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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哨受害者也要賄賂“黑哨” 因“潛規則”壓力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6日 06: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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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原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前重慶足協秘書長高健、前重慶力帆俱樂部總經理陳宏出庭受審。圖為押送李冬生的車輛抵達。姜冰攝(新華社發)

  今年2月中旬,足球裁判員黃俊傑被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與黃俊傑相關的涉案人高健與陳宏因涉嫌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今天在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由於兩人案情簡單,庭審在兩個半小時之後結束。陳宏的律師吳中林走出法院後表示,他已經代表當事人向法庭提出了“不予起訴”的請求。

  高健的身份為重慶足協原秘書長,陳宏則為前重慶力帆俱樂部總經理。公訴書中提到,2009年,重慶力帆征戰中超時,陳宏通過中間人高健與黃俊傑取得聯絡,分3次向黃俊傑送去30萬元現金,每次10萬元,希望黃俊傑在該隊保級道路上“予以關照”。但該隊實力有限,2009賽季結束後降入中甲,黃俊傑對該隊降級感到“過意不去”,退回了10萬元。

  “高健和陳宏的涉案金額就是20萬元,他們在法庭上態度也非常好,積極表示悔改。”吳中林説,“在辯護過程中我也強調,當時足球圈大環境糟糕,如果不做裁判工作的話,俱樂部心裏不踏實。而且之前黃俊傑執法力帆隊的比賽時球隊輸了,俱樂部曾經向足協提出過裁判問題,足協並未作出處罰,所以陳宏和高健才決定給黃俊傑送錢,這也是當時的一種無奈之舉。”

  由此看來,當年的“黑哨受害者”重慶力帆迫於保級壓力,也不得不執行“潛規則”,這也是大部分涉案俱樂部的集體悲哀。

  本報丹東4月2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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