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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巧家公安局長否認用局長帽子擔保嫌犯身份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6日 2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雲南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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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南網訊 (記者 徐弘毅 普日果萱)“我可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是否有其他人員參與等情況,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中。”5月14日,在巧家縣公安局通報“5.10”爆炸案的通報會現場,有媒體稱,縣公安局局長楊朝邦在確定趙登用為犯罪嫌疑人時説了上述的話語。

  此番言論在網絡上引起廣泛議論,不少網民們紛紛表示質疑。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甚至發微博質疑稱:“‘我可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作為一個法律人,這樣的話還是要少講甚至不講為好。現在是法治社會,證明犯罪嫌疑人有沒有犯罪是要靠證據來説話的。試問,名義和前程能當做證據來用嗎?”

  對此,楊朝邦卻表示:“我的原話並非是要用公安局長這個‘帽子’來擔保趙登用是嫌疑人,是媒體誤解了我的意思。”

  楊朝邦稱,自己當時的原話是:“這個案件是趙登用所為,這個是毋庸置疑的,我作為一個公安局長,面對這麼多媒體,敢拿自己的職務、敢拿自己的前程、敢拿法律、敢拿事實開玩笑嗎?”

  楊朝邦説,“巧家爆炸事故性質惡劣,社會關注度高,巧家警方十分慎重,我本人更不敢掉以輕心。趙登用是不是嫌疑人,肯定需要證據來支持,搞錯了誰都擔當不起。我的原話並非是要用公安局長這個‘帽子’來擔保趙是嫌疑人,而是在證據顯示了趙是嫌疑人的基礎上,我負責任地回應媒體,警方將趙鎖定為嫌疑人是負責任的。”

  楊朝邦表示:“14號當天開會的錄音視頻資料都有,當天也是公開發佈新聞的,歡迎媒體記者觀看和採訪。”

熱詞:

  • 公安局長
  • 犯罪嫌疑人
  • 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