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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機構呼籲禁止實名檢艾 稱必致高危人群拒檢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0日 03: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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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虹門診內,一名志願者正在給一名候診者講解日常防護知識。

  幾名候診者正在彩虹門診外等候。本版攝影本報記者朱嘉磊攝

  “廣西、湖南兩省區宣稱將立法實施‘艾滋病檢測實名制’,中國疾控中心負責人表態贊同”的消息一經報道,即引發輿論巨大爭議。儘管實名制檢測的對像是“初檢為陽性者”還是“所有接受艾滋病檢測者”尚未明確,但從上周開始,兩家民間公益機構已先後起草文件,呼籲立即暫停推廣“艾滋病實名檢測”。一場關於隱私之戰已經打響。

  本報訊上周,公益機構“天下公”,致信衛生部,要求立即暫停艾滋病檢測實名制推廣。該機構擔憂,此舉必將減少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檢測率,引起我國艾滋病防治事業的巨大倒退。同時,民間機構中國艾滋病病毒攜帶者聯盟,關於“呼籲停止艾滋病檢測實名制立法”的信件也已起草完畢,將於近日寄至國家疾控中心。

  “實名制”檢測能否確保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隱私不擴散?完全實施“實名制”檢測後,如何做到真正的“保密”?一旦發生“泄密事件”,如何追責,對當事人造成的工作、心靈上的創傷如何彌補?

  焦點1

  實名檢測令高危人群生畏

  對於多省份欲推廣“艾滋病檢測實名制”的做法,中國疾病控制中心主任王宇近日表示贊同。

  但公益機構“天下公”執行主任于方強有不同的看法,“在現有社會環境下,現金鼓勵、匿名檢測都很難做到讓高危人群積極檢測,實名檢測又如何提高高危人群的檢出率呢?”

  于方強認為,強推艾滋病檢測實名制必然引起艾滋防治事業的巨大倒退。因為,匿名檢測至少可以鼓勵高危人群前往檢測,實名檢測則必然造成高危人群拒絕檢測。

  贊成推廣實名制的觀點認為,實名制並沒有導致接受檢測人數明顯減少。“但稍微熟悉中國艾滋病防治的人都知道,沒有高危人群參與的檢測都是無效檢測,對艾滋病防治一點作用都沒有。”于方強説,“實名制檢測政策下的高檢測人數只能表明有更多的非高危人群佔用了防艾資源。‘檢測告知’的對象就是艾滋病感染者,如果艾滋病檢測的都是非艾滋病感染者,‘告知’根本就無從談起,檢測的目的又何在呢?”

  中國艾滋病病毒攜帶者聯盟秘書處聯絡人孟林則表示,作為高危人群之一的男男同性戀圈中,定期進行檢測的比例不足20%,如果實名制推廣的話,這個數字勢必還會“再降低”。

  焦點2

  隱私洩露處罰機制不健全

  雖然“談艾色變”的年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但多年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在就業、就醫、婚姻、生活等方面遭受的歧視不勝枚舉,艾滋病感染者遭受社會歧視的狀況依然普遍存在。

  作為一名支持艾滋病感染者平等融入社會的資深公益人士,已先後協助了3起“艾滋病就業歧視案”的于方強對此深有體會。讓他最痛心的是,雲南一對夫妻都是艾滋病毒感染者,他們産下的孩子是健康的,但社區方面洩露其情況後,大家以訛傳訛,都認為孩子也是感染者,致使孩子自懵懂時起就遭到公眾疏遠,入園入學也遭排斥,幼小的心靈烙下的陰影再揮之不去。

  “當前的社會環境尚無法保證感染者與健康人群擁有同樣的平等權利,這是不爭的事實。”孟林擔心,在這樣的事實環境下,“艾滋病檢測實名制”將會剝去感染者對隱私保護的最後一層防線,艾滋病歧視現象將從少數感染者的遭遇變成每一個感染者都會面臨的危險境地。

  因此,在配套的艾滋病感染者的隱私和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和落實前,實名制檢測並不具備推行的合理性,帶來的後果無法想象。

  焦點3

  實名制檢測有悖現行法律

  “一旦實名制檢測被納入立法,就意味著所有檢測艾滋病的項目,即使是初篩也要進行實名制登記,就是強制性的。”孟林表示,“實名制檢測”中的“檢測”是指所有與艾滋病有關的檢查項目及初篩檢查,還是初篩為陽性的復檢,這個概念尚未厘清,盲目為其罩上法律的外衣後,不僅不利於艾滋病篩查和檢測,更與現行法律相悖。

  國務院2006年頒佈施行了《艾滋病防治條例》,其中第二十三條確立了“國家實行艾滋病自願諮詢和自願檢測制度”。依據條例的規定,我國對艾滋病的檢測確立的是“自願諮詢檢測”制度,強調“自願”原則。而廣西和湖南等地的做法不但沒有堅持《艾滋病防治條例》確立的檢測原則,反而超越條例的規定,創制“實名制檢測”,這種立法行為本身就違反了我國《立法法》的規定。

  《立法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地方性法規的內容均不能與上位法相抵觸是地方性立法的前提,否則,地方性法規就不具備合法性的前提條件,應當予以改變或者撤銷。

  因此,廣西和湖南兩地的這種“艾滋病實名制檢測”的立法活動違反了上述兩項上位法的規定,本身就違法,必須應予改變或者撤銷。

  焦點4

  民間防艾或面臨尷尬局面

  就防艾而言,民間組織搭建起了政府與高危行為人群間的橋梁,在保護高危人群隱私的同時,幫助政府在高危人群中宣傳防艾知識,推動艾滋病檢測事業。

  “北京同行”是京城一家開展HIV快速檢測的民間組織,因無須實名制登記,吸引了許多從疾控部門“掉頭”來此的檢測者。上週二,剛走出北京同行檢測點的張楓(化名)長舒了口氣,確診為艾滋病感染者的他擔心妻子被感染,特來求助。

  北京同行項目負責人郭子陽説,檢測點接待的主要以男性性工作者和男性同性戀人群為主。

  “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我們不會留除了電話外的任何個人信息,不問隱私問題、不填複雜表格。”郭子陽説。

  張楓沒有在這裡留下自己的真實姓名,畢竟感染了艾滋並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人越少知道越好,他準備以體檢為由,讓妻子接受艾滋病檢查。

  令于方強擔心的是,強推艾滋病實名檢測或將分裂民間組織與衛生部門、民間組織與高危人群的關係,也會打破目前的穩定狀態。在疾控中心贊同艾滋病實名檢測後,已經有民間組織公開表態,一旦實名檢測艾滋病,他們將退出此類檢測項目。

  中國疾控回應

  實名制登記有利於隨訪服務

  上週五,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廣西等地將實名制檢測納入立法程序引發了社會的討論,但尚未接到相關組織的來信“反對”,大部分民間防艾組織和男男人群都對“實名制”表示支持。

  針對實名制檢測的好處及必要性,王宇稱,其直接受益者是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如果不實名的話,一旦確認陽性之後,有可能聯絡不到人,那麼包括隨訪、服藥治療等後續服務就會跟不上。事實證明,實名制及時把感染的狀況告知本人,以及相關的人員,有利於感染者和其他人員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高危行為,進而減少艾滋病的傳播。

  王宇強調,“實名制”並非新政,而是國家疾控部門多年一直採取的檢測辦法,只是公眾對此的理解不同。他説,所有醫院在手術前都要進行艾滋病檢測,不論是分娩還是進行胃鏡等檢查前都包括艾滋病檢測一項,“凡是查艾滋病都要匿名的話,那怎麼可能呢?”王宇舉例説,因為無償獻血需要實名制登記,抽血前進行的血液質量檢查中就包括艾滋一項,“很多人(感染者)是在獻血時發現的”。

  北京

  試水初篩實名制隱私保護三道關

  2011年7月,北京醫療機構要求檢測者需出示身份證,部分快速檢測門診需登記身份證號,這意味著,北京試水艾滋病檢測初篩實名制。但業內人士表示,此後,檢測人數有所下降。

  位於北沙灘橋附近的京城彩虹診所是朝陽區疾控中心的諮詢檢測門診之一,在京城男男同性戀人群中“人氣”較高,月均檢測在200人次左右,其中一半是“回頭客”。

  昨天上午,文彤陪“愛人”馳強(均為化名)來進行檢測。他説,自己每三個月做一次快檢,但馳強卻從未做過。上周,看著馳強的唾液在快檢試紙上顯示出“兩道杠”後,他“一下慌了神”,趁著週末陪馳強來進行檢測。

  在填寫檢測諮詢個案登記表時,面對身份證號一欄,馳強沒有猶豫,將18位格填滿。在工作人員小柯看來,“這樣的,一般都是假身份證號”。小柯説,檢測者的擔心和對隱私的保護可以理解,但該機構有“三道關”保護檢測結果不洩露。

  首先,每名檢測者的血液樣本會以4位數字的編碼登記,採血和化驗人員對檢測者的信息不得而知。

  其次,初篩結果為陰性的人員所填的個案表格,每月進行碎紙式清理,防止人員資料外泄。

  第三,初篩為陽性的人員,其個人信息將轉送朝陽區疾控中心登記,以便日後隨訪,個人紙質信息表也會被碎紙清理。檢測結果也只單獨告知本人,同伴都不知道。

  彩虹門診自去年7月試行實名檢測後,在351個檢測的人中有128個人拒絕實名檢測。該門診負責人肖冬説,就目前的防艾形式及人們對艾滋病的認知來説,推行艾滋病檢測實名制尚不具備條件。

  朝陽區疾控中心性艾所副所長姜樹林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信息都須錄入國家傳染病疫情系統中,包括身份證號、住址、聯絡電話等。但各級疾控部門都被嚴格限定了訪問權限。

  “有的感染者檢測不用真名,換一個地方檢測用一個名字,還有的經常換手機號,這都不利於我們隨訪,及後期的跟蹤治療,我們年檢2000人次裏,約有20%至30%在隨訪中找不到人了。”姜樹林説,隨著大城市流動人口的增多,實名檢測和登記有助於對當地常住感染者的管理和隨訪,也有助於國家掌握總體疫情。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李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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