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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1]刑訴法大修:尊重人權!保障人權!(20120308)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8日 2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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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新聞1+1):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今天上午出臺過程一波三折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終於提交全國人大進行審議。在這份草案當中首次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其中,這個是跟我們每一個人都緊密相關的大事,但是請看一個網絡上之前所做的相關調查,截止到2011年的9月30日。
你關心“刑訴法”的修訂嗎非常關心佔18.5%,關心佔21.4%,但是最讓人觸目驚心,甚至有一些擔心的是不關心所佔的比例達到60%,在整個超過16萬人的投票過程當中,有接近10萬人選擇不關心。一個寫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權按理説跟我們有關的《刑事訴訟法》的修正難道跟我們真的沒有關係嗎,關心別人不就是在關心我們自己嗎?保護別人不也是保護我們自己,哪怕保護的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為什麼要這麼説,但願今天這個節目做完的時候,有相當多在那60%認為不關心的人群當中,會有很大的比例改變自己的觀點,從今天上午新聞説起。

    白岩松:

    一個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其中的《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案草案,跟我們具體每一個個人有什麼直接的關係嗎,這個問題在我進演播室之前的時候也被我另外的一個同事問了,我的回答是這樣的,在眾多的案件當中,刑事案件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説是被告更處於一個相對弱勢的地位,那麼如果他們所擁有的法律所給予他們的合法權利,也能夠得到合法保障的話,那麼陽光下的我們的權利豈不就更好,更容易得到相關的保障,更何況再説難聽一點,我們誰能夠認為自己就一定不會成為犯罪嫌疑人,您的回答是我肯定不會,那如果您被冤枉呢,您説不會,趙作海呢,好了這麼一串聯想之後,保護別人的權利其實就是保護我們自己,接下來要請教一位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的教授顧永忠,也參與到《刑事訴訟法》的修改的過程當中。

    白岩松:

    顧教授您好。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顧永忠:

    您好。

    白岩松:

    可能很多人依然會有這樣的一個意識,刑事案件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挺狠人的,為什麼還要保障他們的權利,意義在哪?

    顧永忠:

    我想應當從兩個方面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等於就是犯罪人,我們過去發生的若干冤假錯案證明,有一些人是無辜的,是很好的公民,可是由於我們辦案機關的工作不負責任,或者由於工作中的違法辦案訊問逼供,把一個好人就冤枉了,那麼我們想一想,需不需要對這樣一些人給予權利保障。既使是確實已經實施了犯罪的人,同樣也需要給他們權利上給予保障。因為我們打擊犯罪、懲罰犯罪也必須講究文明和法制,這是我們作為一個法治社會的正當性的一個表現和要求。

    白岩松:

    顧教授,在這次“刑訴法”的修正案草案中,有很多的條款是對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權利的保護,讓你印象深刻,或者你一直立足必須保障的權利,如果讓你説三個的話,排頭三位都會是什麼?

    顧永忠:

    我想第一就是要賦予並且這次已經規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要求排除非法證據的權利,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他最清楚對他的訊問有沒有非法,有沒有刑訊逼供。

    白岩松:

    刑訊逼供不算數。

    顧永忠:

    對,第二就是他如果認為有關的證人做了假證,甚至做了偽證,應當有權要求證人出庭。在當庭、面對面和證人就有關的案件事實進行對質。

    白岩松:

    別冤枉他。

    顧永忠:

    對,這是第二個,第三個也是很重要的,在整個訴訟活動中我們的辦案機關和人員,大多數好的,但是不能排除也有一些辦案機關、辦案人員不能嚴格依法辦案,甚至徇私舞弊,甚至刑訊逼供。一旦發生了這樣的一些問題怎麼解決,就需要賦予嫌疑人、被告人對我們辦案機關、辦案人員自違法辦案行為享受申訴、控告的權利。剛才這幾項權利應該説都已經寫到了這次“刑訴法”修正案草案當中。

    白岩松:

    接下來我們要關注另外的一個人群,就是律師。好像我們在關注的律師,其實換一個角度説在司法程序當中我們關注的依然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權利,來接著問下看。

    白岩松:

    想起來很有意思在改革開放開始不久之後,四人幫的庭審,當時也都為他們請了律師,有很多人看到這種場景狠的牙根都疼,那麼壞的人怎麼還能給他請律師呢,現在我們知道了這只是一個笑談,不管好壞怎麼樣都有權利來請到律師,但是現實當中律師團隊在行使他們工作的時候開始遇到了很多或大或小的相關挑戰。

    去年的8月31號《人民日報》有這樣的兩段文字,《刑事訴訟法》與《律師法》的相關規定不銜接,造成辯護律師深陷各種困擾,甚至危難之中。比較常見的是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

    有調查表明,律師參與刑事辯護的意願在下降,一些地方有律師辯護的刑事案件不僅數量目前足三分之一,而且辯護律師意見不被重視的情況也並非個別。

    白岩松:

    接下來我們要繼續請教顧教授。顧教授在這次修正案草案中,強調律師可不是像過去那種在起訴之後再去介入,在偵查階段就可以介入,您覺得這個改變了什麼?

    顧永忠:

    我想要澄清一點,即使按照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律師介入也是從偵查階段就可以介入了,就是這次的變化就在於在偵查階段的律師過去不叫做辯護人,這次把它明確了從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就是辯護人。

    白岩松:

    別看這個小小的改變,其實過去相當多的過程就等於不介入。

    顧永忠:

    非常對,非常對,因為我們這個中國有一個中國文話“叫名不正言不順”,沒有這個身份你在説話、辦事和工作中就會遇到這樣那樣的一些阻力,現在有了辯護人這樣一個名分在辦案中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依法行使法律賦予他的辯護權利。

    白岩松:

    因此比如説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會得到什麼樣權利的保障?

    顧永忠:

    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去會見他,在會見過程中可以了解他在被歸案以後,特別是採取強制措施以後,他的人身權利以及其他的合法權利是不是受到了侵犯,如果受到侵犯律師就會代理他提出控告。同時如果犯罪嫌疑人向他反映説,辦案機關認定他涉嫌的犯罪並不是他幹的,他那天根本都沒有在發生犯罪的城市,不可能,律師了解了確認卻有其事的話,就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訴,要求辦案機關釋放無辜不應該抓的人。

    白岩松:

    就是縮小相關的機關比如説冤假錯案的這樣的可能。還有一個問題,您當然也注意到了在過去一段時間裏頭,在很多地方出現了一些律師受阻,或者説律師的意願在下降,甚至佔當地,包括陜西我們就看到了一個數據,才佔24%多,刑事案件當中,擁有律師。您怎麼看待這樣一個現象悄悄在出現?

    顧永忠:

    這個確實我們最近這幾年,當然還沒有官方權威的統計數據,就有一些局部地區的數據確實反映現在有一些律師,特別是一些有經驗的律師,已經有成就的律師他們不願意再辦理刑事案件,為什麼不願意辦,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辦理刑事案件在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困難很多很大,並且甚至還有風險,弄不好自己還被成為犯罪嫌疑人了,這樣的話何苦要去做這件事,這就造成有一些律師不願意辦,律師參與刑事辯護率就有所下降。

    白岩松:

    沒錯,難怪在針對這個問題説,《刑事訴訟法》在改什麼呢,有公關機關和司法機關的回答説,不就是限制我們的權利嗎,其實別抱怨限制你們的權利更有助於你們的工作做的更加公正,因為接下來一起去看一個冤假錯案的一個案例。趙作海這個名字你很熟悉。

    白岩松:

    在趙作海案件糾錯之後,河南高院的院長張立勇曾經向他鞠躬道歉,並且在反省的時候説過這樣的話,按理説公檢法三個機關應該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但是有的過程卻變成了相互配合,一片和諧之中冤假錯案誕生了。那顧教授在這裡要向您請教,以往的一些冤假錯案給我們偉大的啟示是什麼,“刑訴法”的修正案如何去制止更多的冤假錯案的出現?

    顧永忠:

    我想兩個方面,一個方面就是我們要從思想認識上在我們的辦案的,包括公安機關、檢查機關以及審判機關的和他們的辦案人員中樹立一個正當程序的理念。也就是説我們打擊犯罪是正當是高尚的,但是我們打擊犯罪、懲罰犯罪的活動,包括我們的強制措施、偵查措施,也應當是正當的,我們不能用不正當的程序,不正當的行為來追究犯罪,如果這樣我們打擊犯罪的正當性就受到了置疑和破壞。

    第二個方面,我們就是要強化保障程序公正的措施,我們通過一系列的措施要使得那些辦案人員不敢刑訊逼供,不敢違法辦案。不能辦案違法辦案,第三不願違法辦案。

    白岩松:

    好,非常感謝您今天帶給我們的解讀。假如説《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草案獲得人大通過的話,其實我們還有一個更大的期待,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裏頭,在法律的實施過程中一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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