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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校車立法不回避經費問題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06: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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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甚至沒等到3月,就早早在微博上公佈了自己今年的提案之一——校車安全。

    這個全國頂級財稅專家長期研究國家的大錢袋子怎麼收、怎麼花。對於校車經費,他明確表示國家“不差錢”。他算賬説,除了財政資金,還有外匯儲備,“應在一個週全合理的‘頂層規劃’之下,分若干批次幾年到位。”

    這不是財政部的聲音,卻讓長期關注校車安全的代表和委員們格外振奮。

    今天中午,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和全國政協委員溫思美走進中國青年報社、中青在線和新浪網的演播室。他們的共識是,校車安全立法不能回避經費問題。

    周洪宇關注校車安全已有3年。最早觸動他的是,2010年年底,湖南省衡南縣一輛三輪車改造的校車墜河事故。2011年兩會,他把這個想法寫進了自己的議案。

    2011年10月20日,周洪宇收到了教育部對這份議案的回復意見。在介紹完目前開展的工作後,復函指出,財政投入不足是難以開展校車工作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果在全國範圍內為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兒童購買校車,政府需要投入3000億元的預算,且一年的運行、維護費用為1500億元,總共需要4500億元的投入。

    當年同樣以校車為提案的溫思美也收到了同樣的復函。“4月教育部答覆的意見,一共5頁紙6個方面。我是11月17日收到的。”

    溫思美收到復函的前一天,2011年11月16日,甘肅正寧發生校車事故。

    捧著這份介紹成績和經費困難的復函,看著網上和電視裏揮之不去的事故現場,溫思美感到,“很悲哀”。

    他們都注意到,這份復函是由教育部發出的。周洪宇説,這讓他很意外,“涉及錢,主要應由財政部門發言,而不應由錢上有難處的部門表態。”

    等不來錢款的落實,縱有嚴格的技術規範、國際化品質的校車,孩子們還得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選一條能負擔的路去上學。數字顯示,目前全國符合標準的校車只有2.9萬輛,僅佔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車輛的10.32%。近5年校車事故死亡學生中的74%為農村學生。

    甘肅校車事故,是一個偶然的悲劇,也是一個必然的概率。

    在震驚、心痛,還有一絲失望後,周洪宇馬上組織湖北省學者團隊,進行了新一輪更系統的研究和調研。他們計劃著,就在2012年兩會上,正式向全國人大提交他們起草的校車管理條例,“一定要以立法的高度,切實解決校車安全問題。”

    頂層的反應似乎更快。2011年11月27日,溫家寶總理表態:“我要求法制辦在一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

    有人問周洪宇,國務院法制辦的校車條例就要出臺了,我們還有沒有必要搞?

    這個平時溫和的學者當即反問,怎麼無用?國家有國家的角度,民間有民間的角度,是互補的。

    此後,湖北省的學者乾脆放棄節假日,再分為兩個班次,連軸轉地研究校車立法工作。

    角度的不同很快顯現出來。

    2011年12月11日公佈的《校車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對校車經費來源、運營模式只作了原則規定。

    多名參與徵求意見的人士記得,經費和運營模式問題,是各方爭執不下的焦點。沒有人能在短時間內,給出一個讓各方滿意的方案。

    湖北的學者也在經費問題上“把握不準”。為此,他們又去基層調研,到武漢,到廣州,發現“情況遠比我們想象得複雜”,運營模式就更為多樣化。

    什麼是最優、最可行的辦法?答案還沒有出來,2011年12月12日,江蘇豐縣再次發生校車事故。

    這一次,經費問題成了更多人心裏的痛。很多人問,國家為什麼不能出錢買校車?

    周洪宇從2003年起建議義務教育免費,被稱為“周免費”代表。他發現,只要涉及錢的問題,就必須考慮用什麼樣的標準去測算,算清錢從何來,用於哪去,以及如何使用。如果不把這些做到位,建議就只是一些空話,“沒有哪個部門會理你。”

    溫思美也提出,籌措解決校車安全的經費投入方面,顯然不能一蹴而就,也不存在單一的渠道。多級分攤的經費籌措模式是較為理性和現實的。“不解決經費問題,就不可能真正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今年兩會,周洪宇最終帶來了7章50條的校車安全條例“專家建議稿”,在此稿第一章裏,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這一段: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做好學校設置規劃,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同時,發展公共交通,為需要乘車上下學的學生提供方便,減少交通風險。

    對難以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的農村地區和城郊地區,學生居住地距離學校超過法定距離的,政府有義務提供校車服務。同時,對於其他因故需要校車服務的地區,政府也應支持校車服務。

    校車所需的財政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按一定比例分擔,多方籌措。原則上,東部發達地區,中央承擔30%,地方承擔70%;中部一般發達地方,中央與地方各自承擔50%;西部欠發達地區,中央承擔70%,地方承擔30%。具體細則,由中央與地方協商後再定。

    這些段落裏,凝聚著人們的努力和期待。周洪宇説,“含金量高的好政策,比金子的分量更重。”

    本報北京3月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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