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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官去年人均結案157.3件 為全國均量三倍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04: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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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池強在北京團全體會議上介紹,2011年全市法院審結各類案件42.03萬件,北京法官全年人均結案157.3件,是全國法官人均結案的近三倍。同時審判效率和質量居全國法院前列。

  池強介紹説,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報最高人民法院復核的死刑案件,沒有一件因事實證據問題不核準。北京法院受理的知識産權案件,佔全國知識産權案件的22.3%,“由於北京法院的獨立管轄,有一些國家組織機構在北京,屬於專屬管轄,所以我們知識産權案件是比較多的,新類型的知識産權案件也是增多的。”

  【建議】

  民事立案審查功能應加強

  池強對法院工作提出兩個建議。首先是完善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程序。

  據介紹,北京市各級法院去年收了41萬件,其中民事案件佔30萬件。但是民事案件立案條件卻是20年前制定的,一是立案的時候只審查原告提供的書面材料,不與被告見面。所以在立案以後,有些案件發現是假案,或者是找不到當事人,或者是把矛盾激化了;二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起訴後,法院應當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7天的立案期不夠,一些鑒定、查詢都做不了。”池強説,法院審判質量的提高,重要在立案;立案解決不好,可能消化不良,也可能帶來一些根本在法院解決不了的矛盾。立案階段矛盾分流化功能亟待加強,訴訟不是解決矛盾的唯一渠道,而且終審有一些問題不能終局。

  池強説,當事人到法院來打官司的時候情緒比較激烈,但是糾紛在初始階段最容易被化解。“去年我們在立案前的訴訟服務、立案審查階段,化解了5.8萬件案子。”他建議加強立案的審查功能,讓官司提前化解。

  刑事被害人救助應當完善

  池強介紹,近三年全市各級法院共救助刑事被害人91人,救助資金達到329萬元,對維護群眾利益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由法院來判定救助誰不太合適,二是救助資金的來源主要是信訪救助金,國家沒有專門建立司法救助資金,同時救助數額普遍偏低,與被害人的需求差距較大,難以實現司法救助的目的。

  池強建議將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納入法律規定,明確規定資金來源、資金管理、救助對象、救助標準、救助程序等事項。

  【聲音】

  行政和解率過高是“慷財政之慨”

  在分組討論時,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社會服務部副部長張慶偉建議,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打擊力度。最高檢的報告中提到,去年打擊貪污賄賂犯罪1.84萬件,對4217名行賄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行賄和受賄兩個案件追究人員數量來説,是不成比例的,應加大對行賄的打擊力度,讓該受到追究的人受到追究,剷除腐敗的土壤。”

  張慶偉還建議,檢察院要加大對民事訴訟的監督。不僅要監督判決結果,更要加強監督訴訟過程,要解決目前行政和解率過高的問題。最高法院報告裏提到行政案件一審和解率達到了48%,張慶偉代表指出,“和解率太高是不合理的,結果就是該追究的受不到追究,錯誤執法行為得不到糾正,這對監督政府工作很不利。另外,行政和解肯定涉及賠償,用財政的錢買這種和解,本身就是慷財政之慨。”

  司法機關可購社會服務減負擔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委社工委書記宋貴倫表示,法院、檢察院負擔很重,一方面應儘量創造條件,增加編制,但完全靠擴編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因此建議將法學會擴大,改成法律法學工作者聯合會,把公檢法退下來的老同志納入到社會組織當中來。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渠道,來減輕司法機關的負擔。

熱詞:

  • 刑事被害人
  • 法官
  • 民事案件
  • 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