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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商局叫停按分鐘收費 電信指其越權執法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3日 17: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本報綜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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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綜合消息 叫停電信不合理不合法收費近年來的呼聲越來越高,可不管是兩會代表委員的議案提案,還是消協的輪番炮轟,消費者的強烈呼聲甚至是法律訴訟,都沒能撼動電信行業的收費規則。哈爾濱工商局近日啟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再次挑戰電信行業的規則。哈爾濱工商部門的行動引起了哈爾濱乃至是全國電信業的針鋒相對的強烈反應。《人民郵電報》撰文直指工商部門越權執法。

  哈爾濱啟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理規則”行動,針對電話計費標準、固定電話基礎費等電信服務中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集中整治。哈爾濱工商局指出,按照現行計費方式,即使只通話幾秒鐘,也要按1分鐘收費。這明顯違背民事活動以及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

  哈爾濱工商局和電信部門的角力,使這場爭論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哈爾濱市40多名律師聯名發表聲援信,支持哈爾濱市工商局的執法行動,呼籲政府制止電信不合理收費,並表示願為哈爾濱市工商局提供法律援助。哈爾濱知青聯合會70余名電信用戶聯名錶示,聲援並參與工商部門的維權行動。

  爭論焦點

  哈爾濱工商局是否有權叫停

  電信行業認為,哈爾濱工商局無權叫停電信收費。理由是電信條例規定,電信業的監督管理職權是屬於國務院信息産業主管部門,在各省區由其派出機構各地通信管理局進行監管。

  哈爾濱工商局的態度很明確,認為依法行政查處電信業侵權是職責所在。

  現行計費是否侵害消費者權益

  哈爾濱工商局認為,每次通話以分鐘為計費單位,不足1分鐘按1分鐘計算,違背民事活動及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産安全權和公平交易權。

  通話是不是應該按秒計費

  哈爾濱工商局表示,計費規則應該體現自願、平等、公平、城市、信用的原則。

  電信行業所表達出來的聲音是要求電信行業按秒計費是舍本逐末。電信資費的改革方向是簡單、透明按量遞減,直至封頂包月。如果認為計費單位越細才越合理,是否要按照更小的單位計費?

  哈爾濱工商局表示,他們絕不允許(電信計費標準)繼續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要監督電信企業在現行計費原則下採取切實可行的方式補救和避免給消費者帶來財産損失。

  針鋒相對

  電信部門:

  以秒計費沒必要

  電信部門對於備受質疑的按分鐘收費和電話月租費問題,也做出了明確回應。《人民郵電報》的文章指出:“以秒計費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之所以沒有成為現實,是因為邏輯上沒有必要,在實踐中也會無謂加大社會成本。改革的方向是合理降低資費,計費更簡單、透明。據對79個國家和地區的統計,以秒計費的有8個,約佔10%,而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實行以秒計費,包括韓國、日本仍然以3分鐘為一個計費單元。事實上,從全球來看,更多的是趨向於包月制、套餐制。如果認為計費單元越細越合理,是否還要按1毫秒、1比特計費?

  哈爾濱市工商局:

  現行收費方式不合理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處處長王緒坤指出:早在2000年,全球已有8個國家手機收費按秒計算。按秒計費根本不存在技術問題,因為現行收費規則中,長途電話就是按秒計費的。為什麼市話就不能按秒計費?現行收費方式明顯不合理,消費者應該消費多少就支付多少費用。同樣作為公用事業的自來水、電、天然氣,是按月計算總使用量後進行計價計費,有線電視以年為單位。資料顯示,僅1997年全國用戶就要多支付話費266億元,現在全國電話用戶已超過12億,絕大多數家庭不僅裝有固定電話,且每人一部手機。按現行電話計費標準,消費者多支出的話費可達正常話費的一倍。

  公眾熱議

  一邊倒支持工商部門

  普通公眾對這個問題又是怎麼看的呢?記者採訪了多位電信用戶,發現在普通消費者中呈現的是一邊倒的支持工商部門的意見。

  消費者1:我比較支持,月租費已經包含在消費裏了。

  消費者2:支持,對老百姓有利的就得支持。這種收費不太合理。

  消費者3:按秒收費,用了多少秒精確到秒就可以了。一分鐘60秒就按60秒收費,15秒就收15秒的錢。

  律師觀點

  工商有權監管電信消費

  那麼到底哈爾濱工商部門算不算越權執法呢?記者採訪了知名律師邱寶昌。

  邱寶昌認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市場執法的主體,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行政執法是有法律依據的。電信領域沒有電信法,只有《電信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層級是高於《電信條例》的。另外,沒有一部法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監管電信領域當中的消費問題。

熱詞:

  • 哈爾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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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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