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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重復開挖現象屢見不鮮 大多沒經過審批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1日 08: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工人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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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就《城市道路佔用與挖掘管理標準》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擬規定全省執行統一的城市道路佔用和挖掘管理標準,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未滿5年的,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後未滿3年的,將不能再挖掘。

  今天埋好明天又挖,不是埋電纜就是修水管。城市剛修好的道路經常被“開膛破肚”,成為“馬路拉鏈”,不僅妨礙交通,也影響城市面貌。福建省住建廳的這份《標準》,説明有關部門已意識到該問題的嚴重性,但又讓人擔憂這份禁令是否又將是一紙空文。

  因為福建省的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都出臺過類似的規定,福州早在2000年就有此禁令,但這麼多年來,在這些城市,新路“開膛破肚”,道路重復開挖的現象沒有任何改觀。

  挖路,毫無章法

  “前幾天剛剛鋪上水泥,估計都還沒幹吧,怎麼又挖開了?”福州華林路樹兜附近的市民因為修建地鐵造成出行難,但他們發現,前不久剛鋪好的便道,又被挖開了。原來,為了要把地下的自來水管進行移位,水務部門在新修的水泥路上再次“開膛破肚”。“好不容易等來道路修好了,才沒多少天,又圍起來了。”

  像這樣,新修好的路反復被“開膛破肚”的事情屢見不鮮,不僅是福州,在福建省的廈門、泉州等地都有此現象。

  關於道路反復開挖現象,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在3年前就曾做了一個“賬本”。這個“賬本”裏,詳細記錄了違規挖掘的位置,以及開挖單位、修復情況等。據介紹,這些違規開挖中,每月都要發生幾起,幾乎都是埋設檢查井或管道的。

  今年3月底,廈門市行政執法局就開出過一張罰單,當地SM廣場一期對面公交站旁的人行道被挖開,廈門電力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因為審批手續過期依然開挖,被罰款18萬元。

  按照要求,對道路進行開挖,需到公用部門審批。但據記者了解,大部分開挖均沒經過審批,有的則是超出許可範圍。

  管理,“自掃門前雪”

  作為城市道路的管理部門,對於違規挖路表示很無奈,只能在每次發現後前往制止,但效果有限。

  記者了解到,其實這些城市對於新路禁挖都有類似的規定。

  《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設與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後5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後3年內不得挖掘。2003年,當時廈門市城鄉規劃法就已明確,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等5年內不能重復開挖。

  2011年3月,廈門市出臺《廈門市城市綜合管廊管理辦法》,明確,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和新區建設,應當配套建設管廊,新建管線5年內不得挖路再建,基本上等於5年內新建道路不能開挖。

  禁令在手,但問題還是沒有解決,為何有關部門對監管還是顯得很無奈?

  “地下管線涉及單位和部門太多,要協調他們在規定時間內統一開挖、建設,難度太大。”建設部門有關人士坦言,破路施工單位不是埋電線、水管就是通訊線路、供氣管道,這些雖是企業,但他們都是國企,協調起來特別難。

  “5年不挖,操作起來比較困難,原來鋪設的各種管線,隨著城市的發展,需求的不同,各種設施容量不同,管線建設必須增加或改造,開挖不可避免。原來自來水管口徑太小,電纜線不足,若不增加必定影響居民生活,遇到這種情況,有關部門明知有禁令在,還是不得不批!”有關人士表示,“由於一些施工項目的特殊需要,雖然破路施工時間沒有符合相關規定,部門也只能做到配合處理。”

  治理,何時不流於形式

  “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錢,他們才不心疼呢!”對於“馬路拉鏈”現象屢禁不止,有市民認為,挖路的都是有權有錢的企業,違規開挖的成本太低,因此一定要出重拳,重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這種現象。

  業內人士指出,現在城市各類管線的業主單位不同,施工要求也不一樣,沒有一個強有力的協調單位,沒有綜合的管理、監督體系是不行的。泉州市政協委員陳篤恒已在好幾年泉州兩會上呼籲,應成立相應的管理公司,統一負責道路開挖申請事宜,以減少道路隨意和反復開挖現象。

  動哪一條路時,徵求所有涉及的管線業主單位的意見,需要施工的單位一併參與進來,在規定時間內統一開挖,若錯過時間,堅定不允許再施工,這樣從源頭上抓好管理,可有效避免這種現象。

  業界還建議,政府部門應該建設“共同溝”,避免多部門管理重復開挖的問題。“共同溝”可由政府來出資建設,各部門可以租用政府的“共同溝”,這樣政府就可以對各部門、對各單位使用管溝的空間進行管理。

  據了解,為了避免重復開挖,去年起,福州市政工程管理部門開始制定破路年度計劃,每年年底召集所有的地下管線部門,共同商量制定新一年的破路計劃,未列入計劃的,原則上不予以破路審批。

  法規制定了,關鍵要執行,有關執法部門要從嚴執法,否則就和以前一樣流於形式。對此,陳篤恒指出,執法部門一定要嚴懲,不能因都是政府部門而可以商量、可以講情面,必須嚴格執法,才能進一步解決這一問題。本報記者 吳鐸思

熱詞:

  • 共同溝
  • 開膛破肚
  • 賬本
  • 自掃門前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