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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暗藏巨大利益鏈 兩本賬成潛規則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02: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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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量的不達標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騙取稅收優惠,這種現象已經引起有關部門重視。近日,科技部部長萬鋼指出要進一步做好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政策的健康實施。另外,證監會也在要求擬上市公司于招股書中詳細披露企業高新認定的相關數據指標。然而,從證監會近期發佈的擬上市公司預披露信息中仍可窺見一些不達標的情況。

  做法

  兩本賬成創業板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潛規則

  4月份發佈招股書申報稿的江門市地爾漢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地爾漢宇)的相關數據引人注意。該公司招股書顯示,該公司于2011年8月份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復審;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地爾漢宇的專科以上學歷人員佔比僅為24 .59%;2011年度、2010年度和2009年度用於 研 發 相 關 的 資 金 投 入 分 別 為1284 .58萬 元 、1093 .15萬 元 和865.38萬元,分別佔相應年份總收入的3.04%、3.07%和5.81%。

  然而,在公司“管理費用”下的“研發費用支出”項所列的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的發生額卻分別是1284 .58萬元、756 .57萬元和151.75萬元。奇怪的是,兩個研發費用數據除了2011年度的完全相符,2010年度、2009年度的都相差甚大。若按此計算,地爾漢宇2009年至2011年實際的研發 費 用 佔 銷 售 收 入 比 例 僅 為2.13%,遠低於所要求的3%。

  針對地爾漢宇的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及研發數據差異問題,記者致電地爾漢宇,但該公司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企業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質須滿足以下六項條件: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産品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佔比在30%以上,研發人員佔比10%以上;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比例;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佔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産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産成長性等指標符合相關要求。並且這六項指標是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必要條件,採用一票否決制。

  《經濟參考報》曾刊文《“偽高新”企業雲集創業板 27家企業享稅收優惠2.61億元》指出,在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148家創業板上市公司,以及1家首次獲得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中,就有27家企業明顯沒有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

  其後,福建青松股份、華仁藥業、福安藥業、三聚環保、科新機電、安科生物等創業板上市公司均發佈澄清公告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的數據與招股説明書、年報的數據不同引起媒體對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質疑,並指出公司的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名至實歸”。事實上,這些澄清公告恰恰反映了這些公司的兩本賬做法。

  福建青松股份于4月5日發佈的澄清公告稱,公司在招股説明書及年報中披露2008至2010年度的研發費用分別為397.97萬元、594.91萬元、1397.96萬元,與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情況匯總表分別相差318.53萬元、400.80萬元、44.46萬元。公司2010年年報披露的人員數較申報高新企業的人員數相比: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數少了27人,技術研發人員少了25人,企業員工總數多了14人。

  華仁藥業于4月5日發佈澄清公告稱,因公司年報中披露的研發投入僅包含歸集到管理費用中的研發投入金額,未包含歸集到生産成本中的研發投入金額,研發投入金額統計不完整,造成年報披露數據與復審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不符。

  更令人奇怪的是,除了上述幾家公司發佈澄清公告外《“偽高新”企業雲集創業板 27家企業享稅收優惠2.61億元》中提到的奧克股份、南都電源、銀禧科技、經緯電材、中瑞思創、信維通信、雙龍股份、長信科技、東方日升、華峰超纖、金剛玻璃、康耐特、美晨科技、三川股份、天璣科技、天龍光電、新大新材、星星科技、永利帶業和豫金剛石等公司“閉口無言”。

  手段

  不達標企業照樣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數據與對投資者披露的數據不相一致形成了上述上市公司的兩本賬。事實上,還存在著公司真正的賬本與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賬本不一致的情況,這兩本賬是如何操作的呢?

  針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提到的六項必要條件,北京華銳律師事務所網站上一篇《深度解讀高新企業認定新標準》指出,通過以下五個方面的調整,可以使得企業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達到新標準的認定要求:調整企業營業範圍和産品、服務類別;沒有自主知識産權的公司,可以通過特許權使用合同來安排;合理分拆企業目前的經營業務,使得非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不超過40%;在公司內部設立研發中心,並通過具體項目來合理地歸集研發費用;經營年限不達標的企業可以通過收購並改組設立一年以上的公司獲取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而在一些仲介機構和代理公司看來,只要公司註冊一年以上,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其他幾項條件不達標也可以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更有代理公司稱“沒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也可以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這六項條件都可以操作”。

  北京東審鼎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去年經有關部門備案的仲介機構,其工作人員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研發人員如果不達標,可以把其他崗位的理工科畢業員工做進研發人員中,這並不改變公司現有人力結構,公司管理和賬目不發生任何變化,只是申請材料中進行更改。

  北京盛邦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企業交3萬元可以簽約,保到公示階段。“我們有內部渠道可以在北京市科委審核這個階段保您公司到公示階段,公示階段不通過的情況我們還沒遇到過。”即使沒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的公司也有可能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上述工作人員甚至表示,如果公司在高新技術領域範圍內,即使沒有自主知識産權也可以申請“買相關專利或者著作權就可以了,只是費用比較高。”

  專家表示,相關部門把關不嚴造成大量的“偽高新技術企業”存在,針對創業板市場上的“偽高新技術企業”“退一步講,即使這些公司申報時真正達標,由於申報數據與公開披露數據不一致,它們也涉嫌虛假陳述,欺騙投資者。”

  仲介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暗藏巨大利益鏈

  為什麼大量的不達標企業被“包裝”成了高新技術企業?因為高新認定暗藏巨大利益,用某仲介機構員工的話説“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這一塊我們掙到的就大了去了。”

  一旦認定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企業就可享受大幅稅收優惠,這引得大批企業加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大軍中來,僅北京市去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初審和復審的企業就有3523家,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所用費用或在1億元左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已然形成了一條利益産業鏈,附生著一大批仲介機構和代理公司,也就是它們把一些不達標的公司“包裝”、“操作”成高新技術企業。

  從事高新代理的北京盛邦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代理費是1.2萬元至1.6萬元之間,“這些錢主要是用在輔助你們完成高新的材料,裝訂成冊,申報和高新申請過程中全程檢測,再辦理其他的業務需要單獨收費。”

  這1萬多元的代理費還只是高新技術企業申請鏈條中的“小蛋糕”,而大頭是上述工作人員所稱的“其他業務”,這部分主要是高新技術企業申請過程中的審計費用,包括近3年科研費用專項審計報告、近1年高新技術産品及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近3年財務報表審計報告,這些審計工作一般是由仲介機構來承擔,審計報告的收費大體上是按資産總額的0.3%來計算,但是因為競爭激烈,仲介機構在實際收費時都會有折扣“總資産在1億元的公司這五個審計報告的費用在5萬元左右。”

  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復審時的代理費用和專項報告審計費用與初次申請大致相同,如果按每家公司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平均花費3萬元來計算,北京市僅2011年初次申請和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費用或高達1.05億元。北京市科委官網信息顯示,經有關部門備案的北京市201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仲介機構就有266家。

  企業靠虛假材料“操作”成為高新技術企業一事,已經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5月8日,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在京召開。萬鋼在會議上表示,要進一步做好對認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政策的健康實施。領導小組也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應加大聯合監督檢查與調研的力度,加強認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設和隊伍建設,及時完善政策。□記者 張彬 北京報道

熱詞:

  • 高新技術
  • 企業認定
  • 利益鏈
  • 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