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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地鐵廣告招標價高者出局 尊重評審成擋箭牌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1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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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了!!!

位於武漢市京漢大道的武漢地鐵集團公司。

  2月9日下午,武漢地鐵集團公司紀委書記何少文(左二)接受深圳報業集團記者採訪時表示10天內拿出調查報告。

中國著名招標投標專家、《招投標法》主要起草人余杭教授接受本報記者採訪。

  深圳特區報記者 綦偉

  確保國有資産保值升值,是每個國有企業的法定職責。然而近日發生在武漢地鐵的一件事,看上去卻與此職責相悖。武漢地鐵集團公司是武漢市國資委下轄的全資國有企業,近日,其下屬子公司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在對該市地鐵2號線21個站內廣告資源的10年代理經營權進行招標時,竟捨棄報價10億元人民幣的投標,最終定標為一家報價7億元人民幣、報價排名最低的公司。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2月6日至9日,本報記者先後在深圳和武漢展開調查採訪。

  多給3億元武漢地鐵卻不要

  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地鐵)此次拿出來招標的項目全稱為:“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期限為10年。湖北省成套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成套)受其委託,代理整個招標事宜。去年11月18日,湖北成套發佈招標公示。今年1月12日,項目在武漢開標。1月18日,湖北成套在網站上發佈了中標公示。

  “初期報名的共有11家公司,武漢地鐵對各公司進行資格預審後,擇優選取了6家公司參加投標,而真正參加報價的僅3家:深圳報業集團、雅仕維集團和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2月6日下午,親歷此項目招投標的深圳報業集團地鐵傳媒公司總經理吳躍,向記者講述了其所見所知。

  吳躍説,1月12日上午,項目公開開標,3家公司的報價分別為:深圳報業集團10.1888億元人民幣,首期預付人民幣2億元;雅仕維集團7.3億多元人民幣,首期預付人民幣4580萬元;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7.05億元人民幣,首期預付人民幣2億元。

  “3家單位報價清楚顯示,深圳報業集團報價最高,比其他兩家公司均高出3億元左右。同時,承諾的首期預付款與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比雅仕維集團多了1.5億元以上。”

  吳躍告訴記者,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報價評審辦法,開標當日只能算出第一部分報價部分總共60分的成績。其餘兩部分,商務標共15分,項目經營建議書共25分,需待評標專家對各公司投標標書打分得出,然後匯總分數再排出中標候選人的名次。

  “由於我們的報價大幅領先,在前面60分中,已經比其他兩家公司高出11.9分,所以現場很多人都認為非我們中標莫屬了。”吳躍清楚地記得,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標代理人也當場向他表示了祝賀。

  然而,6天后的中標公示,卻讓很多人震驚。記者查詢湖北成套網站看到,這則《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資源經營許可權項目中標公示》明確公佈:經評標委員會評審,業主確認,中標單位為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這太讓人費解了!如果中標的是報價排名最低的公司,武漢地鐵不是要為此少收3.14億元嗎?這難道不是明顯的國有資産流失嗎?”吳躍説。

  “黃金走廊”廣告資源價值幾何

  打開武漢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規劃圖,記者看到,這是一條過江穿隧,暢通武漢客流、串起沿途各大商圈的“交通巨龍”。

  翻閱武漢地鐵和湖北成套兩公司編制的招標文件,記者發現,文件中對該項目的介紹,也不乏讚譽。文件中説:武漢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全長27.73公里,全部為地下線路,共設車站21座,全部為地下站;沿線串起解放大道、中南、街道口和魯巷光谷四大商圈,途經漢口火車站、武漢汽車客運總站、王家墩中央商務區、武漢廣場、中山公園、江漢路商業街、積玉橋萬達廣場、洪山廣場、東湖高新開發區等主要客流集散點,將成為武漢最重要的客運交通“黃金走廊”。

  那麼,這樣一條串起武漢四大商圈的客運交通“黃金走廊”,其擁有的平面廣告資源,給予怎樣的估值才是合理?

  2月7日下午,武漢地鐵和湖北成套兩公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歡迎合理的高價,但一個價格具體是否合理,要通過很多方面科學評判。湖北成套地鐵項目部部長吳東升進一步解釋説:“一個公司投放廣告,原來都是在報紙、電視和公交車上,現在有了地鐵,肯定會有增有減,不是説多了一個投放渠道,整個廣告市場就有可能由原來的70個億漲到80個億,有可能是在70個億的基礎上,大家細分廣告。所以説,價格具體是否合理,要看本身的資源。”

  “説到底,他們是在懷疑我們報價10億元太高。”吳躍説,“這只能説明兩家公司過於低估了此項目資源的潛在價值。”吳躍向本報記者分析,武漢作為中國中部地區重鎮,加之地鐵2號線的規劃具有地標性價值,毫無疑問將會成為未來5至10年內各大品牌必爭之地。

  “不妨看看西安和瀋陽,其相同位置的地鐵廣告資源價值應當具有可比性。”在吳躍提供的一份統計資料上,記者看到,西安地鐵2號線和瀋陽地鐵1號線的長度與設站數量,皆與武漢地鐵2號線相近,城市人口和GDP的增速也差不多,兩者站內平面廣告資源的中標經營權分別為7.56億元和7.05億元。可是,西安的GDP總量目前僅是武漢的58%;論戶外廣告市場規模,西安僅是武漢的27%,瀋陽僅是武漢的38%;按開通地鐵後的客流量,武漢2號線預計為每天70萬人次,西安2號線為每天15萬人次,瀋陽1號線為每天18.89萬人次……

  “怎麼算,也不能算出武漢地鐵2號線的廣告資源價值,會比西安2號線和瀋陽1號線都低吧。”吳躍百思不解。

  記者注意到,就在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出已成功中標武漢地鐵2號線站內平面廣告代理經營權的公告後,很多證券分析師對此舉可能為該公司帶來的超額利潤作出了樂觀分析。招商證券分析師趙宇傑在2月8日的研究報告中稱,武漢地鐵2號線1期廣告價值具有極大提升空間,未來10年廣告收入有望翻5倍;預計2017年2號線日客流量達到110萬人次,廣告收入達到1.1億元,毛利率為24.5%;預計2022年2號線廣告收入達到2.2億,毛利率提升到61.6%。

  “公益廣告要佔10%”未見出處

  在吳躍看來,導致武漢地鐵優質廣告資源流失3億元的原因,是此次招標評審過程中對於“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的背棄。

  他向記者反映,1月12日當天開標後,他曾指派公司員工於16、17日連續兩天聯絡湖北成套公司招標聯絡人吳東升,對方均回復春節前不會有結果出來,想不到轉天中標公示就挂上了武漢地鐵集團的官方網站,並聲稱任何質疑須在7日內以書面形式聯絡招標單位,逾期不再受理。而根據國家春節假期通知,1月22日起開始放假,因此實際上僅有4天時間提出申訴。

  更讓吳躍驚訝的是,在經過數次懇切溝通後,武漢地鐵公司負責此次招標的一位副總經理解釋説,雖然深圳報業集團在報價部分領先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11.9分,但是卻在第三部分即項目經營建議書上被對手趕超,其中公益廣告和合理化建議兩項,深圳報業集團得分為零。

  “這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事!”吳躍説,武漢地鐵招標文件中關於公益廣告的原文是:“乙方需在經營許可期內保證不低於廣告媒體總面積的5%用於發佈公益廣告。如果5%的媒體面積不能滿足政府對公益廣告要求時,以政府規定或要求為準。”

  他説,深圳報業集團投標書是完全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撰寫的,強調不低於5%,並在投標文件中幾次寫明完全響應招標書的所有公益廣告要求。但據聞評審專家卻以“只承諾不低於5%,未達到武漢市政府要求的10%”為由,判分為零。

  另外,深圳報業集團在投標書中合理化建議部分,還提出了媒體多樣性及前瞻性的建議,並根據國內外地鐵廣告發展趨勢,提出了數碼化、動感化、互動化、體驗式的規劃意見,對於提升武漢地鐵廣告整體形象提出了許多方案,最終同樣被判零分。

  1月31日,在由武漢地鐵、湖北成套和深圳報業集團三方參加的答疑會上,吳東升曾披露,深圳報業集團和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的總分分差僅為1.85分。記者翻閱招標文件發現,有關公益廣告和合理化建議兩項的評分,滿分各為2分。記者還發現,翻遍招標文件,沒有一處是表明“武漢市政府對公益廣告的要求為10%”的。

  “尊重專家評審”成擋箭牌

  2月7日下午,記者向武漢地鐵運營公司黨委副書記王濤和湖北成套地鐵項目部部長吳東升提出有關評分方面的疑問,兩人均未做出正面回答。

  吳東升表示,首先要更正一下總分分差,“不是1.85分,而是2.51分”。他解釋,答疑會上是臨時決定披露兩公司的總分分差的,當時由一名不了解情況的同事查到後電話通報,其實是一個專家評分中的分差,後來經過仔細查對,最終確定分差超過2分。

  當記者詢問公益廣告評分中,有沒有出現“武漢市政府要求10%”這一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示的評分條件時,吳東升先是把招標文件中列明的有關公益廣告的評審辦法宣讀了一遍,然後告訴記者,專家依此辦法酌情給分,打零分至滿分,都是正常的。而王濤則稱:“我們尊重專家的意見,不影響、不左右專家的意見。”

  隨後,記者詢問對深圳報業集團公益廣告計劃的評分是否為零分時,吳東升避開話題説:“我從來沒有説過他們得零分,因為職業操守,我肯定是不能透露任何的評標內容。”當記者詢問其他評分事項時,吳東升説以招投標法嚴格規定保密為由拒絕。

  記者注意到,兩人在回答媒體採訪時,最常用到的兩個短語是“尊重專家評審”和“不能透露評審內容”。那麼是不是可以透露專家的名單,以便直接去找專家求證呢?《招投標法》只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吳東升告訴記者,武漢地鐵本來其實可以不必對項目公開招標。因為《招投標法》中所規定的應當招標的項目,都屬於投資性項目,即政府要花錢的項目,而地鐵站內廣告資源經營許可權項目,對於武漢地鐵來説是收益性項目,這在法律上還是一個空白。

  “招標門”疑雲還有多少未被揭開

  不過,即便是一個法律空白,王濤和吳東升也不得不承認,既然該項目進場進行了公開招標,就必須遵守《招投標法》的有關規定。記者注意到,在2月7日已經發出了中標通知書後,當法定應當保密的期限已過,武漢地鐵和湖北成套仍然對此次評審專家的名單保持緘默。

  那麼,此次招標評審的專家委員會,又是如何組成的呢?是從哪個專家庫中挑選的,是隨機抽取的嗎?他們的資格,的確是合乎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條件嗎?其成員的組成中,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是否沒有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

  記者還注意到,雖然武漢地鐵和湖北成套有關負責人表示,中標通知書是在2月7日發出的,但中標公司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卻在2月8日發佈的上市公告中,明確寫著該公司在2月6日召開的董事會上,已經決定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入武漢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項目。武漢地鐵和湖北成套兩公司,是否真的嚴格遵守《招投標法》規定,同時把中標確認信息通知給了所有投標人呢?

  2月8日下午,中國著名招標投標專家、《招投標法》主要起草人余杭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招投標法》實施10多年來,留下的最大空間是監督機構問題,這個問題給招投標市場産生的負面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2月9日上午,記者獲悉,湖北省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已接受了深圳報業集團的投訴,著手調查,而武漢市紀委也向武漢地鐵集團公司紀委發出批函,要求限期拿出調查報告。

  記者手記

  如何突破招標投訴怪圈

  本報記者專訪《招投標法》主要起草人余杭教授

  深圳特區報記者 綦偉

  一個怪圈,嚴嚴實實地擋在每一個招標投訴人的面前。它似乎有法可依,又似乎邏輯嚴密。記者在採訪此次武漢地鐵“招標門”事件中,深感這正是阻擋中國招投標市場健康發展的“攔路虎”之一。

  簡單説,當一個投標人對招標評審有質疑時,很可能面臨無法得到有傚法律救濟的困境。比如,投標人舉著投標書喊:“實在不明白為什麼評分如此之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人會回復:“那是你自己認為的,不是專家的評審。”投標人若提出,請公示專家,當面求證,他們又會拿出一條“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的法律規定,堵上投訴人的嘴。投訴人只好投訴相關行政監督部門,然後等待著不知何時才能出來的調查報告……

  面對《招投標法》實施10多年來所暴露出來的漏洞,連當年此法的主要起草人、中國著名招標投標專家余杭教授,也不禁感嘆此法留下的最大空間是監督機構問題,而此問題給招投標市場産生的負面影響極其深遠。他極力主張成立一個全國統一的、獨立的、有權威的綜合監督機構,直屬國務院領導,由中央編辦配備幹部,行使獨立的、綜合的監管職能。這方面,香港廉政公署的建制和運作,提供了很好的經驗。

  “毫無疑問,統一的監管機構問題解決了,如:充分發揮招標投標協會的作用,建立綜合性招投標集中交易場所,整頓招標代理機構,推行註冊招標師制,約束與治理評標專家的行為,糾正行業的同體監督等等,都將會迎刃而解。”

  本版圖片均由深圳報業集團記者 傅大偉 攝

熱詞:

  • 武漢地鐵
  • 軌道交通2號線
  • 招投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