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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深圳全警員上路 每天7000警力上街巡邏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03: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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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深圳4月4日電  (呂紹剛、李護彬)4月1日開始,深圳警方正式對巡邏勤務管理工作進行重大改革,全面推行社會面巡邏防控勤務模式。深圳市公安局表示,巡邏勤務改革是借鑒發達城市都市的社會管理經驗,今後將是深圳公安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實現“在巡邏中防範,在巡邏中打擊,在巡邏中服務”。

  徒步巡邏到淩晨兩點

  民警需身負約4公斤的對講機、伸縮警棍等“八大件”

  4月1日下午4點,記者在深圳世界之窗馬路對面,看到了在附近執勤的民警。

  馬路對面的定點執勤點,有3名警察,1名司機,4個人組成了一個“機動小隊”。“小隊”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要在這裡蹲點到晚上10點半。一直到記者晚上8點多離開的時候,“機動小隊”仍在堅守,也未見過換人。

  “‘八大件’大約4公斤重吧。”下午4點30分左右,記者遇到了附近徒步巡邏小組的2名民警。他們説,每個巡邏的民警,都必須帶上辣椒水噴射器、發光指揮棒、伸縮警棍、手銬、強光電筒、對講機、水壺、急救包等“八大件”。徒步巡邏要比定點更久一點,將輪班巡邏到淩晨兩點。當時深圳的氣溫大約20攝氏度,他們還得背著“八大件”繼續徒步巡邏。

  這是深圳警察巡邏制度改革後深圳街頭再普通不過的一幕。

  “現在在街頭隨處可以看到警察巡邏,感到警察就在我們身邊。”深圳市民李先生説,走在街上,尤其是夜深人靜的時候,都會覺得很安全。他認為這是深圳市公安工作上的一項值得稱道的改革,“希望這個巡邏機制能長期堅持下來,拉近市民與民警之間的距離。”

  機關民警也要上街

  派出所民警和交警是巡邏主力,最大限度提升路面和社區見警率

  “我們在推進公安部部署的‘三訪三評’、深化‘大走訪’中了解到,市民群眾普遍要求進一步強化社會面特別是對路面治安和住宅區治安的管理。”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申少保説。

  據介紹,今年以來,深圳共發生“兩搶兩盜”案件8871起。申少保説,“‘兩搶’和盜竊類可防性案件仍是危害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威脅群眾安全感的最主要因素。”

  在對歐美和香港地區進行考察後,深圳警方結合深圳實際情況,在2006年以來派出所勤務改革實踐的基礎上實行根本性改革。改革後的巡邏勤務管理工作,對勤務設置、勤務制度、巡邏人員職責、機關民警參加巡邏等內容做出重大調整,實施中堅持四大基本原則:“防控為本”、“全警上路”、“警情主導”、“責任到人”。

  這次大巡邏是一項日常制度,主要是對派出所、交警大隊和交警中隊的勤務模式進行了根本調整。從現在開始,派出所警力除了從事刑事偵查工作以外都要上路巡邏。也就是説,派出所的民警,不管是社區警,還是其他警種,都必須以巡邏為基本方式來開展工作。

  改革後,各級公安機關盡可能把警力壓上路面,機關民警在完成部門業務的同時,必須輪流下基層巡邏。深圳市局機關民警、交警機關民警、派出所社區巡警以及巡防員、群防群治力量等全部納入巡邏主力軍,派出所民警和交警是巡邏主力,他們必須全員巡邏勤務,最大限度地提升路面和社區見警率。

  每天上街警力7000人

  以著裝公開巡邏為主,在治安複雜、案件高發區域安排便衣警力

  深圳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每天上街警力都保持在7000人左右。同時還安排了5000多名警力備勤,共發動29.4萬名群防群治力量參與巡邏防控。

  在設置上,改革後的巡邏勤務管理工作在勤務設置上突破原有框架,巡邏人員的巡段、防控點和群防群治的值守點全部實現三級劃分。

  “巡邏的方式以著裝公開巡邏為主;在治安複雜、案件高發區域,我們將安排便衣警力。”申少保介紹。巡段和防控點根據警情和治安狀況的變化,隨時進行調整和補充。

  巡邏方式以徒步(警燈自行車、電瓶車)巡邏為主,GPS警車巡邏為輔,特別規定了徒步巡邏和車巡巡邏的警力比例為7:3,促使更多的警力能盡可能地與群眾接觸。機關民警按每人每週不少於6小時巡邏,目前深圳全局已有1250名機關民警參加巡邏。

  深圳警方介紹,其採取多項保障措施。比如,建立了“十大勤務制度”,有“警務保障、勤務報備、崗前訓示、固定點工歇、巡邏簽到、就近支援出警、特殊勤務報告、巡邏記事歸整、督察督導、勤務問責”等十條剛性要求。

  香港常見巡街警察(新聞鏈結)

  漫步香港街頭,常常見到全副武裝的配槍警察巡邏。不論是繁華地段,還是僻靜後巷,都有他們匆匆的身影一閃而過。

  截至今年2月29日,香港警隊共有28307名紀律人員,另外還有4724名文職人員。而上街巡邏的警力要佔到總警力的六成。

  香港的每個警署都設有巡邏隊,24小時執勤。根據警署的大小,每個巡邏小隊有30—50人不等。除此之外,總區衝鋒隊是負責機動巡邏的骨幹力量。衝鋒隊的巡邏與各警署不重疊,主要選擇罪案多、警力少的地區,是警署巡邏的補充。還有警察機動部隊負責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進行加強性巡邏。

  在香港,戶籍管理等業務由入境處負責,所以警察的任務比內地簡單,這也是香港警隊能投入較大部分警力巡邏的原因之一。

  巡邏通常是警員徒步與車巡結合。每個執勤警員除常規裝備外,都配有無線通訊設備,同指揮中心聯網,隨時接受指揮中心的指令。

  香港警察在巡邏時都隨身佩帶手槍、電臺、胡椒泡沫噴劑、伸縮警棍、手銬、子彈和記事本等7件巡邏必備裝備;巡邏中必須定時在巡區必到點簽到,並隨時記錄巡邏情況。

  香港警察在巡邏時都隨身佩帶手槍、電臺、胡椒泡沫噴劑、伸縮警棍、手銬、子彈和記事本等7件巡邏必備裝備;巡邏中必須定時在巡區必到點簽到,並隨時記錄巡邏情況。

  正是由於香港警方投入巡邏的警力多,覆蓋面較大,所以市民在大街上會不時見到警察,對犯罪分子也是很強的威懾,大大提高了香港警方對社會治安秩序的控制能力,有效地預防和控制了各類可防性案件的發生。

  得益於“巡街”在內的警方的辛勤工作,香港的社會治安狀況越來越好。2011年全年發生劫案僅731宗,是自1969年有記錄以來最低。2011年大部分罪案類別都持續下跌,破案率為42.5%。警務處長曾偉雄説,對任何一個國際都會而言,這一數字都足以令人稱羨。

  本報記者  尹世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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