“示範作用”繼續去迷惑和欺騙他人的對象。

  比起過去,如今許多新一代傳銷組織的行騙手法更加隱蔽,面目也更具“人性化”,對受騙群眾不再進行人身控制、集中授課,而是以“熱情”、“親情”、“人性”、“自由”的談話給受騙者“洗腦”。

  更有甚者,編造虛假文件、理論,偽造中央領導講話,以直銷、商務公司等“華麗外衣”誘騙群眾。在寧夏、廣西部分地區,本刊記者均遇到傳銷分子以“西部大開發”、“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等政策為名行騙。

  本刊記者進入南寧一個“商務商會”傳銷團夥的高級住所暗訪時,先後有七八撥人分別為記者一個人“講理論”、“解政策”和畫“財富模式圖”。一位楊姓中年婦女自稱是“公司管理小組組長”,另外幾人則分別代表“宣講部”、“財務部”、“市場部”甚至“紀律監督小組”。

  一位資深打傳幹部告訴本刊記者,現在傳銷組織內部架構嚴密、分工明確,組織化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在近年查辦的一些大案要案中,執法人員發現一些傳銷組織竟然有專業的財務、培訓軟體,參與者甚至有軟體專業的博士畢業生。

  同時,傳銷組織在拉新人“入行”時,都專門有如何應對公安、工商檢查的培訓;傳銷活動大多化整為零、靈活機動,集中活動時還有人“站崗放哨”;一些傳銷組織高級頭目異地指揮甚至境外遙控。

  有待更精準的打擊

  2005年,國務院頒布《禁止傳銷條例》,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將“組織領導傳銷罪”列入刑法。

  一些受訪者認為,當前打傳法律體系仍有待改進。現行傳銷立案追訴標準為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受訪者認為這一標準失之過高,建議改為“3級或30人”或“確實構成傳銷犯罪證據”。

  組織領導傳銷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節嚴重”條款又缺少具體標準,而詐騙罪50萬元就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這使得傳銷主犯往往“主動承認傳銷罪”,以規避其他罪名。江西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副院長熊時升和廣西來賓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陳安軍等建議提高傳銷犯罪的量刑年限和罰沒標準。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江西南昌市工商局局長劉東庚等受訪者還表示,對目前無法處罰的中下層傳銷人員,對與非法集資等罪名交織行騙的傳銷,應制定專門法條。

  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局長張國華介紹,目前全國初步建立了打防控管長效工作機制,包括領導工作機制(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工商公安為主力、多方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法律保障機制、聯合執法協作機制、群防群控監管機制和現代信息技術監控機制等。

  2011年,全國工商系統共查處傳銷案件1419件,取締傳銷窩點1.88萬個,教育遣散傳銷人員17.55萬人次,同比2009年分別下降45.82%,32.86%和59.84%。特別是一批大要案件相繼告破,傳銷頭目和骨幹分子被依法判決,大規模、公開化的傳銷活動得到了有效遏制。

  本刊記者在調研中了解到,仍有少數地方部門對傳銷危害還不夠重視,認為打傳只是工商、公安的事情,造成這兩個部門“孤軍作戰”,執法銜接也不盡順暢。許多縣區級的打傳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技術能力和專項經費還嚴重欠缺。

  北京大學中國直銷行業研究中心副主任楊謙和河北工商局執法處處長劉英民等建議從國家層面強化打傳機制、形成強大推力。加強對傳銷活動新特點新動向的調查研究,制定打擊傳銷的國家專項政策;將打擊傳銷納入全國的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和綜治重點整治工作,發揮綜治網絡效用;強化黨委政府領導機制,建立各地統一的協調指揮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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