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我國器官移植供需比1:150 捐獻難卡住器官移植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3日 0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據衛生部統計,我國每年有100萬人在進行腹膜透析或者特別血液透析,需要進行腎臟移植;每年有30萬終末期肝病病人需要做肝臟移植。由於器官短缺,每年成功移植的不到1萬例,大多數的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我國器官移植供需比為1:150。而當前器官捐獻來源緊缺,也導致了非法器官移植黑市的存在。我國亟須建立一套合理合法、公開透明的器官捐獻體系。

    3月22日,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衛生部聯合主辦的全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總結會上,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紅十字會名譽副會長、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名譽主任委員李金華指出,公民去世後器官捐獻是解決器官短缺問題最主要、最理想的方式。

    截至2012年3月15日,全國器官捐獻試點範圍已經擴大到16個省(市、區),共完成捐獻207例,捐獻大器官546個,挽救了500余個垂危的生命。但相對於我國器官移植的龐大需求來説,無疑是杯水車薪。人體器官捐獻究竟卡在哪?

  器官捐獻還未全國推廣

  須有專業機構進行管理

    據衛生部統計,我國每年有100萬人在進行腹膜透析或者特別血液透析,需要進行腎臟移植;每年有30萬終末期肝病病人需要做肝臟移植。目前,由於器官短缺,每年成功移植的不到1萬例,大多數的患者是在苦苦地等待中去世。我國器官移植供需比為1:150。

    當前器官捐獻來源緊缺,非法器官移植黑市存在,亟須建立一套合理合法、公開透明的器官捐獻體系,以填補我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體系的空白。

    2010年3月,中國紅十字總會與衛生部在天津正式啟動了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郝林娜介紹説,只有積極開展面向社會的公民逝世後的器官捐獻,動員更多的志願捐獻者加入這項延續生命的接力活動,增加合法渠道的器官來源,才是破解我國器官來源緊缺難題的唯一齣路。

    試點開展兩年來,國家層面的人體器官捐獻管理機構目前進入最後的協調階段,人體器官捐獻只限于開展試點的16個省市。何時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還沒有最後的時間表。郝林娜説,器官捐獻是一項極其複雜、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涉及死亡的判定、器官的獲取、器官分配等技術工作,必須成立一個國家層面的獨立專業機構,以解決政策保障、專業化建議、人才配置等方面基本保障機制的空白。

    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説,器官捐獻工作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建立一個多部門參與支持、全社會營造氛圍的工作機制。比如交通事故産生的大量潛在捐獻者的器官,由於沒有相應的政策,基本無法捐獻。在跨區域流動人群發生捐獻時,也需要建立多部門的協調機制。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指出,近年來,我國人體器官移植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器官來源也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我國的器官移植事業現已到了一個關鍵的十字路口,儘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公民器官捐獻和分配體系,將成為器官移植事業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

  捐獻工作遭遇法律瓶頸

  相關修訂有望年內完成

    死亡在前,捐獻在後;死亡不因捐獻而發生;取器官不是發生死亡的原因或原因之一。這是器官捐獻有名的“死亡定律”,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教授陳忠華介紹説。

    然而,器官捐獻工作遭遇法律的瓶頸。2007年3月才由國務院通過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作為我國開展器官移植的法律依據,《條例》的出臺標誌著我國器官移植事業走上了法制化軌道。基於當時器官移植的現狀,該條例側重在監管不規範的移植,而非鼓勵公民器官捐獻,並未打通器官捐獻的“綠色通道”。

    2010年9月,中國紅十字總會和衛生部著手推動《條例》修訂工作,在《條例》中進一步明確紅十字會的職責,即“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推動、報名登記、捐獻見證、器官分配、緬懷紀念、人道救助等工作。”還增加了“國家鼓勵公民逝世後捐獻器官”、器官移植準入、監管等條款。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目前《條例》修訂工作已列入國務院2012年立法計劃一檔,有望在年內修訂完成。

    趙白鴿説,器官捐獻涉及法律、人權、倫理等,是一項複雜系統工程。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科學規範的工作制度,才能讓器官捐獻工作有章可循順利實施,讓生命在器官捐獻中得到延續。

    困擾器官移植的另一個法律問題是:腦死亡標準。在國外,腦死亡後就可捐獻器官。但是,腦死亡等於死亡,在我國短時期很難被接受。黃潔夫説,一些專家倡導我國出臺腦死亡法律。25年過去了,這些專家去世了,腦死亡的法律依然沒有出臺。而心死亡器官捐獻是現階段解決器官短缺的關鍵性措施。由我國創立的心死亡器官捐獻,推動器官移植工作的開展,形成了具有中國國情和特色的器官捐獻標準,被世界衛生組織譽為是一個創新,將為第三世界的器官移植建立一個新的模式。

  打通潛在捐獻渠道

  合理分配有限資源

    安徽阜南二中17歲男孩王鑫突發急性腦出血,經30多天搶救無效死亡。根據王鑫生前和父親王保田的約定,誰先去世,對方就幫他實現捐獻器官的願望。王鑫捐獻出了肝臟、腎臟、角膜等多個器官和組織,這些器官和組織幫助了7個人。

    在器官捐獻的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捐獻工作的順利完成。郝林娜説,從已完成的捐獻案例分析,發現潛在捐獻者的渠道不暢。很多醫院和醫生都不按照衛生部印發的“中國心臟死亡器官捐獻分類標準”即“腦—心雙死亡標準”,進行正確的死亡判定。很多醫院有顧慮,怕擔風險不願開展器官捐獻工作,不能及時準確發現潛在捐獻者並及時上報信息,沒有形成潛在捐獻者信息上報制度,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參與器官捐獻工作缺乏政策支撐和資金保證。在醫患矛盾緊張的現階段,都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醫院參與的熱情普遍不高。

    趙白鴿希望,尚未開展器官捐獻工作省份的衛生部門、醫療機構也能夠主動參與配合開展相關的工作,如提供潛在捐獻者信息、為器官獲取提供便利等。只有這樣,器官捐獻工作才能廣泛深入地開展下去,才能實現更多的捐獻,挽救更多的生命。

    前不久,湖北大學生黃圓圓在深圳市無償捐獻器官後,家庭所面臨的實際困難牽動了很多善良人們的心,也引起了很多人對器官捐獻者貧困家庭救助問題的熱烈討論。郝林娜説,在試點期間,成功捐獻的200個案例中,90%的家庭都涉及申請困難救助的問題。救助問題是繞不開、躲不過的問題。無論是從人道或倫理學角度,還是從國際通行規則來看,對困難群體實施救助是紅會職責所在。為此,必須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的、公開透明的救助政策,而且這項政策與器官買賣是截然不同的。

    而一些人對有限器官資源如何分配的擔心,也影響著器官捐獻工作的開展。

    黃潔夫説,在國家層面沒有成立專門機構的情況下,全國器官捐獻分配與共享平臺還沒有建立。2011年起,衛生部委託相關機構初步開發了分配與共享系統,目前正在試運行。今後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將根據接受者健康狀況和等候時間、匹配程度、年齡、地域等綜合因素,通過計算機分配系統進行自動配型,公平、公正、公開地解決器官分配問題。他樂觀地説,再經過3—5年的努力,器官捐獻體系會全面建立,我國將基本實現器官資源來源合法化。

    據新華社報道,浙江省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副主任、省紅十字會專職副會長高翔説,美國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捐獻者之間的比例為5:1,英國為3:1。

熱詞:

  • 器官捐獻
  • 器官獲取
  • 捐獻器官
  • 器官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