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市民質疑汽車票改簽手續費高 專家稱屬乘客違約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6日 09: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10%、20%、50%,經歷過退票或者改簽汽車票的旅客都知道,這是車站收取的退票費的比例,旅客退票時間越晚、票面金額越高,退票的損失就越大。清明小長假,記者接到多起投訴,有人對照火車票5%的比例認為過高,還有人質疑以票面金額為基數收取不合理。

  3月29日下午,記者蹲點南京中央門汽車站,售票大廳內的退票窗口前排起長龍。從13:55到14:05,短短10分鐘就有30人前來退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她今天已經辦理了100多張退票,“比平常多了一倍。”記者相繼採訪了29位旅客,他們一致抱怨退票費用太高,即使是收取10%的費用,也不合理。

  在南京讀書的張立祥想把3月31日去東海的汽車票改簽為30日的,卻被告知要先交10%的退票費,他一聽立馬大聲和工作人員理論起來:“改簽也要收費?火車票改簽都不收費,你們這樣做不合理!”工作人員見怪不怪地指指貼在墻上的一段文字説:“這是規定,我們也沒辦法。”

  南京市運輸管理處客運科科長陳兆棟告訴記者,目前我省客運退票收費執行的是省物價局、省交通廳2006年下發的309號文,即《江蘇省汽車客運站收費實施細則》。其中規定,當次客運班車開車時間2小時前辦理退票,按票面金額10%計收;當次客運班車開車前2小時以內辦理退票,按票面金額20%計收;因旅客延誤乘車,在當次客運班車發車後1小時內,按票面金額50%計收。

  最終,張立祥決定不改簽了,“算了,就晚一天回家吧。”他有些憤然地説,“我提前兩天改簽,又不耽誤車站售票,還要繳費,不知這算不算是霸王條款?”

  兩位前往蕭山的年輕人由於路上堵車,遲到了兩分鐘沒趕上汽車,只得無奈地按票面金額50%交了114元退票費。由於朋友被堵在路上,夏潔只好把3點的票改為4點的,3張票分別被收取了票面金額20%的錢。“車開前10分鐘都還能售票,這個比例實在不能接受。”她揮著手很激動地説。

  “按照票面金額比例收取,非常不合理!我認為應該按照張數收取固定的工本損失費。”在南京工作的劉東吉對記者説,“即便是車子坐不滿,到點了車也必須正點發出,不能把整個車次的運行成本轉嫁到沒有乘車的旅客頭上。”

  對此,南京中央門汽車站辦公室主任趙根華解釋道,“車站僅是執行規定的一個企業。退票費用也不直接歸我們,而是直接劃撥到南京市聯網售票中心。”

  陳兆棟還告訴記者,南京的公路客運平均票價在50元左右,以200公里以內的旅遊短途線路為主,超長途的線路、三五百元票價的車次並不多。相應的退票費並不太高。如果按照張數核定成本退票,他擔心旅客購票時毫無顧忌,臨開車前再來退,從而造成資源浪費。

  其實,去年9月,火車票退票費就開始按每張車票面額5%計收(開車前),為何汽車票退票費遲遲不肯“讓步”?

  對此,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認為,退票費本質上是乘客違約後對於承運人損失的補償。汽車的運力和火車的運力不能相提並論,運力不同,承運人能承受的違約損失也不一樣。“不過,不論汽車是否已開,50%的退票費顯然太高。按照合同法規定,違約金是不能超過20%的。”

  邱鷺風表示,像清明小長假等車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旅客退票後,並不影響車站二次銷售。“這種情況下,10%的收費我都覺得不合理。因為你損失的僅是一張票的成本費和辦理手續的人工費。”她建議,應區分淡旺季,分節點收取不同的退票費,政策才會更合理、更人性化。

  “今年我們將就汽車票退票費問題進行調研,看到底存在哪些問題並考慮如何修改。”省物價局服務價格處處長武春告訴記者,隨著社會的發展,應該根據新情況對政策進行調整完善。

  本報記者 劉艷元本報實習生 吳瓊

熱詞:

  • 市民質疑
  • 汽車票改簽手續費高
  • 專家
  • 稱屬乘客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