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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回應沙湖被商業侵佔:未獲施工許可不得開工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09: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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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武漢沙湖邊的一處樓盤。新華社記者 魏夢佳 攝

    中廣網北京4月12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湖北省武漢市素有"百湖之城"的美譽。然而近年來武漢的湖泊面積正在迅速減少。幾天前,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了武漢房地産開發商徵用沙湖綠化用地改為商業用地事件,引起了引起武漢市政府高度重視。

    沙湖是武漢市僅次於東湖的第二大城中湖,也是武漢市內環線內唯一的湖泊,自上世紀五十年代以來,萬畝湖面已經縮至119畝。填湖蓋樓是湖面縮小的重要因素。

    昨天武漢市政府相關部門就沙湖保護問題對媒體通報了相關情況。

    4月11日,針對媒體報道的建設用地侵佔湖面的問題,武漢市政府召開了新聞通氣會,園林局、國土規劃局,武漢市水務局的負責同志分別介紹了情況,都表示願意真誠地接受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並提出了工作目標。

    武漢市水務局副局長趙陟:進一步加強外沙湖的日常巡查監管,堅決杜絕違法填湖行為,進一步督促涉湖的建設單位,針對社會輿論提出的問題,提出整改計劃和明確的清挖完成時間,加快清理佔湖土方,深化完善沙湖公園建設方案。

    媒體報道中提到,一家房地産公司在沙湖邊上開發樓盤,樓盤距離沙湖大橋僅100米左右,距離沙湖邊只有200米,兩棟商品房項目樓高40多層。武漢市國土規劃局副局長盛洪濤表示,這個樓盤目前還沒有規劃許可證,在沒有取得施工許可前,不得開工建設。

    盛洪濤:該項目確實進行了施工場地平整及地勘採樣工作,我局已明確要求開發單位,在未取得施工許可前,不得開工建設。

    按照武漢市國土規劃局的解釋,這塊被成為K7的地塊約1.6公頃,2011年11月,武漢市國土規劃局依據土地市場成交結果明確了用地單位,核發了K7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指標未做調整,這也意味著,只要這家房地産公司只要取得施工許可,沙湖邊上照樣還可以很快豎起兩棟高樓。

    對於湖泊的關注和保護,武漢市歷來重視。2002年,武漢市頒布實施了全國首部以湖泊為保護對象的地方性法規;2005年,頒布實施了《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實施細則》,2010年,又出臺了《武漢市湖泊整治管理辦法》。這兩年,由地方一把手擔任"湖長",簽訂保護湖泊責任狀的新聞也多次被報道過。法律條令不可不説齊備。然而有資料顯示,武漢市的湖泊面積不僅沒增加,減少的趨勢沒有制止住。以沙湖為例,昔日的萬畝水面目前已縮減到一百來畝。武漢市水務局副局長趙陟表示,這些年來,沙湖面積縮小,還是主要與一些工程項目有關。

  趙陟:地鐵集團負責的軌道交通中山北路停車場工程,中建武漢公司BT方式建設的沙湖大橋工程,城投集團兩全辦負責的沙湖污水廠至二郎廟污水廠連通工程,地産集團負責的沙湖環湖路及綠道等四個項目,同時,規劃中的沙湖公園也有一部分景觀和濕地在沙湖水域範圍內,造成臨時佔湖的地域比較多。

    對於這些工程侵佔湖面,趙陟表示,對於涉湖項目的審批還有待加強。

  趙陟:反思我們的湖泊保護工作,確實存在著一定不足,一是涉湖項目審批接受社會監督的程度有待進一步深化,二是涉湖項目的監管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城市中的湖泊是上天賜給城市的禮物,是市民眼中的明珠。我們欣喜地看到記者的報道能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視,但更希望重視能化為行動。不要讓湖泊由"城市之肺",變為城市之淚。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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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獲施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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