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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成股民告虧 5000萬人人均交四萬“學費”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04: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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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5月7日在全國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強調,證券行業要加強自律,要採取最嚴格、最嚴厲的措施,強化誠信責任和法律意識,決不能讓華爾街式的少數金融機構與社會大眾的分裂在我們這裡出現,把投資者當傻瓜來圈錢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業內人士表示,隨著股市改革力度的不斷加強,管理層保護投資者的決心日益顯現,尤其是在廣大中小股民屢屢遭受損失的情況下,股市制度的設計更應該處處維護投資者的根本利益。

  股民人均虧損4萬多元

  伴隨著A股市場的每一次大起大落,中國股民既分享了牛市的喜悅,又飽嘗了熊市的痛苦。尤其是在過去的2011年,滬深兩市雙雙以超過20%的跌幅領跌全球股市,市值縮水6萬億元,散戶更是損失慘重,5000萬股民人均虧損4萬多元,堪稱交了一筆昂貴的“學費”。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發佈的《2011年中國證券投資者綜合調查報告》顯示,2011年,參與調查的個人投資者虧損的比例高達77.94%,其中虧損30%以上的個人投資者佔22.04%,虧損50%以上的個人投資者佔11.40%。尤其是2009年之後入市的個人投資者虧損比例日漸增高,2011年的新入市個人投資者中虧損佔比達到了86.32%。

  對於虧損的原因,調查顯示,50.55%的個人投資者認為是對市場和公司的基本面把握不夠準確所致,而48.46%的個人投資者認為是因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充分造成,另有46.19%的個人投資者認為是對宏觀經濟趨勢和國家政策把握不清所致。

  業內人士認為,無論是上述哪種原因,相對於基金、券商等機構投資者來説,普通投資者始終處於弱勢地位,股市制度存在漏洞使得上市公司股票容易被上市公司自身、遊資及機構投資者所操縱,通過“炒小”、“炒新”、“炒惡”等手段,不斷吸引中小股民買入垃圾股,最終導致慘重的損失。

  股民不可能都是投資專家

  事實上,除了股市制度自身存在缺陷外,相比于成熟資本市場機構投資者佔大多數的投資者構成,中國股市普通股民佔據較大比例使得他們往往缺乏理性的投資理念,不注重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這也是造成普通股民損失的一個原因。

  截至2011年底,我國自然人持有A股流通市值佔比達26.5%,但整個市場自然人的交易量佔85%以上。散戶在新股認購中佔發行股數的70%左右,在上市首日的交易賬戶中佔99.8%。加上我國特有的文化習慣影響,市場中注重“消息”、聽信“題材”、聞風炒作、追漲殺跌等現象盛行,中小投資者承擔了新股高定價的主要風險。

  正是由於普通股民大多不具備股票專業知識,很難辨別股市中的績優股和垃圾股,只看到別人賺了大錢就匆忙入市,缺乏對上市公司業績的專業判斷,尤其熱衷風險較大的垃圾股,炒短線、頻繁換手的投資方法往往導致虧損。

  郭樹清此前曾表示,我們倡導理性投資理念,就是要鮮明地反對賺快錢、賺大錢、“一夜暴富”的投資心態,深入推廣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和“買者自負”的理念。對大多數人來説,投資股市遵循常識是最可靠的。一是購買績優大盤股;二是適當分散;三是買入價格不要過高。

  制度設計需處處呵護股民

  隨著管理層加快股市全面退市制度的推進,新股發行制度改革進入倒計時階段,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股市改革思路越發清晰。

  長城證券研究總監向威達表示,郭樹清上任以來提出的問題一直是市場這麼多年來存在並且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現在他想通過新的新股發行改革、鼓勵分紅、完善退市制度來解決這個問題,宗旨是非常好的,能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此外,還應該建立對上市公司高管、仲介機構、發審委和監管部門的問責和追究機制,現在我們集體追究制度和訴訟制度還不發達,這方面要做的工作非常多。

  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負責人表示,投資者通過證券侵權民事訴訟尋求賠償,不但存在實體法律規範欠缺的問題,也遭遇了諸多訴訟程序方面的障礙。證監會對此問題高度重視,不斷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頂層設計,一方面繼續與最高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舉證責任倒置等制度創新,積極推動出臺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暢通民事賠償訴訟渠道。另一方面將以強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對《證券法》進行進一步評估,推動立法部門啟動《證券法》的修訂工作,按照精細化立法模式,建立健全民事責任追究等制度,增強法律本身的可訴性,充分保障投資者有效行使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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