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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電價分檔標準遭質疑 居民稱首檔電量不夠用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30日 14: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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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兩個聽證方案公佈後,羊城晚報記者多個渠道蒐羅了多方市民的觀點和意見,很多受訪的廣州市民均表示:無論方案一還是方案二,第一檔電量都定得太低了,一到夏天根本不夠用。

居民稱首檔電量“不夠用”

在廣東省物價局提出的兩套聽證方案中,方案一全年實行統一的電量分檔標準,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0-21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方案二考慮了廣東夏季天氣較為炎熱的氣候特點,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劃分為夏季標準(5月-10月)240度,和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170度。

對此很多廣州市民昨天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均表示:“無論方案一還是方案二,第一檔電量都定得太低了,一到夏天根本不夠用。”

以市民胡小姐為例,“2+2+1”的家庭結構,在夏天的時候每晚兩個房間的空調都要開通宵,“白天都不敢怎麼開空調,一個月的用電都要在320度以上”,即使是在冬天,一個月的用電也達200度左右。無論是方案一還是方案二,胡小姐家的用電量一到夏天,都超過了第一檔不漲價的用電區間,超過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

作為本次居民階梯電價消費者聽證代表、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傾向於分季節設立不同的用電量標準,但就基準電量來看,以三口或四口之家為例,他認為冬天每戶家庭每月的基準電量應該在270度,夏天應該在360度才比較合適。

另外,市民杜先生表示:“兩個人的家庭與四五個人的家庭,用電量怎麼能放到一個天平上衡量?而且像我們這種四代同堂的家庭,很多都是買不起房的,收入本來就較低。階梯電價能否參照階梯水價的做法,按家庭人口數量劃分不同的電量標準?”

而沈女士則説:“階梯電價的目的是鼓勵大家少用電,只看到對用電多的加價,怎麼沒看到對用電少的降價?這樣怎麼鼓勵大家少用電?”

陳先生則建議:“為解決季節性用電差異問題,能否以年為週期劃分檔次?廣州夏天不開空調沒法睡覺,全年計算能鼓勵我們冬天的時候多節電。”

物價局解惑電量分檔標準

對此廣東省物價局表示:“聽證會不是決策會,聽證會只是一個聽取民意收集意見的平臺。”

到底居民階梯電價電量的分檔是如何確定的?省物價局表示:目前全省“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戶有2689萬戶,在統計階梯電價方案涉及的具體電量分檔標準時,我們對每一個居民用戶按照其月均用電量情況進行逐戶分類統計,具體統計原則和方法為:以全省一戶一表居民用戶2011年用電數據為基礎數據,以其中每一戶的2011年月均電量為統計單元,逐戶累計統計各個電量檔次的電量和戶數比例,其中電量檔次按10度電為單位進行電量分檔。

比如説,某用戶2011年全年用電量為1100度,則該用戶2011年月均用電量為1100度/12=92度,統計時歸入“91-100度”這個電量檔次,通過這樣逐戶、逐檔累計其戶數比例,當某電量檔次的戶數累計比例達到80%時,認為該電量檔次即為覆蓋80%用戶所對應的電量檔位。

京滬首檔電量都比廣東高

從6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實行階梯電價,近期其他省市的階梯電價聽證方案也相繼出臺。因為階梯電價要確保80%的居民用電不漲價,這就意味著各地的基準電價,也就是第一檔電價的測算非常重要。羊城晚報記者對比各省市的方案發現,“北上廣”這三大城市的電量分檔標準最高,以全年劃一的方案對比,上海首檔電量標準比廣州足足高出50度,北京也比廣州多了20度。

對此不少廣州市民表示“被平均”。韓志鵬也認為,如果按照全省所有居民用電戶80%的比例不受影響這一標準,設定不漲價的基準電量的話,對於像廣州、深圳這樣的大城市來説,就很吃虧。為此他建議,省物價局能否在階梯電價調整方案中,將全省分為珠三角、粵東、粵西、粵北等4大片區,按各片區80%居民用戶不受影響的標準,設立各自的基準電量。

熱詞:

  • 階梯電價
  • 分檔標準
  • 質疑
  • 首檔電量
  • 不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